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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活前多说一些便是,不是什么大毛病。
寒冬腊月,边疆传来好消息,大顺打了胜仗,将元国的国王和皇室尽数打入天牢,引来不少自投网罗的人,该清理的清理的差不多,沈斐开始安排人走马上任,并且给元国重新命名,如今叫北郡。
郡之下是州,再之下是县,元国人口众多,好几个小城,应郡不为过。
这里的事情处理完,沈斐开始琢磨着打道回府,改程京城。
他亲自出征打仗,还打了胜仗,关键赢的人是元国,这个无数朝代都拿它没办法的小国,消息一经传出,整个大顺同喜,回去的路上尽是欢呼声,大人小孩老人女人,能看到的,看不到的,纷纷挤在路的两边,想一睹沈斐风采。
可惜这厮躲在马车里偷懒,全程懒洋洋躺在榻上,手里拿了一本书,悠哉悠哉地看,习惯了似的,对外面完全不理会。
倒是朝曦,新鲜感十足,本来在军营里住得久了,山上的菜还要人照顾,总是不放心,一万个不舍得走,谁知路赶了小半天,一到镇上,当即什么都忘了,一路吃吃喝喝玩乐。
这回与来时不一样,没什么事,路程赶得也不紧,一到晚上打尖住店,朝曦便拉着沈斐出来闲逛。
沈斐一个死宅,有吃有喝有书看,能将自己关在房间十天半月,一直不出来都没关系。
朝曦可不行,她就像她的名字似的,充满朝气,一定要出来走走,一个人又没什么好玩的,跟其他人也不熟,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要伺候沈斐,沈斐不出来她俩绝对不出来,于是这个陪玩的任务便落在沈斐身上。
好不容易下了马车,只想好好睡一觉的沈斐被朝曦硬拽起来,叹口气跟着她溜到街上,一路吃吃喝喝。
沈斐没什么兴致,通常朝曦在玩的时候,他便坐在附近,买一本书看,等着朝曦似的,朝曦玩完直接将人拉走便是。
她喜欢吃一些地方小吃,没有座位的那种,摆在街上,人又多,要排好长时间的队,偶尔自己不想等,便把沈斐打发过去,让他排队买吃食。
沈斐是个奇葩,那么吵的环境,又是站着的,他依旧可以安静看书,边排队,边学东西,两不误。
许是太关注,有人插在他前头,他也没发现,有一个便有第二个,第三个,等朝曦这边的吃食买完,那边沈斐还在原地没动,问他什么情况?
他还挺清楚,“刚才有几个人插队。”
“你怎么就让他们插了?”原来他还知道被人插队了?朝曦还当他完全不知情呢。
“他们急一些。”
这么说来是让?
朝曦倒是有一丝意外,沈斐出身皇家,没养成跋扈的性子,倒像个书香门第,懂礼貌,晓礼节,还知道让让人家。
这要是别的皇族,早把人拖出去打了。
“到你了。”朝曦指了指小摊提醒他。
有她在,别想再有人插队,别人急,搞得好像她不急似的,急还有空买吃食?分明就是看他温文尔雅好欺负,或是故意插队好勾搭他。
虽然沈斐没兴趣,架不住人家太热情啊,还是要提防一二。
朝曦又在边上等了等,沈斐这才慢悠悠掏了银子给小贩。
小贩将吃食装在碗里给他,沈斐道了声谢,在一片不耐烦的催促声中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叫那小贩都愣了愣,“公子小心烫。”
沈斐点了点头,涵养和素质不知道甩了旁人几条街,不对比看不出来,一对比登时发现他很多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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