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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论公意是不可摧毁的
只要有若干人结合起来自认为是一个整体,他们就只能
有一个意志,这个意志关系着共同的生存以及公共的幸福。这
时,国家的全部精力是蓬勃而单纯的,它的准则是光辉而明
晰的;这里绝没有各种错综复杂、互相矛盾的利益,公共福
利到处都明白确切地表现出来,只要有理智就能看到它们。和
平、团结、平等是政治上一切尔虞我诈的敌人。纯朴正直的
人们正由于他们单纯,所以难于欺骗;诱惑和甜言蜜语对他
们都用不上,他们甚至还不够精明得足以当傻瓜呢。当我们
看到在全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民那里,一群群的农民在橡树
底下规划国家大事,而且总是处理得非常明智;这时候,我
们能不鄙视其他那些以种种伎俩和玄虚使得自己声名远扬而
又悲惨不堪的国家的精明吗?
一个这样治理着的国家只需要很少的法律,而随着颁布
新法律之成为必要,这种必要性早已普遍地被人看到了。第
一个提议那些法律的人,只不过是说出了大家都已经感到了
的东西罢了;使人人都已经决意要做的事情变成法律,这既
不是一个阴谋问题,也不是一个雄辩问题,只要他能肯定别
人也会照他这样做。
使理论家们陷于错误的,就在于他们只看到了那些从一
开始体制就不好的国家,所以他们就认定在这些国家里是不
可能维持这样一种政治制度的。他们喜欢想像一个机警的骗
子或者一个巧妙的说客所能用以诱说巴黎人民或伦敦人民的
种种无稽之谈。他们不知道克伦威尔是会被伯尔尼的人民关
进钟楼的,波佛公爵也会被日内瓦人严加管束的。
但是当社会团结的纽带开始松弛而国家开始削弱的时
候,当个人利益开始为人所感觉而一些小社会开始影响到大
社会的时候;这时候,公共利益就起了变化并且出现了对立
面。投票就不再由全体一致所支配了,公意就不再是众意,
矛盾和争论就露头了;于是最好的意见也都不会毫无争论地
顺利通过。
最后,国家在濒于毁灭的时候,就只能以一种幻觉的而
又空洞的形式生存下去,社会的联系在每个人的心里都已经
破灭了,最卑鄙的利益竟厚颜无耻地伪装上公共幸福的神圣
名义;这时候,公意沉默了,人人都受着私自的动机所引导,
也就再不作为公民而提出意见了,好象国家从来就不曾存在
过似的;人们还假冒法律的名义来通过仅以个人利益为目的
的种种不公正的法令。
是不是因此之故公意就会消灭或者腐化了呢?不会的,公
意永远是稳固的、不变的而又纯粹的;但是它却可以向压在
它身上的其他意志屈服。每一个要使自己的利益脱离公共
利益的人都看得很清楚,他并不能把两者完全分开;然而在
和他所企求获得的排他性的私利相形之下,则他所分担的那
份公共的不幸对他来说就算不得什么了。但除了这种私利
之外,则他为了自己的利益也还是会和任何别人一样强烈地
要求公共福利的。甚至于是为了金钱而出卖自己选票的时候,
他也并未消灭自己内心的公意,他只是回避了公意而已。他
所犯的错误乃是改变了问题的状态,乃是对于人们向他所提
出的问题答非所问;从而他不是以自己的投票在说:“这是
有利于国家的,”反倒是在说:“通过了这样或那样的意见,乃
是有利于某个人或某个党派的。”于是集会中的公共秩序的法
则就不完全是要在集会中维持公意了,反而更是要对公意
经常加以疑问,并由它来经常做出答复。
在主权的一切行为中,仅就投票这一项权利——这是任
凭什么都不能剥夺于公民的权利,——我在这里就有很多的
意见可写。此外,还有关于发言权、提议权、分议权、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