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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的检验。其主要目的是验证活者口供是否真实。也就是说对尸体的首次尸检只是单纯地检验尸体上存在着的外伤情况,而没有对尸体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解剖检验。所以,我把走出迷宫的希望寄托在与死者这次全面的“会晤”上。 在进行尸表检验时,我按部就班地从上到下边观察边对着录音机作录音记录:“右下肢腹股沟下一公分处有一5 ×6 公分的紫色痣”念到这里,我一下子愣住了,呆呆地站在那里,足足有十秒钟。 “嗨,有了!”我一下子冲出了解剖室。 “哎,小伙子,快把裤子脱下来,让我看看你的大腿根!”我肆无忌惮地冲着小青年喊道。 “韩嵋,悠着点,别把人家孩子给吓坏了!”大力有些不解地提醒着我。 “嗨,怎么还傻愣着?快点,脱裤子!”我根本就没有耐心作任何的解释,只想尽快地验证一下我的判断。 “哇塞,这可真是一个意外的巧合,要不怎么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呢!”看着小青年大腿根上的那块与死者颜色大小几乎完全相同的色痣,我觉得自己已经从迷宫里走了出来。 果然,当天在公安部发出的通缉令中得知,死者是吉林某公司的一名携带1000万人民币潜逃的大贪污犯。 现在,一切都应该明了了。这个贪污了1000万的公司财务主管,知道自己很快就会在全国范围内被通缉。另外,他还知道,长在大腿上的那块特殊色痣一定会被警方作为个体识别的特征,而在他的档案资料中记载。所以,当他偶然发现或者可以说是刻意去寻找到了一个与他同样在大腿上长有一个色痣的青年时,他就精心地策划了一个圈套。 他企图将这个初识之交干掉,砍去他的双手和脑袋,使法医难以对死者进行完整的尸体鉴定。他想象着,公安机关对这具尸体的指认,就只剩下了一般的描述和一个留在大腿上的特殊色痣。这往往足以使人们相信他本人已经被人暗杀了,1000万元也被杀手携走了。从此以后,他就可以改名换姓,另找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去过他那花天酒地的舒心日子了。 可惜,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他死在了他的谋杀对象的手上。
女法医手记
第二十四章 夫妻间的肉搏
我小学的同学,外号“鼻涕王”,大名李亮,那天开着奔驰320 ,油头粉面,西装革履地闯进了我们刑科所。 原来,李亮的妹妹李芳突然失踪了。据李亮猜测,李芳很可能被丈夫王亚军杀害了。 我立即给大力的BP机上发了短信息。 四个小时以后,大力给我送来了李芳的尸体,并将现场法医的验尸报告交给了我。 在现场为死者做尸表检验的肖法医在勘验报告中的“结论”一栏里,清清楚楚地填上了“他杀致死”。 “韩法医,您看,这凶手也够残忍的了。光头部就用利器砍了18刀。”肖法医指着尸体上的累累伤痕对我说。 我睁大了眼睛,仔细盯着死者头部的那18处刀伤,随后慢慢地将头摇了摇,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哎,怎么了,韩嵋,发什么愣呀?有什么想法,您倒是说话呀!”大力一看我这副样子,有些急了。 “不对,大力,肯定不对!”我十分肯定地说:“你们看,头部的这18处刀伤位置多集中呀,全都在头顶和前额这极小的范围内。这说明,造成这些损伤的时候,死者的头部根本就没有移动过。一个大活人怎么能够老老实实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让凶手一个劲儿地用刀砍呢?” 接着,我让肖法医和大力为尸体翻了个身,死者背面居然连一个刀伤都没有! 如果顺着大力的思路,蓄意谋害妻子的王亚军在李芳熟睡之后,挥刀对妻子下了毒手。那么意识清楚的李芳在挨了第一刀之后就应立即下床奔逃,这是人类生存本能所决定的应激反应。如果这时王亚军紧追不舍,那么一个奔逃在前,一个挥刀在后,落在奔逃者身上的损伤应该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损伤的部位应该很分散;第二,损伤的部位应更多地分布在死者的背后而不是胸前。 再仔细检查,我发现李芳身上的刀伤一类为濒死期的损伤,一类为死后伤。 经过开颅、剖胸、破腹三道工序后,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终于,李芳的死因被我找到了。 李芳的主动脉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长了个挺大的瘤,这东西就像颗定时炸弹, 平时不被任何人所察觉,一旦引爆,后果不堪设想。 李芳死于主动脉瘤破裂。 触发李芳主动脉瘤破裂的原因是什么呢,是王亚军挥刀行凶所致还是另有原因? 我和肖法医一起对王亚军进行了活体检验,发现王亚军的手上、臂膀上有好几处擦伤和乌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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