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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鲜果。
当他们二人,从激情中趋于平静的时候,外面的暴雨也渐渐地停了,居然还射出了一丝的阳光。
阳光射进了城洞,使城洞中更光亮了,使朝宗能看清了她修长而细致玲珑的腿,如丝缎般光滑的肌肤以及抹在腿根处的那几滴贞红。
这使朝宗为之一惊,也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件多糊涂的事。香君还是个清倌人,还是个未经人世的处子。
固然,她是个歌妓,但歌妓的初贞是有代价的,尤其是像香君这样的名妓,梳拢的代价非数百金莫办,那只有豪客才能负担的。
而他却糊糊涂涂的就把这颗新熟的禁果给摘来吃了。
那要如何善后呢?这一刹那间,朝宗悔恨交并,不知将何以自处。
但香君却很平静,很自然取下自己腰间雪白的绢巾,沾了腿际的血迹,平静地道:“侯公子,你至少应该知道,我交给你的身子是清白的。”
“是!是的,香君,我真该死,我实在太糊涂了。”
“别埋怨了,那也是我自己愿意的,否则就是拿刀子架在我头上,也别想靠近我。”
“可是,以后你怎么办呢?”
“我早就盘算好了,从昨天见到你之后,我邀你到我房中去,我就决定把我自己交给你了。”
“香君,感卿盛情,只是我明天要回去。”
“我也知道你明天要回去,所以今天我才不抗拒你,那是为了增定自己的决心。”
“你的决心是……什么?”
香君笑了,慢慢地穿上衣服道:“你放心,我的决心可不是嫁给你做妻子,我知道你们侯家是世代书香,世家子弟,不会允许你娶一个歌妓进门的,我也没存这个指望,我的决心只是使我的一点痴心有个寄托。”
“不!香君,像你这样美好纯洁的女孩子,我若能自主,我一定会毫不考虑地娶你为妻的,现在我也没放弃这个打算,我一回家就跟父亲说去。”
“别去碰钉子,你有这颗心就够了。”
朝宗当然不会去向父亲求娶香君的,他只是说说而已,但香君那种宽恕却使他感到惭愧,欺骗这样的一个女孩子,那是一种无可饶恕的罪恶。
冲动之下,他握着香君的手道:“香君,我指天为誓,将来定不负卿。”
香君非常的感动,轻叹了一口气:“侯……侯郎只要你有这份心就够了,那也不枉费我一番痴心,将来的事谁也不敢说,我更是个身不由主的人。”
“我知道,你是典身的,我替你赎身。”
“赎身?侯郎,你知道我娘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银子?除了八百两的身价银之外,这些年在我身上陆陆续续的花费也不下一千五百两了。”
“要这么多?”
“我的少爷,你以为要做一个歌妓是很简单的事吗?从十岁开始,就要学唱、学认字、学应对进退、察颜观色、学说话,甚至于穿着梳妆,涂脂抹粉,都由专人来教导,这些都是要钱的,最耗费的还是学喝酒、品菜,那都是真材实料,一点都不能假。”
朝宗不禁咋舌道:“乖乖!照你这么说来,培养一个姑娘,倒比造就一个进士还要困难了,有些人从出世到进士及第,金榜题名,也用不掉二百两银子。我父亲有个学生,现在已经做知府了,他老子是替人做长工的,每年才五两银子工资,他就靠着这五两银子,供儿子读书,苦了二十五年。”
香君道:“读书做官,还可以靠自己苦学,做一个歌妓,处处都靠人传授,非要花大把银子不可。”
“那么替你赎身,非三千两不可了。”
香君道:“那要看什么时候了,如果过几年,我也替娘赚下一些了,也许就差不多,如果是现在,五千两未必能使娘点头,她孤苦无依,把我当亲生女儿般养大的,下半辈子全指望着我了。”
朝宗叹道:“那就没办法了,就算我能说动父亲答应我娶你,也不可能拿出五千两银子来为你赎身的,他虽然做过一任度支尚书,但并没有落下多少钱,而且大部份都在家乡置了田地,他说这是百年的基业,每年收收田租,有个一二千两银子,粗衣淡饭,安分渡日,可保子孙无肌寒之虞,他不会为我娶媳妇卖田地的。”
香君苦笑着道:“不必去操这个心,我说过,我不想做你们家的媳妇。”
“可是,我不能负你,你等我几年,我自己出来做了事,一定可以筹到为你赎身的银子的。”
香君的目中射出了光釆道:“侯郎,你这是真心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