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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他成熟睿智的自我定位。
相比之下,沈浪的长相就比较符合他的理想,既有男子气概又分外俊朗,且随着年岁的增长,更多庄重的风仪。
睡着的时候,眉目分外舒展,唇角依旧微扬。
王怜花觉得这个无时无处不在的微笑模样有点可恶,于是伸出手去,很恶劣地想把他的唇角往下揉一点。
沈浪马上就醒了,睁开眼,看着他笑笑,轻轻吻了一下伸到他唇边的指尖。
“王公子今天醒得这样早。”
王怜花悻悻地道:“像沈大侠一样心无挂碍地睡大觉,对在下来说实在很难。”
沈浪并没有详细解释,为了等他睡熟以便将他放平躺好而不吵醒他所做的艰苦努力和漫长等待,只是伸手将他揽在怀里,像哄小孩子一样轻揉他的头顶。
不仅如此,还说了句特别伤王公子自尊的话。
“真可爱。”
这句话实在很难反驳。
不管是说“你才可爱”还是说“我一点都不可爱”,都非常的不像话。
因为这句话,王公子无可避免地生了半天闷气。
。
半天之后,王公子找到了一个报复的好机会。
午间的时候,到了落马镇。
落马镇住的近千户人家,算是入了苗疆之后难得见到的大集。集上也颇有些来收苗人手艺的汉人客商,两人走在路上,倒也并不十分引人注目。先在市集上买了匹好马,再舒舒心心地吃了顿好饭,两人便又起身。
只是刚出了饭馆门口,沈浪就做了一件特别孩子气的事,一下子就被王公子抓住了把柄。
饭馆门口都是些小商小贩的摊子,王怜花一回头,就看到沈浪突然走到其中一个摊子前面,站定在那里看。他还道是什么古怪稀奇的玩意,连忙也挤上去瞧。
摊子卖的是糖膏,那糖色泽嫣红透亮,质地似乎软粘无比。摊主在那卖糖,都得备一碗香油,和一把薄而锋利的切刀,买者说了约要多少,他便得用那刀在油里一过,极为迅速地手起刀落,方能将糖一下切开,否则便要粘连拉出糖丝纠缠。切出来的糖块,还得用极亮的油纸包好,拿在手中才能不粘手指。沈浪十分认真地要了同样大小的十余块,一块一块分别包好,见王怜花瞪大了眼看他,便笑着递了一块给王怜花道:“这糖的名字倒是十分风雅,叫作玫瑰粘。你可要先尝一块?”
王怜花捧腹大笑道:“沈大侠怎么和小孩子似的,还要一边走路一边吃糖果。在下可没有这个爱好,您请自便。”
笑完了以后,觉得非常得意,好像扳回一城。
沈浪自己却也不吃,只是小心收好,放在随身的背囊之中,又道:“我还要买些东西。”
王怜花强忍住笑,又道:“沈大侠怎么和姑娘家似的,看到市集就高兴地东买西买。也罢,你要什么,相公都给你买。”
沈浪这回进的是一家布庄。
除了买了两身当地苗人服饰之外,居然还特地裁了两尺布料。
为了买那块布,沈浪细细地比较过店中几样最昂贵的料子,终于选定了一款料子最细腻、最柔软的素绫,并嘱咐店家将那块布全部裁成半寸宽的细带。
王怜花觉得有点好奇,但是又不想问沈浪买这个是做什么
他最不愿承认的就是,某些事情沈浪想得到的他想不到。
沈浪正好又是那种你不问,他就不会说的人。
于是,王公子又困惑思索了半天,却是无果。
。
又是半天之后,王公子不可避免地知道了沈浪所做的一切怪事的答案。
只是这半天,和早上的这半天,过得实在不同。
白天的时候,谈笑风生,仿若无事。
眼看着天渐渐暗下来,话也越来越少,直至无语。
话虽然可以不说,有的事却不能不做。
比如说,住店的时候,把隔壁的两个住客,点了睡穴,丢到自己房间的床上,换了他们的衣服,顺便也换了他们的脸。
王怜花做这些事情,总是熟练得令人叹为观止。时而天真的可爱,时而老练的可怕,以奇妙的比例在他身上混合,依次交替出场。
做完之后,王怜花躺在隔壁房间的床上,嘟哝道:“我真是讨厌晚上。”
在今日之前,比之白日,王公子明明是更喜欢夜晚。
在家发起懒来,中午才起身的话,白天便轻易地过去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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