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六章 天元逼并边角腾(六)(第2/3 页)
需要一位绝对仁的圣人啊。仁在墨家存在的意义,只是一个兼爱的基础,不是兼爱本身。有爱,才有兼爱。巨子认为,天下是有纯粹的爱的,所以可以论证兼爱天下是可以存在的。”
“要是天下连爱都没有,兼爱也就是个笑谈。但天下大利,不能只靠爱,还要要义利。”
“巨子也说过什么是义吧?”
高孙子反应了片刻,点头道:“子墨子言,义,利也。又言,志以天下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
从这一点上来说,高孙子必须承认适是个墨家语境下的义士。
把利于天下作为自己的职分,而才能又能利于天下,才算的是真正的义。这是墨家区分大义与小义的重点,也是墨子一直在规劝弟子的。
沛县的一切,仅以沛县论,适的作为无疑是让众人得利的。如果能让沛县的政策推广到天下,那么这个义字适是担得起的。
墨家的仁义,与儒家的仁义是截然不同的。仁是爱自己的爱的一种推广,义是利于天下的一种梦想。
适见高孙子解读了义,于是又问道:“那么你对巨子所言的‘仁:仁爱也;义,利也爱利,此也;所爱、所利,彼也。爱利不相为内外,所爱、利亦不相为外内其为仁内也,义外也,举爱与所利也,是狂举也,若左目出右目入’。又怎么看呢?”
这番话,涉及到儒墨之争的一大后续,也就是孟子见告子关于仁义的争论。
当然,也是告子被墨子认为“告子这家伙行仁义,如同踮起脚尖使身子增长,卧下使面积增大一样,不可长久”的重要原因。
告子的仁义观,不完全是墨子的仁义观。至于说孟轲与之辩论,到底是胜了、还是在写文章的时候自己认为胜利了,那也难说。
因为墨子很明确的指出:仁,仁是爱,义是想要利于人的想法。仁和义,是心里想的。都是内,不能相为内外。
得到爱、得到利,都是实在的、物质的、可以感受到的、直观衡量的。得到爱和利也不相为内外。
是仁就说是内,是义就说是外,把爱利和所得到爱利混搅一起,不分内外,这是狂举。好比说左鼻孔出气,右鼻孔入气一样的荒唐。
墨子自己是反对“仁内义外”的说辞的,但是告子却用“仁内义外”的说辞去怼孟子,告子并未完全理解墨子的经义。
这位说出“性、食色也”的人物,此时在墨家内部远远比不过适的地位。
因为墨子整天听到的,是弟子们经常打小报告或是在聚会中直接批评说是“告子这个人,口言仁义但行为很恶劣,请将他开除算了……”
所以适对于高孙子说自己“不仁”这个定义,极为不安,而且极力想要说服高孙子。
想要说服,就必须要用墨子的定义,否则的话那就是墨家和其余别家的辩论的,后果很严重。
用墨子的道理,那叫内部讨论。
用外部的道理,那叫叛了墨家之义,以别家学问攻讦墨家。
别人可以这样说,他这个候补的七悟害这么说,那就可笑了。
其实适很明白墨子的想法,因为“仁”是个好词,墨家已经担着“无君无父猪狗不如之禽兽”的骂名,所以不可能再自己说自己“不仁”。
墨子耍了一个小花招,把天下都认为很好的词汇“仁”,变换了意思,变为了纯粹的爱。
从始至终,墨子一直在说“仁就是爱,而且是爱自己的那种爱,所以每个人都有仁,只是仁的程度不同”。
墨子把仁换成了爱己之爱,也就把儒家评判仁不仁的意义给毁了。
因为儒家的仁,更像是一个标准,拿着这个标准量一量,然后评价说这个人仁、这个人不仁……
墨子这么一改,意思全变了。
墨家语境下,你不能说这个人仁还是不仁,你只能说这个人和别人比是不是更仁或更不仁。
仁从一个魔幻的、模糊的标准,在墨家语境中变成了一个只有比较才有意义的东西。
一旦仁变为了一种如同高矮一样的东西,就落入了墨子的“物甚长甚短,莫长于是,莫短于是,是之是也非是也者,莫甚于是”的逻辑陷阱。
给你一根单独的木棍,你说它是高还是矮?
很明显没有对比高矮也就没有了意义。
也就是说,墨家定义的“仁”,就是爱,存在的意义,也仅仅是为了逻辑辩证“兼爱”的可能性。
兼爱,有两个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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