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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听说过他不太聪明。
“显然,他年幼时,他们一家就搬走了,”他稍停顿一下后又解释说,“他在赖斯上的大学,在图莱恩读的法律。”
“我俩在那所法学院里是同学,”芬克自豪地说。
“那好极了,这张纸条是手写的,日期是今天,或更确切地说是昨天,用一种尼龙笔芯的笔和黑墨水写的——笔在他身上或车里都没找到。”麦克苏恩拿起一张纸条,身子前倾,探过桌面。“这是原件,小心点。”
沃利·博克斯接过纸条,交给了福尔特里格。福尔特里格认真地研究起来。麦克苏恩揉了揉眼睛,继续说道,“上面只写着死后的安葬以及吩咐他秘书要办的事情。看看纸条的下端,似乎他想加上几句,用的是蓝颜色圆珠笔,但笔芯的油用完了。”
福尔特里格仔细地看着,鼻子几乎要触到了纸条。“纸条上写着‘马克,马克何处,’其他写的什么都看不清。”
“对,看不清。书写得糟透了,笔又没有墨水,但我们的专家所说的也是这些,‘马克,马克何处。’他还认为克利福德写这张纸条时已喝得烂醉,在药物作用下异常兴奋。我们在车子里找到了那支笔。一支廉价的比克笔。毫无疑问,他用的定是那支笔。在他的孩子、侄子、兄弟、叔叔、伯伯或表兄弟中没有一个叫马克的。我们在他的好朋友中查找,他的秘书说他的朋友中也没有一个叫这名字的。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找到一个叫马克的。”
“那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另外还有一件事。几个小时前,马克·斯韦与一个叫哈迪的孟菲斯警察一起乘车去了医院。在途中他泄漏了罗米的一些言行。罗米,据克利福德先生的秘书说,是杰罗姆的略称。事实上,她说,叫他罗米的人比叫他杰罗姆的人多。除非克利福德先生亲口告诉他,那小孩怎么会知道这一略称的呢?”
福尔特里格张着嘴听得出神,问道,“你怎么看?”
“嗯,我的想法是克利福德开枪自杀前那小孩在车子里。从那些指纹判断,他在车里呆了好一会儿,而且克利福德和他谈过什么事情。然后,过了一会儿,那小孩离开了车子,克利福德想在他的纸条上加上几句,然后开枪自杀了。那小孩儿很害怕,他的弟弟吓得休克了,这就是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
“为什么那小孩要撒谎?”
“首先他害怕。其次他是个小孩。第三,也许克利福德向他说了一些他不该知道的事情。”
福尔特里格将纸条放到办公桌上,清了清嗓子问道,“你跟那个小孩谈过没有?”
“没有。两个小时前我去了那家医院,但没见到那个小孩。孟菲斯警察局的哈迪警士跟他谈过。”
“你打算找他谈吗?”
“打算再过几小时以后。特鲁曼和我准备九点钟左右去医院找那个小孩谈话,也许还要找他的母亲谈。我也想与他的弟弟谈谈,但这要看他的医生是否同意。”
“我也想到那里走一趟,”福尔特里格说。
麦克苏恩摇了摇头,“不太合适吧。我们来处理。”他的回答粗鲁,不容分说,表明他是说了算的。这是孟菲斯,不是新奥尔良。
“给那个小孩治疗的医生怎么样?你跟他交谈过吗?”
“还没有。今天上午我们准备试一试。我怀疑他不会说得很多。”麦克苏恩看了看手表,站起来,“先生们,很晚了。我们的人到中午时就可以把汽车查看完毕。我建议我们到那时再见。”
“我们必须知道马克·斯韦所知道的一切,”罗伊说道,人依然坐着不动。“他去过车子里面。克利福德跟他说过话。”
“我知道这个。”
“对,麦克苏恩先生,但有些事你并不知道。克利福德知道那具尸体在什么地方,他在讲这件事。”
“有好多事情我都不知道,福尔特里格先生,因为这是一件新奥尔良的案子,我负责孟菲斯的情况,你知道。我不想了解有关博伊特先生和克利福德先生的更多情况。这里的尸体已忙得我不可开交。现在快凌晨一点了。我坐在这办公室里办一件不是我自己的案子,给你们这些朋友介绍情况,回答你们的问题。这案子到明天中午由我办,然后我的朋友拉里·特鲁曼将接过去,我的事也就完了。”
“当然喽,除非你接到华盛顿的电话,对吗?”
“对,除非我接到华盛顿的电话,然后沃伊尔斯先生要我干什么就干什么。”
“我每星期都与沃伊尔斯先生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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