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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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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好吃人肉。

他们喜欢在杀了人后,把人煮了来吃,下的佐料,就跟煮狗肉、鹿肉、羊肉的没啥两样。

他们还喜欢送酒下箸,三父子还吟诗作对,臧否人物,纵论时弊,酒到酣时,还我夹给你一块人肉,你夹给我一块人肉,对饮大啖起来……

有时候,赋出绝联妙句的,欣赏之余一伙闲谈吃了能壮阳益气的睾丸;要是词章欠顺,文句不通,那就罚吃一粒吃了睾丸会痛的眼珠──这些器官当然都来自给他们宰杀了的人的身上。

有人指出他们残忍,他们却不以为然。

“残忍么?我看不见得。人都死了,不吃白不吃,吃了也不会再让他多痛一点,多死一次。”

也有人笑他们什么不好吃,却吃起人肉来了,禽兽不如。他们却申辩:

“不吃人肉,不懂人生。人肉滋补得很呢!人吃牛羊猪狗鸡鸭,多低压!人该吃人才是!人不是天天亦吃着人么!?只不过不同吃法而已。我们是将他杀了才吃,对着干,明着吃,吃得光明正大,他们才是笑里藏刀,吃人不吐骨头!”

还是有人说他们这样连人带骨都啃了,不怕冤魂来烦缠?他们也表明了意思:

“既做得了杀手,就不怕鬼。就像剃得了头,就不怕汗冒于顶。人死了,土葬会臭会烂,火化变尘变烟,本来好好一个人,多可惜呀,多浪费呀,不如尽吃到我们肚里,好进补进补,死了的没蚀着,活着的是净赚了。”他们便如此说得头头是道,自鸣得意。

他们杀人也杀得自得其乐,洋洋自得。

可是不是这一次。

这一次不行,

他们三人,一向是联着一起出手的。

──一人出手两人护。

──一人遇险两人救。

一旦突袭,一攻前,一顾后,另一则进可助攻、退可援后。

但这次他们以为敌人已倒,所以他们分了开未,三人,三刀。

刀极快。

──斩风快刀。

不过没有用。

贾中锋忽然只觉眼前一黑。

麻三斤的布袋已兜头兜脑套住了他。

贾风骚忽见父亲给一大布袋罩住,大惊收刀,陈风一掌打到,他情急间/百忙中/危殆时将刀背贴身一格,陈风那一掌“啪”地打在他刀身上。

他挡过了陈风的一掌。

可是没有用。

他只觉胸口一麻。

他的刀只挡住了敌人的掌,但挡不住对方的掌力。

掌劲仍透过刀身,击中了他。

也击倒了他。

贾风流的情况更糟。

他是负责对付龙舌兰的,可是他那一刀,并不是斫向龙舌兰。

而是撩。

──也就是说,他出刀不是为了即取龙舌兰的命。

而是撩割她的衣衫。

他要看她,这么一位白皙、粉丽、轻俏且有威名的姑娘,水绿华衫里面到底是怎么个的优美身子。

想到这里,他浑身都热了起来。

他决定要先看一看。

看了才杀。

杀了才吃。

──说不定,杀之前,还可以来上一来!

当然,他那一刀并没割开龙舌兰的衣衫。

但龙舌兰手一招,一剑已钉入他的胸膛。

他捂胸,瞪目,哑声怒嘶:

“你没──”

他不服气。

他不甘心。

因为他没料到龙舌兰没失去知觉,所以才中招。

他并没想到龙舌兰的剑比刀短,却一甩手就先他的刀而刺中他的胸膛。

所以,他就这样永远不明白地死了。

他当然永远不会明白:

一,龙舌兰没有给毒倒是因为她一早已怀疑烛焰有毒而且早就收到通知烛火里有毒。

二,龙舌兰的怀剑纠锷系着两条颇有弹性、韧力的丝绳,她袖口腕底箍有一层弹簧机片,是以,她一出手掣腕,剑就疾弹出去,射向目标:

她的剑像箭多于剑。

她的剑法也就是一种箭法。

不过任何人的剑和箭都做不到她随手可以做到的事,例如此际:

她只一沉肘,“咐”的一声,她不必抽不必扯,不必过去死者身上拔回怀剑,那把翠玉小剑已疾飞回她手里、掌中。

似会听主人话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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