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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狗的明争暗斗,也成为上海区的情报对象,经常把这些向总处反映。有几次还
奉到蒋介石的批示,要上海区进行严密调查。可是上海区与刘炳藜等人间,却从不
提到这些情况。特别是复兴社推荐给戴笠的上海方面一个次要负责人徐进(别号岸
登)到上海区当书记时,区长吴乃宪便再三叮嘱他,有关上海区对复兴社方面的调
查情况,千万不能泄漏,以免引起人事上不必要的麻烦。
当时上海区一些基本特务大多是要参加复兴社组织,一般组员则不一定要参加。
参加后所编的小组也仍旧是把军统编在一起,不与外间混合。我当时是与几个组长,
加上在警士教练所工作的军统黄加持、杨华波等,编成一组。而各人的具体工作从
不在组会上报告,对复兴社所指示的要随时反映情况一节则根本没有做过一次,以
后甚至连小组会都不开了。这些人名义上是复兴社和革命青年同志会的成员,却对
这个组织从不尽义务,主要是这些人干的罪恶勾当,已超过复兴社一般成员不知多
少倍了。
抗战前,军统在上海工作的特务们,待遇比当时一般反动派军官略高一点,并
有奖金和特别费。一些组员工作无突出表现的,则只能拿到固定的生活费。除直属
通讯员有一百元以上的生活费外,各组的组员大都是从三四十元到一百元,组长另
有一百元特别费和房租费。因此一般组员常常感到人不敷出,总是想尽各种办法得
奖金。我曾多次向戴笠谈过组员生活费太少,他总是回答我说:〃我们是干'革命'
工作,不能讲享受,应当刻苦一点。〃他这一套冠冕堂皇的话说了多少次以后,也
有时会露出一点马脚,说出他真正的意图。有次因张人估向杨虎借钱给他发觉,也
找我去骂过,说我事前知道不向他报告。我又提出实在是钱太少不够用,他这时才
向我说出这样一段话(原句我已记不清,只记得大意是这样):如果生活费给多了,
有些人便会贪图享受不努力工作,所以只给一点可以维持生活的钱,这样一来,便
非好好努力设法得奖金来弥补不足,工作越好,奖金越多,最容易表现出成绩;不
好便不给,可免去固定的庞大开支。他认为这是最好的提高工作效果的办法。可是
另一面也造成了特务们利用方便去搞贪污活动的勾当。
当时上海区的特务们,除极少数人有军委会或参谋本部、军事杂志社等证章外,
没有其他任何证件。最初要搞贪污敲诈很不容易,等以后掌握了侦察大队后,一些
不搞公开工作的因与侦察大队的特务认识,便互相勾结起来搞贪污活动。当时兼了
公职的特务比较好些,生活费照常拿,又有公职收入,所以许多特务都希望能兼上
公职多搞点钱。
有些担任秘密工作的特务都希望兼一个公职,不但可以两方面拿钱,还可以有
更多的额外收入。特别是像警备司令部侦察大队和警察局的侦缉大队等单位,尤其
弄钱方便。我记得我刚派到侦察大队去当督察时,第一天去上班,我把一些书报放
进抽屉去,发现里面放了一个红纸套,上面写了三个字〃请笑纳〃。我拆开一看,
里面装的是两百元的现钞。我很奇怪,忙去问大队长翁光辉是怎么回事?他笑了一
下,说不知道。我便责问那个照料办公室的勤务兵,谁把这东西放在我抽屉里。他
满不在乎地回答我说:〃有人送钱给你,不要就算了,还发什么脾气。〃第二天,
我再打开抽屉,钱不见了。后来我把这事告诉戴笠。他问我为什么不要?我说:
〃得人钱财,与人消灾,将来我就得听别人的了。〃他很高兴地称赞我。从那次以
后,便再没有人在我办公桌内放东西。我和林之江的办公桌是两对面,我常看到他
打开抽屉,面带笑容地把东西装进口袋。
罪恶活动种种
在这段时期里,军统在上海的罪行,最主要的是搞暗杀。除了杀害杨杏佛、史
量才两人我已专题写述过以外,而最多最惨的要算杀害当时在上海秘密逮捕到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