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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起来却依然迷人。
………【第七章 富家子弟】………
桌上的牛肉、花生粒,已经被吃光了,当然,一大部分都是宁雪儿吃的。
宁雪儿抹干净嘴,似乎非常享受。
银白的剑,银白的剑柄,剑在手,手连着臂,心cāo控着臂。
这把剑很奇怪,究竟奇怪在哪里?
剑吸允过很多人的血,但依旧银白,没有一丝血污,更没有一丝被磨损的痕迹。
宁雪儿早就注意到了这把剑,按照她的理解,像李慕白这样的人,会天天清洗剑?
当然不是的,如果天天清洗剑,剑不但不会亮,还会生锈,所以剑是用磨的。
她问:“你的剑很亮,可以借我看看吗?”
李慕白沉吟了一会儿,摇摇头,道:“不行。”
宁雪儿又追问,道:“你是经常磨剑?”
李慕白又摇了摇头
宁雪儿道:“这就奇怪了,你的剑不磨怎么也这么亮?”
李慕白道:“我不知道。”
这一顿饭几乎吃了接近一个时辰,也许只有李慕白才是这样的人,但是他杀人却不会慢吞吞,他杀人是一剑,快、准、狠!
他慢慢吞吞地站起了身子,在身上摸出了饭菜钱,摆在桌上,然后,慢慢地走出了酒店。
宁雪儿看着李慕白离去的身影,竟有些发痴,喃喃道:“这个人,如果早生二三十年,一定迷死我了。”
李慕白走的是官道,剑没有悬挂,也没有斜挂,而是被右手紧紧握着,仿佛不让它离开手掌。
他是个好酒的人,因此腰间悬挂的是酒,而不是剑。
这岂不是很奇怪?
剑客的剑不是一般都悬在腰间吗?
那仅仅是普通人而言,李慕白不是,对于他来说,剑握在手上使自己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高jǐng惕。
今rì的太阳十分猛烈,照得官道上的石头闪闪发光。
李慕白走得很慢,左脚慢慢踏出,右脚慢慢收回,然后又踏出,又收回。
就在这时,突然背后一声怒喝,七匹马奔了过来。
当先一少年身穿大紫衣袍,脚上是一双镶金追云靴,骑着骏马,往李慕白奔去。
“闪开!作死吗!”
李慕白如若没有听到,自顾自地走,是他不想理呢,还是他不愿理?
蓬!马将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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