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部分(第3/4 页)
小饭馆开在城郊结合部一条要道边上,是专做这些晚上讨生活的人们生意的,每人凑十块,便能吃得不错。往常日子里,老高常会自掏腰包,叫上几瓶啤酒,大半天的疲惫委屈,便随着酒香笑谑,暂时远远地从身边飘远了。
可今天的气氛颇有些沉闷,菜也点了,酒也叫了,老高却离席而去:
“我有些头疼,去车上躺会儿,你们吃,别等我。
“老高今儿个这是怎么了?哪儿有**机器都得卖完了手工的规矩!“
“他以前不这样啊——不光今天,好几天都不对劲儿呢。“
“不是真的病了罢,唉!“
满桌酒菜没一个人动筷子,老威若有所思地坐着,同伴们的七嘴八舌,仿佛半句也没飘进他耳朵里。
“哎,别傻坐着啊,”小棋轻轻捅捅他:“老高不吃饭怎么行,你去叫罢,也就你还能和他说上话,这几天,大伙儿都怕他呢。”
昏黑一片的车厢里,烟头火点儿忽明忽暗地闪烁着。老高半躺在车座上,任自己被浓浓烟雾重重缭绕笼罩。
“有什么事了罢,”老威拉开门,在一旁坐下:“能说说么?”
老高伸手塞过一支烟:
“知道你不抽烟,就当陪我,点上。”
两个烟头火点儿在昏黑一片的车厢里闪烁,白色烟雾从车窗缝隙逸出,一缕缕散向夜空。
“我要回大马了,去当一个小分行的经理。”
不知过了多久,老高吐掉烟头,悠悠地说道。
“那是好事啊,”老威一怔:“你怎么……”
老高又燃起一支烟,却没有抽,任它在指间缓缓燃着:
“那是吉隆坡远郊一个卫星小镇,原本没有也不需要分行和经理,不过是既想把我撵走,又不好意思让我走得难看罢了。”
“是皮特和吉米他们做了些什么?”老威想起皮特这几天一直没怎么跟车,据说常和吉米混在一起:“你可以……”
“他们不够格,”老高淡淡一笑:“几十年老朋友了,我还不知道究竟谁要撵我?”
“可……”
“我当初荒唐过,从大牢出来时连亲哥哥都不肯搭理我,是他拉了我一把,”老高的眼眶有些湿润了:“他要我走,决不是因为我让海伦他们寻他开心,也不是因为谁的几句闲话,而是,唉!”
“而是什么?”
“你不知道,埃克斯在全球有几千家分行,几乎每家的运作模式都一模一样,推销员开着自己的车去推销,什么时候干,怎么去干,都随便,没有配合,没有搭档,也没有出工和收工,所谓队长总是那块地盘里销得最好的推销员,而经理通常是业绩最好的队长,当然,我除外。”
“可在这里这样行不通的,你知道。”
“是,大家都知道,所以上海的分行有团队,有组织,有翻贴,统一租车,一起出动,和别处都不同,”老高的眼睛亮了:“我一到这里就觉得浑身是劲,因为在这里干这行不简单,要组织,要配合,要战术,队长也好,经理也好,不一定自己卖的很多,只要让全队每个人都卖的不少,就一定是大丰收,这对我来说是最好的挑战,最好的刺激,就像——就像我当年在雪兰莪第一次赛车时的感觉一样。”
“所以你才帮我?”
“是,”老高点点头:“你是个很差劲的杀手,但是个很好的催化剂,特别适合我们这样的纯菜鸟队,如果你能当上队长,就无须为几台机器的指标而疲于奔命,而我又可以腾出手来,去找其他的帮手。不过既然埃克斯选队长的标准是销售量,你一辈子也当不了队长,所以我才会帮你,也是帮我自己。可惜还是晚了,晚了啊。你现在明白了罢?老蔡所不能容忍的,就是我想打破埃克斯几十年不变的套路啊!”
老威沉吟着,半晌,抬起头来:
“再给我一支烟。”
老高无言递过,静静地望着他。
老威深吸一口烟,又使劲吐出:
“上学的时候,听外国朋友谈起,在你们那儿,推销不是件不体面的差事,推销员有自己的车,很多人还有自己的房,他们中的不少人,自己本身就是所推销产品的老主顾,所以对干这行信心十足,有些人一干就是几十年甚至一辈子。可这里不同,有车的人不会来干,买的起三千多块吸尘器的人也不会来干,能干咱们这行的,不是没办法混饭吃的苦孩子,就是海伦那样卖着玩的学生,就算你真当了经理,我真当了队长,又能怎样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