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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的背景应该是办公室或高级餐厅,怎会出现在这午夜的阳明山上?
但那又关她什么事?她对艳遇之类的事毫无兴趣,她跟一般十八岁女孩不同,爱情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虽然她现在任人宠爱,自己却无所谓。
于是,她又恢复目中无人的神态,眼光重新投注在夜景上,有一口没一口地抽烟。
一阵脚步声接近她身后,约在五步距离之外停住,她知道,那“正常人”正打量着她,这很正常。对旁人来说,恐怕她才像鬼魂或是宇宙人。
半夜三更的,跑到这阳明山上来抽烟,脚边还滚着被风吹翻的啤酒罐,毕竟是引人侧目的。
不过这也不算犯法吧,就随那人去看个过瘾好了,识相点就快滚开,别来打扰她的孤独。
出乎意料的,他没有立刻被吓跑,反而走近了几步,就站在她肩旁,带来一种无言的压力。
“先生,借个火好吗?”
当他说“先生”这两个字时,语气自然不带犹豫,她心头一愣,倒也懒得去纠正他。谁教她自己身高一七二,又理了头俐落短发,平常就已雌雄不分,更何况是在这朦胧深夜。
她掏出一个十元打火机,顺手就为他点着了火。
“你也来根烟?”对方又说,嗓音低沈,不像建议而像指挥。
乖乖!孙雨绫暗叫一声不妙,交换了烟和火之后,那势必得和他攀谈起来,麻烦透了!但人家都已递出烟来,她总不能说她不抽烟吧?明明她手上的烟才刚抽完。
无可奈何的,她接过他的高档牌“友谊烟”,并说了声:“谢了。”
对方很快就反应过来,带着点诧异和不解。“原来你是女的……”
周五的夜,杨振邦因为长期性的失眠,开车到处兜风,来到他最常看夜景的地方,发现也有吸烟同好,自己刚好忘了带打火机,便上前借个火。
如此场景,对方是男性应该是理所当然,没料到明明看来像个清瘦的男孩,却是个声音颇有磁性的女孩。
是怎样的一个女孩,会在午夜时分独自留连山上?除了她手上的烟,她脚边还有两个啤酒瓶,身后则是一部机车。她一头短发和帅气打扮,显然不是个普通女孩。
孙雨绫不经意点了点头,没兴致和他扯下去,两人萍水相逢,难道还要解释她的来处和归途?
她索性一股脑儿躺了下来,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草地柔软而清香,露水穿透了她的T恤,像躺在水床上那样舒服凉爽。但其实她也没躺过水床,纯粹是幻想。
她瞄他一眼就知道,他不会跟着躺下来的,瞧他那一身银灰西装、黑亮小牛皮鞋、条纹衬衫、无框眼镜,以及尊贵出众的气质,这款有钱人跟她距离很远。
杨振邦暗自一惊,这女孩如此落落大方,似乎天塌下来都不怕,或许年轻就是这么回事,瞧她大概才十几岁,除了青春洋溢在脸上,更有一种孤傲不羁。
“草地上都湿了。”他提醒她,着凉了可不妙。
“没差。”她什么都无所谓。
为了避免他再请她抽烟,或是说些无聊的话,孙雨绫干脆唱起歌来,假装他不在场就是了──
夜已深,还有什么人,让你这样醒着数伤痕?
为何临睡前会想要留一盏灯?你若不肯说,我就不问
只是你现在不得不承认,爱情有时候是一种沈沦……
这首林忆莲唱过的歌,是闯进她脑中第一首歌,奇怪她就是特别爱唱老歌,有些歌甚至比她年纪还大,就像洗白的牛仔裤,有时光的味道。
她随口轻唱、随心乱哼,杨振邦却听得出了神,那是一副属于天使的嗓音,虽然她又抽烟又喝酒,装得像个小恶魔,歌声中却流露出最真的她。
多久不曾因为一首歌而感动?他一发作就不可收拾的头痛,从不曾因为烟酒而减轻,却在这嗓音中得到了安抚,他发现她的声音可以疗伤,多么难能可贵,他竟有种心灵沈淀的祥和感。
同时间,孙雨绫从眼角瞄到他在数拍子,心想也许他没那么讨人厌,愿意听歌的人总不会坏到哪里去。
“你唱得不错。”事实上,杨振邦听得入迷,几乎不愿她停下。
“还行喽!”她耸耸肩,故作不在意,其实她所能做的,也就只有唱歌了。
“你不应该喝酒、抽烟,你浪费了你的天赋。”他是个效率极高的管理人,看不过资产被浪费。
“那又怎样?”她只冷冷回了一句。
好一个不珍惜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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