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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能获得暴利。
正因如此,作为一个办企业的人来说,“发现得好”比“做得好”更重要。但要去“发现得好”是靠市场的价格信号来帮助的,如果价格信号被人为地扭曲,那企业就无法作出明智的选择。所以作为一个明智的政府,就不应该因为微软公司获得了暴利而去管制他的价格。
为了能不断创造更多的财富来满足社会的需要,政府就要鼓励更多的企业去生产有暴利的商品。因为每发现一种有暴利的商品就是发现了一个社会的最有效的需求,当然这种暴利必须是在非欺诈和公平竞争条件下获得的。
但我们的政府因为受长期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经常“好心干坏事”。发现某种商品价格上涨过快时,不是去把价格的上涨当作一种优化配置资源的好的价格信号,以引导更多的生产者来增加该种商品的生产,而是去实行“价格管制”。没想到实行价格管制的结果总是事与愿违。进行价格管制后,正确的价格信号就不能发挥它的作用,管制价格的实际结果就是暗示更多的企业不要来增加该种商品的生产。所以实行价格管制会造成那些商品更短缺,价格有可能因管制而上涨得更快,当然在严格管制条件下的很多价格上涨会采取“变相”的方式。
从去年以来政府对房价上涨采取的调控手段到今年兰州市物价部门对牛肉面的限价(凡兰州市普通级牛肉面馆,大碗牛肉面售价不得超过二点五元,小碗与大碗差价为零点二元,违规者将严厉查处),还有今年商务部对猪肉价格采取的平抑措施,都是属于典型的让“看得见的脚”踩住“看不见的手”的价格管制,其结果当然可想而知。
房价上涨最关键的原因,是因为供不应求引起的。供不应求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城市化、工业化造成的城市人口增加,第二是因为政府对土地的管制;第三是因为人们对未来房价上涨的预期造成房价的进一步走高;第四是因为投机需求的增加。
要解决供不应求的最佳途径就是“增加供应”,另一方面就是调控购房的信贷规模。别无他法!但前年以来,政府出台的大部分针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都是在“限制供应”和“增加交易成本”。限制供应使市场更加“供不应求”,而在“供不应求”的前提下,政府对“二手房交易增加的税收”必将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所以现行的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政府“对二手房交易增加税收”都只会推动房价的进一步上涨。
政府如果真想从根本上遏制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那就应该引导市场、加大供应。政府不想办法改变畸形的供求关系,不从自身找原因,却去拿开发商开刀,实在是本末倒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格”和“利润”与“成本”和“使用价值”不一定“正相关”,往往“供求关系”对“价格”和“利润”的影响更加重要。特别是当某种商品严重“供不应求”严重“供过于求”时,价格跟成本就有可能完全没有关系。
价格是“优化配置社会稀缺资源的最好工具”。在计划经济时代,因为没有市场所以也没有真实的市场价格,企业应该生产什么不是由消费者真实的需求来决定,而是凭领导者的感觉来决定,由“权力”来决定生产。所以我国六十年代初发生了饿死几千万人的惨剧。
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为有了“真实的市场价格”,企业应该优先生产什么商品完全应该由“是否赚钱”来决定。如果一个行业存在暴利,绝不能简单地说是因为商家“奸诈”,而是因为社会最需要;如果一个行业存在大面积亏损,说明这个行业很多的企业应该改行。能获得暴利的企业是因为他做了最应该做的事(国有垄断企业除外),亏损的企业是因为他做了不因该做的事。就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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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踩住看不见的手(3)
中国加入WTO已经6年多了,我国正在努力向市场经济国家过渡,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外交活动中一再要求对方国家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而上述的“管制行为”是与WTO精神背道而驰的。
市场经济要遵循市场规律,政府不应该直接干预微观。政府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商家的合法权益。对照这些原则,我们就会发现,对市场价格的管制是大可质疑的。“买卖自由”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之一。中国曾经“打击”过“囤积居奇”,但那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不是法治的行为。我相信,在现在的市场中,只要存在“供不应求”,各行各业都可能存在涨价的行为,因为这是商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一种经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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