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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何许人物,竟然能够让他们如此推崇?
要知道,黑客都是一群智力超群的家伙,很少服人,要想让他们敬服,只有一个方式,那就是你的技术比他们更加牛逼,或者你对计算机或者网络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黑客》那本书上的那些大师们,都属于这种类型。
在马修的介绍下,林鸿才这位传奇黑客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在所有黑客中,虽然没有技术表明米特尼克是技术最好的一个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他是世界上最出名的黑客,他的出名,是因为他被FBI列为头号通缉犯,在全美进行通缉。并且美国的各大著名报社和媒体都对其进行了报道。
这些报道当中,大部分都是负面的,他们将米特尼克视为洪水猛兽,认为他稍微动动手指头就能够随时进入你的计算机偷窥**,甚至监听电话,而且还非法入侵政龘府部门和企业的计算机,窃取机密资料……诸如此类。
其中,最具戏剧性的一个故事是说他在15岁的时候,曾经成功入侵过北美空中防务指挥部的计算机系统,获知了美国指向苏联和其他盟国的核龘弹头的所有数据资料。这次入侵被发现之后,促使美**方开始重视阿帕网的网络安全建设,不过因为尼克并没有修改任何数据,他并没有因为这次入侵而受到惩罚。
在尼克16岁的时候,他破译了太平洋电话公司在南加利福尼亚州通讯网络的“改户密码”于是喜欢恶作剧的他,修改了许多知名人士的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一时间,这些用户被折腾得哭笑不得,太平洋公司也不得不连连道歉,并且恼火之下,向警方报案,要求将其追捕归案。…;
这个时期的尼克还是一位未成年的少年,思考问题的方式也非常天真,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虽然他通过入侵FBI的情报网络得知对方正在寻找自己,不过依然没有对此放在心上,还玩心大起,将昭四特工的信息修改为罪犯的资料,嘲弄他们的愚蠢和无能。
最终,米特尼克被捕了,警方凭借一种最新发明的“计算机网络信息跟踪设备……”定位到了他的地址,于是将其抓捕归案。由于之前还没有于此相同的案例,尼克也一再表明,自己入侵计算机和网络,纯粹是处于“好奇心”而已,再加上他本身还未成年,于是法官对其轻判,只是将其送入了“少年管教所”。
于是,米特尼克成为了世界上第一名网络少年犯。
他很快被允许假释出来。不过,尼克并没有停止他在网络世界的探索,他很快就成功入侵了诺基亚、摩托罗拉、升阳以及富士通等公司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后来又入侵了全美工业机密计算机中枢“全美数据装配系统……”。据说后来经过FBI的统计,算出他给这些公司带来的损失高达4亿美元。至于真的是否如此,马修表示“只有上帝知道”。
在1988年,尼克再次被逮捕,这次的原因是,DEC(美国数字设备公司)指控他从公司网络上盗取了价值100万美元的软件,并造成了400万美元损失。并且这一次,他未被允许保释。心有余悸的警龘察当局认为,他只要拥有键盘就会对社会构成威胁。米特尼克因此被判处一年徒刑。
一年后,米特尼克刑满出狱,他试图他试图找一份安定的工作。然而,联邦政龘府认为他是对社会的一个威胁,于是他受到严密监视。每一个对他的计算机技术感兴趣的雇主,最后都因他的监护官的警告而拒绝了他的申请。尼克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不得不从事一些体力活来养活自己。
然而,尼克的存在对某些人来说,始终是一个威胁,是社会上一个不安定的因素,有人不希望看到他出现在社会上,不希望看到他接触计算机。
于是,一个极其黑暗的秘密计划开始了,阳四收买了一个技术不错并小有名气的黑客,主动接触尼克,诱使他再次入侵网络,希望能够以同样的罪名将其抓捕,送进监狱。这个计划进展得很顺利,尼克很快上钩,开始按照他们的引诱计划入侵电话系统,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他们最终还是小看了米特尼克的技术。
尼克提前得知了他们的这个计划,他将这件事公诸于众之后,整个人完全消失了,犹如人间蒸发。
这件事情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各大报社和媒体对此纷纷报道,各方面的意见不统一。
有的认为像尼克这样的社会潜在威胁,的确应该扔进监狱,不要再出来危害社会。
有些媒体则认为,如果这件事属实,那么FBI在这件事上违反了联邦法律,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可惜尼克已经消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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