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人间熔炉(十二)(第2/3 页)
日夜名流往来、繁华通明的表象毫无配适度,只是一个个狭窄的小房间,里头大件的摆设只有床和桌。
林晴疏倒是没什么意见,毕竟单人间就算再小,也能算是高配的宿舍了。
昨晚她睡得很好,虽然七点左右就自然醒来,但至少能吃上现成的早饭。
不过很快她就笑不出来了。
在林晴疏的理解中,花月楼这样的地方,主要营业时间应该是晚上,那么白天自己就可以一边闲逛一边“大发慈悲”地帮孟楚景看看这里有没有什么可疑之处,可没等她吃完早餐,绯宁就像狗皮膏药般黏上了她。
“哟,你到底是来这儿当乐伎的,还是来这儿享福的?都已经巳初了,你居然还在吃?就你这样的,哪家公子会要你?”绯宁依旧一身绣金的罗裙,只不过换了牡丹花样,酥手一抬,掩着口娇笑,恶毒感却从指缝间流出来,毕露无遗。
林晴疏只想在这里摸摸鱼,敷衍一下孟楚景的任务,不曾想遇上绯宁这么个祖宗,过去那些被“严于律人,宽于律己”的同事折磨的痛苦回忆又死灰复燃,惹得她大夏天一阵寒颤。
不过她还是保持着镇定,埋头慢慢悠悠吃着碗中的粥,甚至不正眼看绯宁:“姐姐是想要我努力学习鸣琴歌咏,将来好接任你的花魁之位吗?”
绯宁顿住,眼中带着怒意,瞳孔缩了缩,咬牙切齿道:“我警告你,花魁的位置,你别肖想,但做乐伎要学的东西,你一个也不可能落下。”
言外之意,就是她要让林晴疏把乐伎们要吃的苦全受一遍,并且坚信林晴疏不可能有超越自己的能力。
林晴疏默默咽下最后一口粥,捏勺子的手指轻轻一松,任其与瓷碗碰撞,发出一声脆响,而后忽然抬眼与绯宁对峙,瞧着她发间簪了自己给的珍珠金簪,嘴上却还要出言不逊,不免心生反感:“我是来为花月楼添置博戏玩法的,对你梦寐以求的花魁头衔不感兴趣,也不需要学什么琴,唱什么歌。”
绯宁的笑意僵在脸上,算是吃了瘪,但很快“重振旗鼓”,再次发难:“这儿的姐妹们辰时便起床练习歌舞琴技,你也是花月楼一员,自然也该照着这儿的规矩。既然你说添置博戏玩法是你的任务,那你现在就开始吧。若是你偷懒耍滑,我便告诉妈妈,让她知道你先前都是扯谎,来此处是别有目的,叫她将你扫地出门。”
林晴疏不自觉挑了挑眉毛:这女人怎么回事,分明被困在风月之地,做着丧失尊严之事,言行之中却流露着莫名的优越感?
按理说,被赶出花月楼,林晴疏便有了拒绝出任务的理由,应该感恩戴德,可绯宁的话却让她来气。
她忽然就不想走了。
“好嘞,我这就去。”灿烂的笑容在林晴疏脸上绽放,好似初升的太阳,让别的光亮都黯然失色。
包括绯宁的笑容。
她极具存在感的绛唇依旧维持着上扬的弧度,可嘴角已然垮了下来,俨然一副疑惑不解的局促模样,俗称一脸懵逼。
她还以为自己这番找茬至少能给林晴疏添点堵,压压她的气焰,却不曾想对方如此爽快就答应下来,居然一副乐意之至的模样,还眉开眼笑……
笑?
绯宁眼前忽然浮现出已亡故半月的怜影的笑靥。
那张精致灵动的脸,哭时惹人怜爱,笑起来就像是春月里被微风轻抚的桃花,有种让人想要永远珍藏的美。
但怜影除外。
她对粲然生辉的笑容可以用厌恶形容,尤其是比自己出众者的笑容。
因为那些笑颜,意味着上天将幸福降于她们头上,意味着绯宁永远只能看着比自己更出众之人朝美满而去的背影兴叹,意味着她会永远被人压在底下,不得翻身。
这是无因之恨意,仅仅源于绯宁自身的妒意。
她憎恶怜影,即便怜影从未得罪于她,也从未从她手中夺走过什么,可若是没有怜影,那怜影所拥有的一切,或许她能够分得一杯羹。
怜影就这么无知无觉地,成了绯宁的眼中钉、肉中刺,好像一只捕获了猎物老虎,被附近的豺狼认定是夺走了本属于自己猎物的对手,就好像如果这只老虎不存在,那此时享用猎物的就该是自己。
于是怜影的死亡成了绯宁做梦梦见都会笑出来的“美事”。
可这美梦还没持续多久,就被江映雪给搅乱了,绯宁好不容易料理了她,现在却又要面对新的竞争者。
看着林晴疏面对自己给她找的这许多不痛快依旧笑脸盈盈,绯宁鲜红的指甲掐进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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