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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我烦躁的内心吧……)
“恩……对啊。”元隽拍拍蓝晖的肩膀,笑着说。他觉得自己的笑有些心虚。
“真巧呢!我每天也搭乘这班地铁的,那以后大家可以一起去上班了!”蓝晖显得非常开心。
“你……住在这附近吗?”必须要装做不经意,不能让蓝晖看出自己有另外的想法。
蓝晖略为思索,点了点头:“呃,是啊,就在衡山路附近啦。”
(衡山路附近…衡山路附近…记下了……)
这样豪气地作出了允诺,于是当天下午元隽就给家里宣布,自己要正式搬到虹梅路那边独立生活了。反正都是儿子的房子,搬出去随时也可以叫回来,所以吴父吴母一点感觉都没有。吴元隽悻悻地提了一些日用品,于当天晚上正式入住虹梅路。
此后,吴元隽屡次鬼鬼祟祟地向蓝晖打听他的确切住址,但是这小子竟然拒绝回答。
(蓝晖每天都收拾得如此整齐地来上班,他又那么爱睡懒觉……想起来就觉得诡异……)
(难道是有小蜜专门给他收拾……)
一旦有了这样的设想吴元隽就一个劲往死胡同里钻,他实在想不通作为蓝晖的哥们儿,这小子有什么必要不带他去家里玩。他只身一人来上海,了无牵挂,应该是最适合朋友聚集的地方才是。
(所以一定有问题……)
过了几天,蓝晖问起元隽为什么一个人要住虹梅路这边,并提出要过来看看。
“咦?那找机会我去看看吧,要不也帮你收拾一下?”蓝晖淡淡地说。
“诶?蓝晖要去?”吴元隽脸上的表情明显的不自然起来,他最近两天刚装了“机关”,这可是千万不能让蓝晖看到的东西啊,“啊啊,乱得很,以后再说啦!”
蓝晖明显很不爽:“瞧我刚才说些什么呢,我去给你打扫,别人还以为我们是同性恋呢,哈哈哈哈……”
(为什么从他嘴里听到这个词汇,我都觉得心里很难受呢?)
(如果蓝晖知道我,吴元隽,这个和他成为好朋友的上海男孩,其实是一个Gay,而且喜欢他到发狂,他一定会吓得落荒而逃吧……)
“呵呵,是啊……”元隽忍住心痛,装作若无其事地应了一声。
情人和朋友之间就是有这样的距离,元隽努力想伸手靠近,却隔了很远。蓝晖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词,都会让吴元隽的内心刺痛很久。
这个时候,他就会莫名其妙地想起那个MB。
“喂!你好,我是元隽。今天晚上可以过来吗?恩,我记得你的名字,你叫越秀一啊。”
Chapter 3 秀:特别优异
跌跌撞撞一阵乱走,也分不清楚东南西北,到最后终于还是放弃,叫了一个的士。
司机询问我去哪里,闷着头想了半天,告诉他说:“长乐路,华山医院。”
我打算去的地方自然不会是医院,而是医院附近的一个酒吧,Vogue。
那是一个同志吧。
来这个城市一年多,我去过两次同志吧,两次都是Vogue。
老实说,我是非常抵触去同志吧的,重庆的同志吧很多,但是我一次都没去过,那时我读大学。
早在生理发育期的时候,我就意识到自己和一般男孩子不太一样,也就是说,对于自己是一个同志的认识,我是先知先觉,毫不含糊的。
初三,1991年。那时候还没有林志颖,大江南北还在迷恋小虎队。被称为年级之花的某女生来找我,说要和我交往。当时追她的男生几乎可以整编成一个班,我却总是觉得她嘴巴嘟起的时候有些像番茄。所以我异常冷酷地拒绝了她,番茄妹怎么也想不到,我当时喜欢的人,竟然是看到她眼睛就发直的一个普通的男孩。
当然我和那个男孩也不可能有什么发展,中学时代的我,更多时候是蜷缩在个人的壳里,不让别人看到我有丝毫的不同。
直到进了重大,我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才慢慢苏醒。我开始上网,接触一些网友。戏剧性的网友见面,对方竟然是我的同班同学,而且,第一次见面,他就这样说:我喜欢你。
我不知道我这个同班同学算不算我的第一任BF,我想是不算的,因为我都忘记他的样子了。他的出现只是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性取向罢了。
当然,还有家庭的一部分因素……
年少轻狂的时候,我曾经在一个同志聊天室做过很疯的事情:上去什么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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