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第1/4 页)
鹕�暮Q蟆�
天空仿佛漏了几个大洞,光线从两片云朵空隙的地方洒下,从山上看下去,就像打着一个个若的的因镁光灯,从天上照下了,将天地连成了一线。
“嗯,看到了,好美啊,从这里可以看的好远。”
“嗯,这座山很高,站在这里几乎可以看到整个S市的三分之一。”
“你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我转过身去,不解的望着朗晨哥。
“筱怡说你喜欢看夕阳。”
朗晨哥一步步走近,最后定格在我的面前,“只要是你喜欢的,我都会尽我所能的给你。”
“谢谢。”
除了这句话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或许他会觉得这样很生疏,但是,如果不说,我总觉得心里欠着他什么似的,那种感觉很难受。
“以后不用跟说谢谢,如果真的要谢我的话,那就亲我一下好了”朗晨哥将脸凑到我的耳边,亲昵的说道。
我跳件反射的往后退了一步,可是退了之后又觉得自己很过分,结婚都答应了,还在磨叽这个。
“对不起”我低头不轻声的说道。
我还是有点不习惯这样。
“没事,慢慢习惯就好了。”朗晨哥抚着我的头发温柔的说道。
“不过………………。。”
“不过什么?”
“从今以后你得叫我朗晨,而不是朗晨哥。”
“额,朗晨哥,咱不那么肉麻好么?”
“不好。”
“不叫。”
“叫不叫?”
“不叫。”
“啊,哈哈哈,你别挠了,我眼泪都笑出来了。”
“叫不叫?”
“打死不叫。”
“那算了。”
“朗晨”
“怎么又舍得叫了?”
“额,我觉得我叫了,以后我跟筱怡吵架的时候,说不定你会帮我。”
“那算了,你还是别叫了吧。”
“为什么?”
“因为我也吵不过她。”
抢夫记
直到我出院的时候姐姐姐夫还没有回来。本来朗晨哥是说要我去他那住的,等姐姐姐夫回来在搬过来。不过鉴于我的极力反对他便妥协了。
从放国庆假到现在,我已经整整二十天没去上过班了。突然想到要上班,我不禁头疼起来。
事态发展的太快,就像坐在火车上看风景,总是在我还来不及欣赏时,就已经是换了下一个场景。原本我还可以心安理得的面对莫经理,因为那时我和朗晨哥真的没什么,可是现在,我却总觉得有些心虚。还有公司那群以莫经理马首是瞻的人,估计我在公司的好日子已经到头了。
早上朗晨哥来接我上班时问我是不是想要进设计部。我说为什么,他不懂。
我咬牙切齿的又问了一遍“以前不是你硬是把我调去当秘书的吗?”
他心虚的回答:“我就是想天天看到你而已,不是有句古话叫做近水楼台先得月来的么,怎么招也是祖宗留下来的经典语录,我们要学习不是?”
我脑袋顿了一下,随即反映过来:“这么说你现在不想看到我了?”
朗晨哥讨好道:“哪能啊,只是你是学那个的,我知道你喜欢设计,而且现在你已经答应嫁给我了,所以也不怕别人把你抢了去。”
我得瑟:“切,说不定明天我就跟别人跑了。”
朗晨哥很笃定:“你不会。”
我费解:“为什么?”
他骄傲的说道:“我相信自己的眼光。而且,那也是我爱你的原因。”
闻言我的小心肝狠狠的颤了一下。尽管我旁敲侧击很多次,他都没有说过为什么爱我,什么时候爱我的,更不层说过他为什么会爱上我。
“因为你很衷情。我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不过后来爱上了别人,我们就分手了。”
“那你当时很爱她吗?”
“爱,但是没有到那种没有她就活不下去的地步。所以,让我一致觉得爱情只是生活的调味剂,附属品,可是那天,看到你倒在血泊中的样子,完全颠覆了我对爱情的定义。原来只是我爱得不够深而已。”
“不,不是那样的,是我太傻了而已。”
我极力的解释,我承认自己的小心眼,自从和陆羽分手以后,我就极力的想他的坏,他的错,甚至是颠覆自己对他一切也在所不惜。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