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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没有能力偿还,黄世仁便强行让杨白劳在契约书上摁手印,强迫杨白劳把女儿卖给他抵债。这种交易,虽然实现了均衡,但绝对不是帕累托最优,无论你考虑什么样的约束条件。类似的例子很多,如你在办公室抽烟,我却因为不得已的苦衷而只好忍气吞声,这也实现了均衡,但不是帕累托最优。详细的论证,见拙作《帕累托最优处处满足吗?》。
五常先生,让人怎能不失望
五常先生一些文章中的言论,常让人失望。
五常曾经多次说他的《佃农理论》开创了合约经济学,书中的一个注脚启发了后辈学者,使得博弈论“卷土重来”。真相究竟如何,学术界自有公论。
五常总是喋喋不休地“广告”他如何与赫舒拉发、科斯、阿尔奇安、弗里德曼等大师的交往,如何获得他们的赏识和好评。以小人之心度之,五常先生也许是“美人迟暮”之感日强,于是加紧自我鼓吹,一方面是学术成就的夸大,另一方面是“媚态”(引用鄢烈山的用词)的显露和张扬。
如此下去,五常先生与陈寅恪先生所说的那种“曲学阿世”之徒,有什么区别?
不过,五常先生也有诚实的时候,他在《“经济解释”之缘起》一文中说,学生考试时用上他的答案,“不免凶多吉少”。
我还记得,中山大学教授王则柯曾担忧张五常会误导内地学生。我可以肯定地说,误导效应已经出现了。例如薛兆丰等学者,就是受五常先生一些不适当观点误导的典型。虽然他将五常先生的行文表述方法学习了个十足,但是,他所学的只是皮毛(王则柯教授对其早有批评)。这里只列举一例“立此存照”——兆丰赖以成名的微软垄断案文章破绽百出,他连“自然垄断”的概念都没弄清,就敢信口开河地说:“在国外的经济学家有普遍的共识,自然垄断跟政府造成的行政垄断是不一样的。自然垄断是消费者投票投出来的结果,它背后没有强权,只有好的产品。”稍微懂一点经济学常识的人或者不懂经济学的人只需要翻阅经济学教科书,便会知道,自然垄断(natural monopoly)指的是,有些产业由于自然因素,需要大量固定设备,不宜多家经营,且成本在很大范围内随产量增加而递减,其他厂商也难以进入。例如铁路运输、电力、自来水、邮电等事业,如果有两家以上厂商经营,不仅造成浪费,也容易引起混乱(参见黎诣远:《微观经济分析》,第189页,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这与兆丰的解释大相径庭。兆丰将微软公司说成“自然垄断”,然后替其辩护,这是多么幼稚的硬伤啊!
行文至此,提醒一些学者和学子,对待“名人”、“权威”,要擦亮眼睛。
2004年11月
张五常的“张冠李戴”(1)
张五常先生用中文写的一些文章中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史实失误”。读者如果以这些文章作为学术研究的文本或资料依据,很有可能误入歧途。
在当代的华人经济学圈内,张五常先生是很有影响力的;在世界经济学界,他也称得上是极具原创性贡献的学者之一。他用中文撰写的文章,如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上连载的《经济解释》,对于广大读者开拓思维,很有益处。例如,上海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张军在2002年撰写的《阅读“张五常”》一文中称:“……这本《经济解释》我更喜欢了,我甚至打算将它用作经济学说史或经济思想发展史的教本”。
然而,其中有一些常识性的错误,譬如 “tautology(套套逻辑)”。五常先生说,“所谓套套逻辑,是指一些言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是错的。”首先,这个观点来自科斯。早在1988年,科斯在题为《企业的性质:影响》(The Nature of the Firm:Influence)的文章中提出:套套逻辑就是概念上明显正确(clearly right)。其次,我认为科斯与张五常对套套逻辑的解释不正确。因为,“tautology”的英文解释是:“Needless repetition of the same sense in different words;redundancy。”译为:“对同一意思使用不同的词进行的不必要的重复;赘言。”
更为遗憾的是,五常先生的文章中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史实失误。读者如果以这些文章作为学术研究的文本或资料依据,很有可能受到误导。
《经济解释》第一卷《科学说需求》第六章第五节“多质的需求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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