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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十六岁那年,就已经协助我父亲治理乌坦城一段时间,把乌坦城管理得井井有条,但都从来没有得到过那样的重视。”
“嘿嘿,瞧你说的,将来整个乌坦城都是你的领地,谁还敢不重视你啊,那小子,大家也只不过是看在他还有用,巴结一下罢了,你要说他有我们重要,那是不可能的,毕竟我们都是城中世家的继承人啊。”
“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但我就是忍不下这口气啊,现在我一想到那小子的嘴脸,就觉得讨厌之极。”罗伯特郁郁地道:“或许我们不该有跟游历大陆的能人异士、世外高人攀比的念头,但我们好歹也是古老贵族出身,不是无能的二世祖,那小子是什么东西,只不过是个平民,仗着老师威名,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还被城中各大世家奉为上宾,跟他比起来,我们反倒成了无足轻重的人物。”
听到这话,同伴们默然无语。
说实话,他们的确有所感触,因为罗宾“养病”的前几天,他的房门前车水马龙,热闹非凡,城中各大家族和商行都派出了人前来探望。
与之相比,这些世家子弟生病了,最多也就是自家长辈问询几句,派个医师过来。
本来这也没有什么,但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有了对比,就有了落差。
同样是年轻人,为什么差距就这么大呢?我们这一群乌坦城的年轻俊杰,难道还比不上一个外地来的小子?
大家的确有些心酸了,个个都不说话。
见同伴们默认自己的说法,罗伯特继续道:“其实我们的长辈们又何尝待见这毛头小子?只不过,穆雷大师的学徒平白无故病逝在这城的话,会引来莫大的麻烦,所以,城中各家族都趁此机会表示慰问,以表示心意,可笑的是那毛头小子,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几分斤两,竟敢照单全收,简直就是贪得无厌,无耻之极。”
“这倒也是……”
有人嚼舌根,便自然有人附和,罗伯特这么一说,大家也觉得真是如此,便一起感叹起来。
若是罗宾此时听到,必定会勃然大怒。如果说罗伯特一开始说他仗着老师声名呼风唤雨,操纵魔法材料价格赚钱让人感到不忿的话,那他也只能一笑而过,因为事实如此,但后面那些就过分了,罗宾好歹也凭着自身的实力得到了乌坦城中诸势力的信任,凭着自己的本事闯了一片天。
别的不说,光是炒热魔法材料,他自己空手套白狼赚了3万金币的那次,他就为城中投了资的各家赚了10倍不止的利益,试问这样的人,又怎么会不被人当成宝?
罗伯特的一番话仿佛点燃灶膛的火星,很快便让大家心中的积郁熊熊燃烧起来,于是从自己的经历起,翻查自己的功劳和所得待遇,得出了不得志的结论。
年轻人的热情需要挥洒,年轻人需要表现,然而,他们这一群乌坦城的年轻俊杰却暂时没有用武之地,也没有干过大事业,没人重视,没人赞叹,于是,终于有人提到要整整那个嚣张的毛头小子,消消他的气焰。
“挤掉他的事情急不得,他现在毕竟是乌坦城中的红人,我们的长辈们都很重视他……不过,想要找个机会教训他一顿,让他出丑,却是简单不过了。”
听着同伴们的附和,罗伯特带着十足的自信冷笑起来。
第十四章 紫绶衣成
罗宾进行炼制的第十三天,紫绶仙衣终成。
这一天清晨,罗宾刚从床上爬起便感觉与往日不同,前些日子的疼痛消失了,现在他只觉浑身通泰,仿佛刚进行了全身按摩一般,说不出的舒爽。
这是法宝炼成的迹象,罗宾由此知道,身体与法宝的融炼结合已经结束了,现在他的身体便是紫绶仙衣,而且,由于他非常看重防御法宝,所采用的都是上好的材料,甚至掺入了高级魔法材料,所以,紫绶仙衣也达到了高级的层次。
罗宾捏了捏自己的肚皮,触感还是跟以前一样,并无神奇之处,不过,当他试着用一把匕首往肚子上刮,却发现锋利的匕首被坚韧无比的皮肤挡住了。
继续试验,他又发现紫绶仙衣所化的皮肤水火不侵,刀枪不入,一股无形的力量护在周身,哪怕是含有震荡力量的攻击,也无法透过紫绶仙衣的防护把他击伤。
最妙的是,这种法宝的驱动与番天印、定魂珠等不同,因为它是防御性法宝,平时也跟身体皮肤结合在一起,是利用自身的坚韧防御的,所以,它甚至不需要消耗任何体力。
就好像是定魂珠那安定心神的作用一样,都是被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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