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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几乎是眨眼之间,保龄球已经化为一滩金水!
风无涯顿时面色铁青,狠狠的看了一眼游牧歌,咬牙切齿,“你竟然不告诉我,我差点害死你们!”
神仙拍拍他的肩,眉头微皱,“我们刚才别无选择,你不要怪牧歌,当务之急是找到约翰,夺回血玉,他既然自掘坟墓,我们就送他去阴曹地府吧。”
风无涯看着那滩金水,面色阴沉,冷笑一声,“他死定了!但绝不会这么痛快!”
游牧歌若有所思的走到巨大的书桌后面,自言自语,“他好象又在进行什么邪恶的计划,我们必须尽快阻止他,不然恐怕就太晚了”她伸手打开抽屉,里面显得很凌乱,角落里有一张揉成一团的纸,游牧歌捡起来,轻轻抚平,纸的背面是用笔随意画出的一个路线图,含糊的写着几个汉字,‘法老’‘陵墓’‘沙漠’
游牧歌翻过正面,原来是一张信用卡网上购票收据,她眼睛一亮,兴奋的叫起来,“太棒了!约翰,你等着变木乃伊吧!”
兄弟俩不解的看着她,游牧歌吐了一口气,平静的解释,“走吧!我们去埃及。”
魔之漠
游牧歌一向不钟情干燥酷热而又风沙漫天的地方,埃及真的是太古老了,以至于残破。它的神秘更适合书中阅读。除了对法老诅咒的敬畏,在游牧歌的印象里只剩下尼罗河沿岸那些巨大的神庙。
要不是该死的约翰,她实在没兴趣再跑去受罪,在确定约翰行踪的最初兴奋过后,她几乎是心情沮丧的去订机票和酒店的。
偏偏有人兴致很高,上了飞机就缠着她问什么是木乃伊,连神仙也颇感兴趣的看着她,游牧歌只得强打精神细细道来。
“古埃及人认为死亡并非生命的终结,而是新生命的开始。灵魂和肉体是相连的,新生必须借助于完整的躯体。根据古希腊文献记载,木乃伊制作分成三个阶段:一是将死者的脑和内脏取出,另行置放。二是将尸体清洗干净后进行盐渍。三是待尸体盐渍干后,周身涂上香脂,内脏则填入香料,并用亚麻布将尸体裹好,穿上衣服,置于棺中,在脸上盖上假面具,最终盖棺。由于经过这些技术处理,加上当地气候干燥,躯体可以长时间保留。有的木乃伊已经有几千年历史,仍保存完好。”
风无涯越听眉头皱的越紧,他冷哼一声,“借尸还魂?那岂不便宜了他!还是我们的挫骨扬灰死得透彻!”神仙也赞许的点头。游牧歌打了一个哆嗦,着兄弟俩狠毒起来还真是一致。
在开罗下了飞机,他们几乎是马不停蹄直奔孟菲斯,因为血玉显示约翰已经在那儿附近了。
孟菲斯是埃及的古老首都,年代比开罗还老,作为古都长达800年的历史。孟菲斯的光荣历史,随著时光的流动,愈来愈沉寂,但附近的椰枣树高挺,满目的田园风光,却是孟菲斯被开罗取代后,仍然保持美丽和幽雅的好地方。孟菲斯留下的是拉姆西斯二世的巨大雕像,以及8吨重的雪花石膏人面狮身神像和大量的石棺。
在孟菲斯古城,最著名的当数阶梯金字塔。圣卡拉的阶梯金字塔是埃及第一个也是历史最悠久,甚至全世界中第一个以劈削石头建筑而成的墓冢。阶梯金字塔是第三王朝左惹国王的陵墓所在。金字塔共有6阶,每一阶的结构都非常坚固复杂,最底层的石头虽然剥落损毁一些,但并不影响阶梯金字塔整体结构的完整性。阶梯金字塔周围就是世界著名的撒哈拉大沙漠,一眼望去,黄色沙丘细致如粉,黑色沙漠色泽如墨,白色沙漠纯洁如银。据说,埃及艳后用此地的温泉滋润皮肤,保养身材,为原始的沙漠增添了无比浪漫的色彩。
游牧歌只能在骆驼背上匆匆介绍关于孟非斯的概况,遗憾的是他们没有时间去游览,因为约翰似乎已渐渐进入沙漠深处了。
游牧歌花了一大笔钱才雇到一个会讲英语的向导,他叫卡坦,一开始,这个小个子的埃及人死活不肯朝他们指出的方向走,他告诉游牧歌在那个方向有一片死亡沙漠,进去的人几乎没有出来的。传说死亡沙漠里隐藏着一个法老的陵墓,埋葬着不计其数的财宝,偶尔在沙暴的天气里,在沙漠上方会出现陵墓的轮廓,引得无数的探险家深入死亡沙漠,却再也没有消息,所以当地人把沙暴中的幻影称作魔鬼的呼唤。
听到这里,神仙,风无涯和游牧歌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死亡沙漠就是他们要去的地方。游牧歌掏出一小袋钻石塞给卡坦,“这只是酬劳的一半,回来后我再付你另一半。”卡坦打开袋子,棕色的眼珠子开始闪闪发亮,他终于犹豫的说,“好吧,不过如果遇到大沙暴我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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