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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下床,环住游牧歌,声音里有抑制不住的喜悦,“牧歌!”
“等一下,我答应见他们,不过要以我的方式!”游牧歌懒洋洋的说道。
神仙眯起眼睛,神色危险,他低下头冷冷的说,“你就是杀人我也由着你,只不过,你最好多穿点,不要再晃到别人怀里,不然我就不保证我的手会不会干净了。“
游牧歌抽了一口冷气,这个家伙还真是变态,说他偷窥居然没有冤枉他。她一脸的不甘心,哼!不让我暴露,也照样吓死你老爹!
想到这,她伸手拍拍神仙的背,“别怕别怕,我就算从头包到脚也照样倾国倾城,你对我要有信心!”
神仙愕然,彻底无语。
此一去,风起云涌,天下大乱。
也从容
金琪皇宫一反平日的庄严肃穆,装点的花团锦簇,喜气洋洋。
太子选妃今日就要尘埃落定。
十名参加殿试的女子无一例外都是来自豪门世家,当选太子妃事关家族兴衰荣辱,各家几乎不惜一切代价要将女儿推上那个宝座。京城里运来了成吨的花瓣制作熏身的香精,最名贵的蜀锦湘纱已经卖断了货,个个教坊最好的乐工琴师几乎疲于奔命,穿梭在府邸之间陪小姐们练艺。
只有一人置身事外,依然故我的逍遥自在。
她就是第十一名候补佳丽游牧歌。
家里被向远行打理的井井有条,几天不见,他深沉了很多,看见游牧歌回来只是淡淡的打了个招呼,一会功夫,丫环就端上了她最喜欢吃的饭菜,他坐在旁边神色平静的看着她狼吞虎咽,什么也不问。郑萧来过一次,他感叹的对向远行说,那样的女子,你我凡夫俗子是要不起的,由她去吧。
这三天,游牧歌吃饱喝足,养精蓄锐,这将是一场体力和脑力劳动相结合的战役,没有充沛的体力和精神是不足以应付的。
她打开了许久未动的琴盒,完美无暇的白色小提琴静静的躺在里面,深红色的琴弦流淌着丝绒一般华美的光泽,这是游牧歌在佛罗伦萨的意外所得,那个不起眼的作坊竟然藏着十几把名贵的小提琴,游牧歌一眼看上了这个纯白的精灵,对方平静的叫价一百五十万美金再不改口。陪同的男子看出游牧歌的喜爱随手签出了支票。这把提琴陪着她走遍世界,震撼了无数观众,今日但愿琴音不改,再度辉煌。
游牧歌在旅行箱最底下取出一个精致的丝绒衣套,缓缓拉开拉链,一缕夺目的深玫瑰红绽放在眼前,她最妖艳灵动的范思哲。
这套晚装是为她的获奖音乐会专门订做的。游牧歌对颜色的喜好也很随性,她喜欢一切纯净的颜色,红要红的透彻,绿要绿的清明,人生本是五颜六色,不必执著于黑白才算有格调。她就爱这件衣服的张扬和浓郁,红的如同将要滴血的玫瑰花瓣,配上她如雪的肌肤,不可抑制的散发出一个女人最娇媚的风情,身隔百步也可感受那股淡淡女人香。
晚装的面料是丝缎的混合织物,不是闪亮的,只是透过那抹深红发着暗暗的光华,整个面料摸上去就如同花瓣的触感。晚装设计简洁,红色本身已经遮盖了所有的式样,所以只是简单的裹胸,在腰后有两片玫瑰花瓣形的裙扣扣住,腰身婀娜,长裙曳地,仿佛流动的花束。
鉴于神仙大人的警告,游牧歌不想太过招摇,哪怕只露三分之一的胸和两只胳膊恐怕也超过他容忍的极限了,只有出其不意,让他防不胜防了。
一出场,她不想太正式,反正是去搅局的,要乱中取胜。游牧歌有点得意,穿裤子吧!哈哈,气死他们,一排裙子里,站着两条长腿一定令人耳目一新,不知神仙会是什么表情。
上回穿过一条灰色的羊毛裤子,还剩一条淡咖啡细格子的紧身长裤,裤脚带一点小小的喇叭,与之相配的是一个同色的小马甲,还有一顶俏皮的鸭舌帽子,游牧歌在马甲里面穿上一件纯白的衬衣,任里摆自然垂下,完全是一副里长外短的休闲装扮,衬衣下摆正好盖到翘臀之上,裹的圆圆的臀部性感无比,流畅的线条一路倾泻到两条美腿上,帅气的蹬上高跟的鹿皮靴,游牧歌吹了一声口哨,打了一个响指,把头发梳成两个松散的麻花辫,扣上鸭舌帽,将帽檐压低,冲着镜子,做了一个开枪的姿势。
南瓜车
古人竞艺无非琴棋书画加歌舞,下棋作画受时间限制没法比,书有写书作诗,前者可能性不大,吟诗恐怕跑不掉,那就窃非偷也,阿Q一下。歌舞都是小意思,论琴艺,业余选手怎能和大师级的艺术家相提并论,虽然乐器不同,但游牧歌相信懂音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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