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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不是活脱脱地写他俩吗?他和她青梅竹马二十八年了,还是前几天才借醉真正地吻了她一次。
“男主胸怀天下,希望一统天下,再把女主迎入宫去,所以他们俩还没有……不过谁都知道男女主是青梅竹马的,男主的皇后之位非女主莫属。就是男主是皇帝,后宫佳丽三千,想独宠女主一人,压力很大的,我现在才写到他力排万难,坚决拒绝太后和大臣们塞给他的女人入宫,就算有些入了宫,他也绝对不碰她们一根手指头,怎样,我的男主长情吧?一国之君,独钟情女主,痴情,专一,一生一世一双人,实在是太唯美了。”
沈长风傻了。
她的小说和他俩差了十万八千里呀。
唯一相同的便是,他和她的男主一样情有独钟,痴情,专一,保证一生一世一双人。
“你的女主?”
“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而且文武双全,文能助男主打理朝政,武能代男主驰骋沙场,国色天香,绝代风华,妙手神医,再世华佗……”
狗血!
无聊!
骗人的鬼话!
误人子弟!
世界上绝对不会有如此唯美的爱情故事!
无数个冷哼在沈长风的脑里掠过。
“到时间下班了,要不要一起去吃饭?”沈长风直接打断了慕容晓的口沫横飞,对她的故事,此刻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小说虽然是小说,但也不能太过浮夸。
他还是觉得现实一点好,毕竟现实是残酷的。
不过她要是把他俩写成小说,他希望她把小说写得浮夸一点没事。
“好呀,你请我。”
“好,我请客,你买单吧。”
“哦,什么?我买单,沈长风,你咋好意思,一男一女去吃饭,都是男人抢着去买单的,那叫做绅士风度,你懂不懂呀。”
“男人欠着你们女人的?干嘛要一直买单?绅士风度能当饭吃吗?绅士风度只会让男人的钱包扁了一次又一次。”
“小气鬼,歪理一大堆,钱多到可以给我当被子盖了,还要和我算这帐。”
“你很大方的,所以我让你买单。”
“……好吧,我买单,一会儿点菜的时候,我点,你给我老实地坐着。”
“怕我吃穷你?”
“我今天没有带着银行卡,现金不多,我怕你点了一桌的山珍海味,吃完了还要留下来洗碗。”
“那我借你吧。不用你还,只要你从明天开始,帮我做早餐就行。”
一脚踢来,沈长风挨了慕容晓的粉脚。
“晓晓!”
倏地,一声低沉的声音夹着不悦炸来。
慕容恒刚走出自己的办公室,就看到已经越过了自己办公室的妹妹踢了沈长风一脚,那一脚不见得很大力,但很不淑女。
慕容晓停下脚步,偷偷地瞪了一眼沈长风,才转身,俏脸的脸上堆起了嘻嘻的笑,嘻嘻着:“哥,有事?”
慕容恒走过来,轻敲一下她的头,轻责着:“注意点形象,淑女点儿。”
慕容晓嘻嘻。
原来老哥看到她踢沈长风了,她还以为老哥要骂她又提前下班呢。
“恒,我和晓晓去吃饭,你要不要一起去?”沈长风等慕容恒走过来时,伸手搭着慕容恒的肩膀,笑问着。
沈长风和慕容晓青梅竹马,两小打架,可和慕容恒却是发小,打小便很要好,现在长大了,大家都接管着家族事业,慕容恒要比沈长风敬业,不像沈长风三天两头往恒天里钻。
“那就一起吧。”慕容恒没有拒绝。
沈长风闪一下凤眸,自己替自己拉了个大灯泡,不过转念一想,慕容恒是慕容晓的亲大哥,平时虽说老骂慕容晓上班懒懒散散的,无数次叫嚣着要把慕容晓辞退,其实很疼慕容晓,他要在慕容恒面前好好地表现一番,让慕容恒知道,放眼天下,只有他沈长风对慕容晓最体贴,慕容恒不像慕容晓那样满脑子都是榆木,或许能看出他的感情,替他提点提点一下慕容晓呢。
这样想着,沈长风和慕容恒有说有笑地走了,慕容晓反倒成了个跟班,插不上话,只能郁闷地跟着。
出了办公大楼,慕容晓本能地坐上了沈长风的兰博基尼,看到她有兄长与他之间,她还是选择了自己,沈长风的心里忍不住甜丝丝的。
虽说他这颗青梅很不上道,不知道他爱她的事,也怪他嘴贱,老是和她吵架,作对着,怨不得她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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