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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所谓游侠儿(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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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慎莫名奇妙,孟庆岩走开之后,他悄悄问班亮:“孟书呆怎么吃错药似的。我也不曾得罪了他?”

班亮猜测:“许是孟茂才不想要被选入军营,故而脾气大。”

吴慎摇头道:“上次见面他就怪怪的。”他想了想自己与孟庆岩之前确实没什么交集,便不耐道:“不去管他,相安无事便好。现在虽然他是我顶头上司,若不来惹我便罢,要是惹我,那我可不会客气。”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本来汉时民风就彪悍,吴慎来此有段时日,见一言不合当街拔刀的多得很,更有许多重义轻生故事。整体来说,这个时代的华夏人民还是血性十足,这倒是对了吴慎的脾气。

班亮好言相劝:“孟茂才应该也不会,此人心善,可能对兄长你有什么误会,找机会我再私下问问他。”

吴慎懒得与一个书呆子计较,琢磨着在军营中的下一步打算。如果按孟庆岩所说,似乎在白虎营好好表现,搭上王太子的线应该是不错的选择。只要王太子不想着造反,日后便是淮阳王,在这一亩三分地上一言九鼎,算是一个大靠山。

以自己的武勇加上后世加成的智略和眼光,就如锥处囊中,脱颖而出是理所当然。所以吴慎又纠结了,自己应该先韬光隐晦以等时机呢,还是主动出击,寻机自荐呢?

这时候营中正有人喊话:“王太子有赏!凡选入白虎营者,皆为郡国之内体貌端健的良家子,日后当为殿下尽忠,为国而战,白虎营卒,每人赏二金!便在营中,现场领赏!”

这道赏赐来的正是时候,不管是强行还是自愿,被选入营中的人正处于彷徨状态,不知道未来会如何。王太子这时候不惜重金赏赐,更将真金白银堆在众人面前,金灿灿的晃花了眼睛,就是让人知道,只要跟着王太子干,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虽然花费三千金,但一下子便将士气提振起来。吴慎在张家发了笔小财,区区二金不放在眼里,但对于大部分士卒来说,这也是一大笔财产,立刻便有人欢呼起来。

此时在兵营中,王太子英明的赞颂之声,立刻取代了原本的疑惑与议论,众人眼馋地望着军法官面前打开的钱袋,自觉排起长队,等待领赏。

班亮吹了声口哨,赞道:“王太子真是大手笔,这等豪阔,张公子可被比下去了。”

那还用说,张家不过是商人,赚钱是了自家的生意,顶多来一句“富可敌国”。王太子就不同,他自己就是一国之主,最要紧的不是财富,而是人心。只要淮阳国人心所向,他要多少钱没有?

这等邀买人心之举,是刻意为之,还是深入骨髓的本能?吴慎对此并无意见,只想表示这种行动不妨多来几次。

他还想对班亮感慨几句,却发现这小子早已经仗着个子小身材灵活,钻到人群前面去排队了。不由哑然失笑。果然财帛动人心,亮闪闪的黄金谁都喜欢,班亮这小子鬼得很。

有钱白拿吴慎当然也不会客气,他耐心排在队伍末尾,就见每人上前轮流签押姓名,不识字的就按个手印,随后便得一个钱袋,袋中有两枚金饼。

王太子手下的小吏训练有素,发放极快,并不耽搁时间,不一会儿就轮到了吴慎。他拿毛笔写下姓名,小吏抬头看了他一眼,笑道:“这便是张公子夸耀的江东吴生么?果然貌美。就是这字……

吴慎的毛笔字实在只能勉强算不是涂鸦,他也没打算走文人路线,所以也没怎么好好练习,马马虎虎能过得去就好。

只是这“貌美”的名声怎么传出来的?吴慎啼笑皆非,似乎应该感谢张胜朋为他扬名,但这貌美之名,实在让人尴尬。

领了金饼钻出人群,班亮贼忒兮兮凑过来,提着钱袋笑道:“看来淮阳国真是福地,兄长真是福星,我携母回乡,囊中羞涩,都快饿死了才去偷米。见了兄长之后,已经赚了好几笔了,日后娶媳妇的聘礼看来能攒出来了。”

他摇了摇钱袋,满足地听着其中金子撞击声。破获张胜玉假绑票一案,班亮也出了不少力气,张胜朋谢了他数金,如今他算是攒了些家当。

吴慎笑道:“你年纪尚小,怎么就总想着娶媳妇?还是早点去交给你娘收着,补贴家用。”

班亮人小鬼大,娶媳妇的心思比吴慎强烈得多。之前张胜朋要将妹妹嫁给吴慎,他就欣羡得很,只恨自己年纪太小,还不能进张胜朋的联姻名单。在他想来,迎娶白富美大约就能走上人生巅峰。

吴慎本是开玩笑,谁知身后也传来粗豪的笑声:“不错,你这不过是个小孩子,要金子有什么用?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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