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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皱,冰蚕也是同样效能,只是比雪蚕丝效果好一点,当然价钱就贵一点。然后就是火蚕丝,火蚕丝不是红色的,因为它织出来的锦是有温度的,穿在身上,让人感觉很暖和,冬天不用穿那么厚的棉服,所以也叫暖丝。接下来就是金蚕丝,金蚕防刀枪,水火不侵,但是没有天蚕丝的效果好,如果说金蚕衣留痕,那么天蚕衣是一点痕迹都没有。虽然苏妍会教,但是她不会织,每天都会在大房子里,看着她们织,有时候提提意见,她知道什么程度才是合格,什么程度是好,什么程度是极品。等这十个小姑娘都可以上手织天蚕丝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了,织出来第一匹布苏妍就给金灿,做了一套玉白色的长袍,一套内衣,这衣服不会沾上一点尘垢和油泥,而且还刀抢不入,水火不侵,打眼一看,以为就是一件缎子的衣服。接下就是那五个孩子,他们都喜欢月白色,觉得仙气,所以也一人坐了一件锦衣,而夫子和方嫂的,他们岁数大了,穿的郑重,且平时又经常换外衣,所以做的里衣。至于那两个小媳妇,苏妍想了想,也做了两套里衣,叫金灿给他们亲自送过去,并告诉他们这衣服的重要性,让他们平时穿上,万一有什么,也是救命的物件。最后就是那一百多个护卫了,清风明月,鬼魅魅影,这四人,也是天蚕丝做的内甲,其它人全部都是金蚕丝的,不是苏妍小气,织一匹天蚕丝要好长时间,太难织了。都做好了,让金灿发给兄弟们,一个一个都摸着衣服,高兴的直乐,有生之年拥有一件这样的内甲,对他们这样把命高悬的人来说,真是比给金给银都值,这是多了多少条命啊,果然是跟着主母有肉吃。他们天天在沙城巡视,吃的好,穿好的,还能换班睡个好觉,时不时主母还给个天大的惊喜,每天过得可乐呵了呢。夫子一家晚上在家坐着吃饭时,当着儿媳妇的面,也不好明说,“城主对咱一家真好,有啥也想着咱们,这可是无价之宝,保命的好东西,以后你们就穿在身上,别轻易离身”“爹,娘,我们都来了好几年了,也没见过城主,听我父亲说,城主可美了,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见见呀”千雪一边喂着孩子吃饭,一边问着。夫子一家现在变成了十口了,六个大人,四个孩子,三个男孩,一个女孩,这两个儿媳妇也真给力,这不,又怀了,刚刚二个月。“这~咳~咳~我们也见不着,她得自己想出来我们才会见到”夫子心里话,你们天天见,就是妍丫头不让说,她就想让外人知道,她和金灿是大宝他们的爹娘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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