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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在采购及销售方面相互扶助,处理纠纷等项目。乍一看,同其他的一般中国商人并无任何不同之处,然而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在资本流通等方面,其经营手段是十分巧妙的。”
岩崎继生所说的连锁关系,正是晋商群体组织特有的形式。他们是按地缘和业缘结成的商帮,有着共同的精神凝聚,那就是崇信关公。在足迹所至之处,都建有会馆,既充作他们聚会“睦乡情”之所,更作为“谈生意”的“中心”。“天下晋商是一家”,在与其他商帮竞争中,在与牙行(旧经纪人)及外商争斗中,晋商所表现出来的团结一致总让人惊叹和敬服。
会馆的建立,很多是为了“同乡贵游”,唯有晋商的会馆基本为商业目的而建。晋商认为,只有按地缘关系组织起来,才能保证“广其业于朝市间”。这样,在晋商足迹所至的地区,越来越多的会馆就建起来了。
晋商建会馆,有利于形成帮伙,占领和扩大势力范围。像颜料和桐油商人所建的平遥会馆,纸张、干果、杂货、烟叶商所建的临汾会馆,铜、铁、锡、煤炭商人所建的潞安会馆,粮油盐商所建的临襄会馆。到了清代,晋商所建的商业性会馆已遍及全国,其中以布商建的晋翼会馆,钱庄、染商所建的平定会馆,烟商所建的河东会馆等较为知名,尤其是汉口的山陕会馆,几乎囊括了晋商中的所有商帮。
山西会馆中都有一件被视为圣物的“官秤”。这里的“官秤”,并非官方所定,而是晋商自己“公议”而定的。为了买卖公平,杜绝大秤进小秤出,众晋商依助天平维持整个晋商的信誉。如果发现其中偶而出现害群之马,便“举秤禀究官治”。同样,对于同行业经营中的物价,也作出相应的规定。不准高价坑人,也不准低价伤同行,有银子大家公平合理地赚,是所有晋商的意愿。在京的晋商,之所以能在对牙行的斗争中获胜,全在于齐心协力。他们约定“相佐相助”、“永固万年之生业”。
在山西会馆,同乡一起看家乡的戏,尤如回到山西老家一般。“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同乡是朋友中的朋友,“乡党见乡党,两眼泪汪汪”,只有在会馆才能聚会那么多的老乡,大家有共同发财的意愿,更有一起思念家乡的心情,能不亲热吗?能不激动吗?如果一人有难,众人自会鼎力相助;如果一友客死异地,则众朋必悲哀不已;如果一商失利,自有众商相济,帮助渡过难关,再谋发展。平时,会馆重在叙乡情,也在不断为同乡排忧解难,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东家同心,伙友协力(1)
德国柏林大学校长李希霍汾男爵,在他的学术著作《中国》一书中曾这样评价晋商:“山西人具有卓越的商才和大企业精神,有无比优越的计算智能和金融才华。”李希霍汾在这里说的是晋商明清时期创造的“顶身股”制度,是晋商称雄中国商界数百年的秘密武器。
顶身股制度产生于明代中期。起初由资本雄厚的商人出资雇用当地土商,共同经营、朋合营利,双方是劳资合作关系。当商人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完全靠自我经营已无法求得发展之时,他就可能把一部分资本交与他人去经营。这就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出钱者为股东,出力者为伙计,东伙共而商之”的东伙制。
晋商实行的东伙制,“东家同心,伙友协力”,赋与总经理(大掌柜)经营管理全权。总号经理也称“领东”,又号“执事”,统筹全号事务,包括商号的业务经营、财务管理、人事聘用、分号的设置及管理等。总经理的权限明确写在与东家签订的合约之上。东家正式聘用总经理后,就赋与他全权,给与充分信任。东家不插手商号的日常经营业务,也不许向商号推荐人,更不准在商号借贷,一切权力归总经理。
按照和约,东伙制是无限责任制,东家承担着全部经营风险,总经理负经营管理全责。总经理深知东家能把其视若命根子的银子交给自己,是对自己的完全信任。东家的信任及利益相关,总经理一般都能克尽职守,兢兢业业,为商号尽心尽职,渎职者极少。由于晋商都是家族企业,由于伙计都是终身制,如果一位总经理在这家商号干得出色,那他的一生的利益和名声也就确定了;如果一位总经理在一家商号渎职,那“跳槽”也是不容易的。因此,晋商中的总经理一般都在一家商号干几十年,直到以身殉职。没有他们的敬业和创造,就成就不了晋商的辉煌!
东伙制的成功,在于财力和人力的有机结合上。财东投资所取得的利润都是靠商号全体伙友劳动创造的,劳资双方都为他们的物质利益而奋斗。因此,一个商号的成败,关键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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