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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是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仁字从人从二,也就是人们互存、互助、互爱的意思,故其基本涵义是指对他人的尊重和友爱。人与人之间应相互亲爱,对万物怀有慈悲恻隐之心,使得天下万物都能随其所愿,各有所成。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孔子把“仁”作为实践中的指导原理并使之贯穿于诸道德中。孔子把“仁”定义为“爱人”,(《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并解释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仁”如同天、大海、雨露一样,可以包容、滋养万物。心怀慈悲恻隐是具有仁爱之心的具体表现,真正以仁待人的人,虽然不刻意表现自己爱护民众,但是天下人民无不自觉自愿地亲近他,因为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他的恩惠,每一种生灵在他的庇护下都得以安乐生存。
季氏将要攻打附庸国颛臾,冉有、子路两人参见孔子,孔子教训他们说:无论是有国的诸侯或者有家(封地)的大夫,不必担心财富不多,只需担心财富不均;不必担心人民太少,只需担心民心不安定。若是财富平均,便没有贫穷;和平相处,便不会人少;人心安定,便不会倾危。做到这样,远方的人还不归服,便发扬文治教化招致他们。他们来了,就得使他们安心(《季氏将伐颛臾》“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就是要君主实行仁政,以仁化德,从而感召天下。
第10节:素书(10)
正如《尚书》中所说的:“大禹在位时施行德政,连鸟兽鱼鳖也不受侵扰地愉快生存”,“敦彼行苇,牛羊勿践履。”(《诗?大雅?行苇》)以此来显示周王朝先世之忠厚,今后遂用为仁慈的典实。
义者, 人之所宜, 赏罚善恶, 以立功立事
如同孟子所说“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孟子?离娄上》)相对于“仁”来说,“义”是一种为人处世的道德规范,指的是公正合宜的道德、道理或行为,判断事物义或不义,就要看行事是否符合事宜、合乎事理,赏罚是否分明、是否使有功有过的各得其宜。只有万事公正合理,才会使人们乐于发挥自身的才智,进而激发建功立业的热情,从而使得各项事业兴旺发达。
理和义是相统一的。只有按照事理即事物的规律去判断、处理事物,才能使“义”得到真正的体现。赏善罚恶,使好的、善的得到发扬,使坏的、恶的得到惩治,这就是“义”所包含的理;如果能使每个人发挥才智,建功立业,那就说明“义”已经得到了落实。
晋文公重耳是春秋时期晋国的国君。僖负羁是曹国人,曾救过晋文公的命。晋文公在攻下曹国时,为了报答僖负羁的恩情,就向军队下令,不准侵扰僖负羁的家,如果有违反的人,就要处死刑。大将魏平和颠颉却不服从命令,带领军队包围了僖负羁的家,并放火焚屋。魏平爬上屋顶,想把僖负羁拖出杀死。不料,梁木承受不了重量而塌陷,正好把魏平压在下面,动弹不得,幸好颠颉及时赶到,才把他救了出来。这件事被晋文公知道后,十分气愤,决定依照命令处罚。大臣赵衰(赵国君王的先人)向文公请求:“他们两人都替国君立下汗马功劳,杀了不免可惜,还是让他们带罪立功吧!”晋文公说:“功是一回事,过又是一回事,赏罚必须分明,才能使军士服从命令。”于是便下令,革去了魏平的官职,又将颠颉处死。从此以后,晋军上下都知道晋文公赏罚分明,再也不敢违令了。正是因为晋文公以义行事,得到了大家的尊敬和支持,从此开创了雄图霸业,后来他与齐桓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并称为“春秋五霸”。
第11节:素书(11)
礼者, 人之所履,夙兴夜寐,以成人伦之序
“礼”从大的方面来说,是一个国家的各项制度,从小的方面来说,是做人处世应遵循的准则和规范,是社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礼节仪式,我们的一举一动都会涉及到它。它是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不论是饮食起居,还是与人交往,我们都必须遵循一定的礼仪规范,这样社会才能安定有序,百姓才能安居乐业,和睦相处。
“礼”原是宗教祭祀仪式上的一种仪态,《说文解字》就说:“礼,履也,所以事福致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