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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页(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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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斐自己或许还没注意,面上与平时一样,严肃正经,吃顿饭搞得跟谈论国家大事似的。

平时朝曦赌气,也不说话,跟他大眼瞪小眼,事实上只有她瞪沈斐,沈斐连瞧都不瞧她一下,朝曦很多时候就像自己跟自己玩,没太大意思。

今天心里憋着一口气,特别……想笑。

沈斐嘴角破了,脖间尽是吻痕,遮都遮不住,那手拿着筷子,动作稍大,便显得有些不自然,是被朝曦掰折的后遗症,没那么快好,最少两三天。

偏偏沈斐似乎没有发现,还这么义正言辞,像个严厉的夫子,认真的朝廷权臣,要与朝曦谈论无比重要的事,面上一丝不苟。

“怎么了?”沈斐的目光终于落在她身上,“笑什么?”

朝曦摇头,“没事。”

不能让沈斐知道她笑他狼狈。

沈斐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半响才催促道,“快点吃,吃完就去。”

朝曦眨眨眼,忍不住打探,“就咱们两个吗?”

“嗯。”沈斐轻描淡写回应。

朝曦脑海里瞬间过了一遍两个人有可能做的事,钓鱼?摘菜?还是带她去玩?

说起来自从来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她已经很久没去玩过,整天就待在军营里,去得最远的是离军营近在咫尺的后山,监督旁人种田,将山头发展起来。

再远那是没有的,不敢离开,担心沈斐被人刺杀,被人偷袭,被人用强。

这厮就像个瓷娃娃似的,总觉得一转身,不在视线下便会磕着碰着,被人打碎。

虽然并没有,在旁人眼里他是安全的避风港,危急时刻的主心骨,可在朝曦看来,就是觉得他需要保护。

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太喜欢了吧。

朝曦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连她师傅都没到这种地步。

喜欢到想将沈斐藏起来,希望他腿还是瘸的,这样就没人跟她抢了,因为大家即便喜欢沈斐的脸,也会嫌他腿瘸,伺候起来麻烦。

朝曦不嫌,反而更喜欢在山谷的日子,可以每天推着轮椅带沈斐遛弯,给沈斐洗澡,沈斐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在她回家的时候亮着灯等她便是。

朝曦很容易满足。

好端端的沈斐突然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朝曦开始不屑,觉得自己哪都去过,沈斐顾着国家大事,肯定走不远,偏偏心里又有些期待,依言加快了吃饭速度,平时最少吃三碗,今天只吃了两碗,八分饱跟着沈斐出来。

沈斐七拐八拐,带她到了一个帐篷里,很大的那种,周围挂满了武器。

朝曦一头雾水,“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她对武器不感兴趣,其实对武功也不怎么感兴趣,是被师祖吓到,才开始拼命习武,如果没有师祖,即便她天赋奇佳,不努力还是没有成就,就是个渣渣。

沈斐回头看她,“给你选一件武器。”

他双手背负在身后,“每个习武之人都有一把属于自己的武器,朝曦,你没有。”

大顺英雄

凡是武者, 尤其是高手,怎么能没有自己的武器?

有些人为了一把属于自己的剑,上刀山, 下火海,走遍大顺的每一个角落, 累出毛病也在所不辞。

朝曦是个另类, 不打武器有两个原因, 第一,她其实不太喜欢争斗,更希望和平相处, 最好武功都用不着的那种。

第二,是觉得自己的银针完全够用, 很少出现像战场上这种情况,到处都是人, 银针洒下去会误伤自己人。

原来在山谷和村里两边跑,接触的人太少,银针确实够用, 现在环境变了,尤其是昨夜急匆匆出去, 因为没有武器吃亏, 更加明白一个趁手兵器的重要性。

所以朝曦没有拒绝沈斐的好奇, 还是认真的在偌大的帐篷里寻找合适自己的。

找来找去, 发现并没有。

“没有棍子吗?”用棍子用习惯了, 用其它的感觉不舒服。

沈斐摇头, “最好选能一击致命的武器。”

毕竟是用来打仗的,朝曦明白,可帐篷里不是狼牙棒,就是刀啊剑啊,好丑,不喜欢。

“沈斐,你帮我选吧。”记得沈斐也很爱美,朝曦不指望选一把十分好看的,好歹看得过去。

这里的武器都是给男人打造的,既粗犷,又难看,一点该有的线条都没有。

沈斐点头,抬脚朝里走,视线在挂起的武器上一一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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