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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利丰经验的启示(1)
第1节 冯国经博士访谈录
全球多边贸易与利丰的全球供应链管理
利丰研究中心
问:您在2008年7月开始出任全球最具代表性的国际商界组织——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merce)的主席。国际商会一向提倡更开放的国际贸易体系,反对贸易壁垒,并致力促进多哈回合谈判成功。作为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家,您也经常提倡各国共同开放多边贸易,并对个别国家之间签订双边贸易或种种地区贸易协定持保留态度。关于这点,能否说明一下?
答:首先,我希望从企业及市场经济的角度回答这个问题。利丰是一个长期从事国际商贸的企业。在过去,当我们谈到制造产品时,我们脑子里实时的想法是“一条龙式”的生产模式。商品的所有部件集中在一个国家内,甚至在一家工厂内制造,然后出口到另一个国家。但时移势易,现代的生产模式已彻底改变。现在很多价廉物美的商品都已经是环球采购、全球生产的。就拿利丰贸易日常处理的成衣订单为例,我们会把整个生产过程拆开,先找最合适的棉线供应商,然后这批成衣其它的布料可能来自韩国、拉链来自日本、衬里来自台湾、钮扣来自中国内地、标签和其它辅料来自香港。衣服可能在南亚染色,在中国缝制,然后送回香港作质量检验和包装,再出口给欧洲或美国的货主。在供应链的运作过程中,利丰贸易需要保证不同国家的原材料能顺利运到装配制造的地方,令所有工厂的制成品和质量有如出自同一工厂,因为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工厂是没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去完成整个订单的,通常需要三家以上工厂同时进行生产。最为关键的是,这批成衣合成后就好像出自同一家工厂。现代全球性生产既符合经济效益,又对消费者带来不少好处。这全赖现代全球供应链系统,消费者可得到更加优质、更多元化和更廉价的商品,这就是自由贸易,亦即多边贸易制度所带来的好处。
反过来看,双边协议可带来非常麻烦的后果:让我举一个假定的例子。A国与B国签署了一个双边协议,这个双边协议允许由A国生产的货品免税入口到B国,但所有原材料必须要在A国采购才符合入口B国的免税优惠。假若B国非常严格地执行原产地的规则,而A国的货品在生产过程中部分采用了邻近一些国家较优质的原材料或零部件,或在B国以外地区进行更有效率的生产,便可能得不到B国的免税。现实中,这些原产地交涉的个案,正不断在进行双边贸易的国家之间发生。
再用我们刚才的成衣订单为例,在双边协议中,我们只可在指定的国家中挑选供应商,而不能在全球的供应商网络中物色最好的,因此,一切供应链上的成员都可能是次选的。双边协议对全球生产设置了障碍,在全球性生产系统中制造了摩擦,减少了灵活性,提高了价格,并且妨碍了企业接纳新的国家加入采购网络。
问:那就是说,您是从全球生产的企业角度来反对双边贸易协议的。
答:就是如此。我十分关注双边协议的扩散强迫企业为供应链作次级选择。试想像一个供应链管理者面对40多个国家、数以万计产品和数百家工厂,在构造每一条供应链时,必须添加原产国和每份双边协议作为额外的考虑因素。即使是大公司,要追踪每个产品部件的原产地都不是容易的事,何况是小公司呢?那就是为甚么我觉得多边贸易是很重要的。它制定了普遍应用规则,您只需要遵守一个引导的规则便足够了。
第19章 利丰经验的启示(2)
从企业立场,在构建供应链的时候不应该着眼于原产地的规则,反而,应该问:“甚么是最佳的地点和方式制造产品?” 我们应该用最有效的方式为消费者制造商品,为甚么我们应该担心的问题会是实质转型(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的地方?为甚么我们要担心生产地是否取得特定关税资格?我认为,我们应该根据市场及经济效益来组织供应链。为了让现代全球经营策略派上用场,使未来的世界贸易能反映经济实况,多边贸易是唯一适合的贸易框架。
问:然而有些评论指出,全球贸易实际是大国与大公司之间的垄断,发展中的国家和中小企均无法参与。您怎样看这个问题?
答:我不同意,我认为无论是已发展或发展中国家、大企业或小公司,都可以在全球化供应链及多边贸易中得益。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