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梅花易数下(第2/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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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用互变之诀也。
体用生克之诀占卦即以卦分体用互变,即以五行之理断其吉凶。
然生克之理,于内卦体用互变,一定之生克。
若外卦,则须明其真生真克之五行,以分轻重,则祸福立应。
何也?假如乾、兑之金为体,见火则克,然有真火之体,有火之形色。
真火能克金,形色则不能克。
能克则不吉,不能克则不顺而已。
盖见炉中火,窑灶之火,真火也。
烈焰巨炷,真火也。
乾、兑为体,遇之不吉。
若色之红紫,形之中虚,槁木之离,日火之火,则灶之形色,非真火也,乾、兑之体,不为深忌。
又若一盏之灯,一炬之烛,虽曰真火,微细而轻,小不利耳。
又若震、巽之木体,遇金则克,然钗钏之金,金铂之金,成锭之银,杯盘之银,与器之锡,琐屑之钢铁皆金也。
此等之金,岂能克木?木之所忌者,快刀锐刃,巨斧大锯。
震、巽之体,值之必有不吉。
又若离火为体,见真水能克。
然但见色之黑者,见体之湿者,与夫血之类,皆坎之属,终忌而不深害也。
余卦为体,所值外应,克者皆以轻重断之。
若夫生体之卦,亦当分辨。
土与瓦器皆坤土,金遇之,土能生金,瓦不能生也。
树木柴薪,皆木也。
离火值之,柴薪生火之捷,树木之末伐者,生炎之迟也。
木为体,真水生木之福重,如豕如血虽坎之属,生木之类轻也。
其余五行生克,并以类而推之。
体用衰旺之诀凡体卦宜乘旺,克体之卦宜衰。
盖体卦之气,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季之月土,此得令之卦,乘旺之气,虽有他卦克之,亦无大害。
用互变卦,乘旺皆吉,但不要克体之卦气旺。
而体卦气衰是不吉之占。
占者有此,若问病必死,问讼必败。
若非问讼与病而常占,则防有官病之事。
末临其期,在于克体卦气之月日也。
若卦体旺而复有生体之卦,吉事之来,可刻期而至矣。
若内卦外卦有生体者,体卦虽衰,亦无大害也。
内外并也生体,虽体之卦党多,皆是衰卦,终不吉也。
故体用之卦,必须详其盛衰也。
体用动静之诀占卦体用互变既分,必以内外之卦察其动不动。
不动不占,亦不断。
其吉凶悔吝,生乎动也。
夫体卦为静,互卦为静,用卦变卦则动也,此内卦之动静也。
以外卦言之,方应之卦,天地地理之卦,应皆静,若人事之应,器物之类,则有动者矣。
器物本静,人持其器物而来,则动矣。
若乾马、坤牛,皆动者矣。
盖水之井沼,土之山岩石,皆静者矣。
人汲水担水而前,水之动也。
又人持石负土而前,土之动也。
于外卦之应,观其动静而审其吉凶,动而吉者,应吉之速;动而凶者,应凶之速;不动而应者,吉凶之末见也。
此则外卦体用之动静也。
若夫起卦之动静,亦以我之中静而观其动者而占之。
如雀之争坠,如牛鸡之衰鸣,如枯木之坠,皆物之动者,我以静而占之也。
又若我坐,则事应之迟;我行而事应之速;我立而半迟半速,此皆动静之理也。
占卜坐端之诀坐端之诀,以我之所坐为中,八位列于八方,占卦决断之。
须虚心待应,坐而端之,察其八卦八方应兆,以为占卜事端之应。
随其方卦有生克之应者,以定所占之家吉凶也。
如乾上有土生之,或乾宫有诸吉兆,则尊长老人分上,见吉庆大事。
若乾上有火克之,或有凶兆,则主长上老人有忧。
坤有火生之,或坤上有吉兆,则主母亲分上或主阴人有吉利之喜。
坤宫见克,或有凶兆,则主老母阴人有灾厄。
震宫有水生之,及东方震宫有吉兆,则喜在长子长孙;见克而或见凶,则长子长孙不利。
坎宫宜见五金及有吉利之谶,则喜在中男之位;若土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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