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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的眼睛不知何时变成了金色的竖瞳,白白嫩嫩的小脸上多了细细的鳞片,仿佛在用尽全部力气剥离着什么。“你拿去吧,之后我要睡一段时间,再醒来,估计就在中南海啦。”“如今国之命脉在那边,皇宫……”“已经成为历史,除了游客,也没人会来这里了。”庄别的眼中闪过一丝悲悯,他没动,静静看着眼前的金龙宝宝从实体变成虚影,渐渐的金龙宝宝连虚影都无法维持了,化为了一道清风,随风飘向了很远的地方。“我去睡了,阿九,既然好不容易醒来了,就要好好的。”装着玉玺的盒子从半空落下,庄别伸手接过盒子,玉玺上那灵动的龙形雕塑变得死寂而冰冷,庄别拿出玉玺,他看着玉玺上的字:受命于天。“受命于天……”庄别闭上眼,很久很久后才睁开,他伸出手,轻轻抚摸着那四个字。随着他的抚摸,受命于天这四个字逐渐泛起了金色的光辉,仿佛有什么东西要渗出来一样。作为维持了无数岁月的天地结界,庄别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具有天地法则之能,皇朝气运受命于天,那么当皇朝消散后,气运也可被天地收回。庄别用小拇指轻轻勾着,许久后才勾出了一丝肉眼无法直视的光辉。他把玩着那丝不断变换的光,露出笑容。“既寿永昌吗?”的确永昌了啊,血脉代代流转,精神永垂不朽,他也将万古长存。庄别握住手,金光没于体内。眨眼间,他也同金龙宝宝一样,化为了一缕清风,消失在了皇宫。 我来了“最近出大事了!”这天,宫千重下线整理课堂笔记, 他正看着语文课本的纪念白求恩呢, 就听到室友冲进门, 将篮球放在一侧,一边拿毛巾擦汗一边和宫千重聊天。宫千重平日都用傀儡上课, 和室友没什么交流,可毕竟都是十来岁的孩子,哪怕宫千重不怎么搭理人, 俩人住一个宿舍, 渐渐的那个男孩还是会找宫千重说话。宫千重偶尔过来拿笔记用真身上课, 也会和男孩沟通几句,慢慢的俩人也算有了点塑料舍友情。男孩就是当初宫千重参加插班考试的富豪之子。那位带着金链子的大叔家里是开煤矿的, 这两年环保督查的比较严, 这位大老板就转了行业, 进军娱乐圈, 买了个皮包公司,找了几个漂亮俊秀的美女帅哥, 准备学着隔壁韩国那样搞明星团体, 倚靠流量来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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