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梅花易数下(第7/9 页)
在渊”,乃曰水中之物;“亢龙有悔”,乃废物也。
如得坤之“直、方、大”,乃曰直而方大之器物:“括囊无咎”,乃曰包裹之物;“黄裳元吉”,乃曰黄色衣服之物;“其血玄黄”,乃石物或逢石而破;“困于株林”,乃曰木物。
又言爻辞,不言物类,而不能决者,须以八卦所属之象察之。
又诀,体用断物之妙,生克制化之妙,于诸诀中此极为美验。
其所以生体者,为可食之物;克体者,为可近人之秽物。
体生者,为不成之器;体克者,为破碎损折之物;比和者,乃有用成器之物,又生体象者为贵物,克体象者为贱物,所泄为废物也。
又诀,凡算此数,以体卦为主,看其刚柔。
用卦看其有用无用。
体生方圆曲直,可作可用,如用生体,乃可食。
用变互卦,看其色与数目。
此互卦决其物之数目也。
如互见乾、兑,决为一二之数。
互见艮、坤,为七八之数也。
但互卦重乾、重艮、重坤、重坎、重离之属,皆是两件。
物乘旺,物数多,衰而物少。
离为中虚之物,或空手无物。
又决物之数者,如互艮卦,先天七数,后天亦不出八数之外。
物数为体诀凡算物数者,不但以体卦为体,凡卦之多者,皆可为体。
如乾金多,以金为体,则多刚;坤多以土为体,多柔。
乾卦体卦乾而互又是乾。
固曰:金为体而刚矣,便是圆健刚硬之物。
非金非石,此为体矣。
观物有体互变卦,并无生旺之气者,为不入五行物。
观物观爻,如八卦中阳爻多,乃多刚之物;阴爻多,乃多柔之物。
又诀,观物变在五六爻,多是能飞动之物。
观物看变爻为主凡观物,以变卦为主,应用之应验也。
如得乾,初爻变为巽,金刀削过之木物。
二爻动,变为离,乃火中锻炼之金。
三爻动,变为兑,乃毁折五金之器,虽圆而破处多也。
观物克应法凡算物之成败,又看体卦克应如何。
成卦未决之际,有见圆物相遇,即断圆物。
见有负土者过,即断为土中之物。
见刚健之物,即言是刚健之物。
见有柔腐之物,即言是柔腐之物。
观物趣时诀凡算物,趣时察理,无有不验。
以春得震、离为花,夏得震为有声之物,秋得兑为毁折成器之物,冬得坤为无用土物也。
观物用易例有人以笼盛物者,算得地天泰之初变升,互见震、兑,曰此必是草木类而生土中也。
色青根黄,当连根之草木也。
盖爻辞曰:“拔茅茹,以其汇。
”乃曰:此乃干根之草木也,视之乃草木连根,新采于土中也。
互震为清色,兑为黄根也。
又有以钟覆物者,令占之,得火风鼎之雷风恒。
乃曰:此有声价气势之物,虽圆而今毁缺矣。
其色白而可用。
盖其辞曰:“鼎玉铉,大吉。
”互见乾、兑,虽圆面毁也。
开视之,乃玉绦环,果破矣。
万物戏验凡猜手中物,乾金为圆白之物。
其色白,其性刚,为宝货之物,有气为无价物。
坎为黑色,性柔,近水之物。
又艮为土中之物,瓦石之类,有气为成器之物,其色黄。
逢兑克,无气,折伤之物。
又巽、震为竹木,有气为有用之物,为可食之物;无气为竹木之属。
遇兑之属可食,当时之果物,色青。
有气柔,无气刚。
震、巽遇坎为污湿物,或有气;如无气,为烂朽之木。
离色亦,性柔,有水有木,而火焚之,必炭之类。
有气,为价值可货之物。
坤为土中之物,色黄而性温。
兑为毁折之物,带口。
凡占物,以春震巽、夏离、秋乾兑、冬坎皆当以为可用之物,成器之物。
否则为无用之物。
值六虚冲破,则必无物而空手矣。
断占总诀篇之四占卜十应诀凡占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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