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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信息,林俐睁开了眼。刚一睁眼,她冷不防地撞上了一对肉泡眼。吓得她一眨眼,打了个激灵。不是因为肉泡眼长得不美好,而是这对肉泡眼实在离她太近,像相面似地近距离审视着她,审得专心致致,屏气凝神,跟古董专家鉴宝时的目光差不多。
不等林俐反应过来,就见肉泡眼中焕出了欣喜之光。下一秒,肉泡眼的主人,一个身材矮胖的青年男子,以猎豹扑食的速度,噌的一下蹿到房门口,一把扯开房门蹿了出去。
林俐眨了眨眼,就听房外传来一阵越传越远的激动之声,“大当家的醒了,大当家的醒了——”
林俐从床上坐起来,细细打量所处空间,发现自己身处一间风格粗犷的房间里。房间不大,四壁之上,这儿挂一张弓,那挂一把佩刀,这儿贴一张虎皮,那挂着一件蓑衣。
屋中陈设简单,一张半新不旧的八仙桌,两把半新不旧的太师椅,就连她躺的木床也很简单朴素,这让她想起了生前看过的古装剧。那里面,只有穷门小户人家才睡这样朴实无华的床。大户人家的床,雕花刻朵,乌光锃亮,床上挂着轻飘飘的彩绫帐子。她睡的这张床,挂的是两面鸭蛋青色的绫帐,没花没纹。
房里静悄悄的,除了这副从床上坐起的身体,再无第二个活物。无声地环视完房中陈设,林俐想,自己八成是穿成那个可怜的小男孩子瑞哥儿了。
云雪玉的儿子顺哥儿也很可怜,范香凝对他也十分不公平。但是,好歹他不用像瑞哥儿样为贼为盗,过着让人通缉,随时掉脑袋,丢性命的日子。如果,不是范香凝花高价把瑞哥儿从亲生父母手里买来,瑞哥儿的人生很可能会是另一番光景,也许平凡,也许不凡,但毫无疑问,哪种人生都要比为贼为盗强。
顺哥儿独自一人生活,清苦无依,谁会没事儿跑来叫他大当家。只有身为盗首的瑞哥儿才配得上“大当家”这个称呼。
正在思想间,房门“吱呀”一声开了,一名四十多岁的瘦高汉子走了进来。汉子显然没想到林俐会坐起来,在看到林俐的一刹那,他的脸上现出了怔愣的表情。一怔过后,汉子随即换上了如释重负的表情,“大当家的,你醒了?”
林俐作出漫不经心的样子扫了瘦高汉子一眼,扫视的同时低低地“嗯”了一声,嗯得威严十足。从现在开始,她就不是林俐,而是盗贼首领了。
瘦高汉子走过来,边走边感慨:“可把弟兄们吓坏了,还以为大当家的出事了呢?”
“嗯?”林俐没敢多说话,只发出一声表示疑问语气的“嗯”。
瘦高汉子在离林俐一步远的地方站下,毕恭毕敬地解释,“咱们三天前不是干了票大买卖吗?弟兄们喝酒庆贺,那天晚上大当家的睡下后,就一直没醒,弟兄们都吓坏了,老三还出去抓了个郎中。妈的!那个狗屁郎中!甚也没看出来!”
林俐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那郎中呢?”
“自然是了结了,”瘦高汉子说得理直气壮,“小弟办事大哥还不放心吗?绝计不会留下后患。”
林俐强压心中悲愤,不让脸上露出一丝一毫内心真实感受,“很好。”她根据瘦高汉子的语气,揣摩着给了个“嘉许”的夸奖。
果然,听了林俐的嘉许,瘦高汉子露出了自豪的笑容,“全赖大哥平日教导。”
林俐的心又是一疼,看来这样的残忍事,瑞哥儿平日没少做,或者没少让部下做,不然这汉子也说不出“全赖大哥平日教导”的话来。“人之初,性本善”,没谁一下生就是天会作恶。
恶人之所以成为恶人,全都是后天因素影响的。如果瑞哥儿能生活在亲生爹娘身边,如果范香凝能一直善待他,好好教育他,他又怎会沦为丧心病狂的盗贼?
这样的想法,让林俐对范香凝更加痛恨了。来到这个故事里的第三天,林俐把复仇方案想好了。然后,她命前次给她“相面”的肉泡眼,把二当家和三当家叫来,她有话要对二当家三当家说。
肉泡眼领命而去,不一会儿又带着二当家和三当家回来了。
二当家就是前日来看林俐的瘦高汉子,根据脑中信息,林俐得知此人姓马名文,因为轻功了得,得了个“云中燕”的绰号。三当家就是抓郎中的那位,是个中等身材的黑胖子,一脸油光,满脸横肉,一看就不是善类。姓余名庆,因为诡计多端,得了个“赛诸葛”的绰号。
“大哥,找我俩啥事儿呀?”三当家余庆问林俐。论岁数,他和二当家马文都比瑞哥儿大,他比瑞哥儿能大个四五岁吧,马文比瑞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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