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第2/4 页)
那些是他珍藏在脑海中的记忆,只是现在,好像已经没有了继续珍藏的意义了。
在他决定真正忘却朝夕开始新的人生的时候,他考上了浙大的金融系。金融?他看着自己填好的系名,嘲讽般的笑了笑自己,拖着行李箱往前走。猝不及防地撞上了某个人,对方手里的资料飘落了一地。
“对不起!”何杨急忙蹲下身帮对方捡,余光微微一瞥,登时整个人如同触电一般愣在原地无法动弹。
风儿扬起对方的黑色长发,有几缕蹭到了何杨的脸上,带来淡淡的痒。她修长白皙的手指划过地上的资料,眉目间一如既往是平和和淡淡的、难以言喻的高傲。不施粉黛的她褪去了那一层锐利,多了一分属于她这个年纪的少女的清纯。
是他日思夜想的那个人。
林朝夕抬头看了何杨一眼,什么都没说,接过他手里的资料就转身离去。
只是几步,她又回头看了一直望着林朝夕背影没有动弹的何杨,偏过头皱着眉头疑惑地问:“……我和你,认识吗?”
“我叫何杨。”何杨不置可否,冲林朝夕微笑着,心中打定了一个主意。
她点点头:“林朝夕。”说罢,翩然消失。
不管经过多少年,我都会记得你,认出你,追求你,爱上你。
记忆可以消失,身躯可以毁灭,可我对你的感情,永世不变。
上一次,我们没办法在一起;而这一次,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幸福。
这世界上,总有一种感情打破时间、空间的界限。我凭借着这一种感情,来到这里,寻找到你。
【番外一:最美的时光(END)】
【番外二】丢失的记忆
**
不是说好今年一起过圣诞的吗?圣诞节快到了,而你又在哪里呢?
**
睁开眼,困倦地眨眨,用手揉揉发酸的眼眶,坐起身,烦躁地甩甩脑袋。柔软的发乖顺地垂在两边,却和我的心情完全相反。公寓里空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人。孤独、寂静,忽然蜂拥而至将我的心一片一片地冰封。
这是我的家,可是我总觉得有什么不一样了。陈设、装饰都和原来的一模一样,也许是感觉?这个家给我的感觉和过去不同了,多了一些……嗯,大概是可以称之为人情味的东西吧。我说不清那种感觉。
哦,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周崇光,目前的职业是《M。E》的签约作家,那个老板就是我异父异母的哥哥——宫洺。不过老实说,他那不苟言笑的样子和我实在差的太多。我的爱好是打游戏,喜欢的牌子么……没有很喜欢的,平时是通常看见喜欢了就买了。最喜欢的零食是冰淇淋,什么口味都可以接受哦。
我算是个名符其实的富二代了。不过不必羡慕我,富二代也有富二代的悲哀。就在一年之前,我被查出来患有胃癌,直到前几个月才通过治疗真正治好这个绝症。而不幸的事还不止如此,那场手术之后,我会经常性地头痛。宫洺和我说,我被医生诊断为失忆——是心因性失忆。头痛就是因为某些场景和丢失的记忆中那部分重叠了起来。至于我失去了什么记忆,又为何心因性失忆,所有人都闭口不言。
很像小说里的情节是吧?我一直都不敢相信这样狗血的情节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凉水扑打在脸上后,头晕的症状才减轻了一点。胡乱地抹了一把脸,春风吹在脸上,我的心情随着窗外叽叽喳喳欢乐的小鸟而好了不少。我站在窗边,双手交叠放在窗沿上,微笑地看着飞来飞去忙碌的鸟儿。
还记得那句名言——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不知道是谁曾经和我说过:“早起的虫儿被鸟吃。”每当我想起这句话不由自主地想微笑时,头总会适时地痛起来,阻止我继续想下去。脑子里好不容易浮现的模糊身影也就此消失。
算了,还是不去想那些东西了,想想早上吃什么吧。
还是想喝粥啊,喝粥养胃。翻遍了厨房,我却找到了一个我不曾买过的慢炖锅,是专门用来熬粥熬汤用的。不过堆在那里似乎很久没有用了,上面全是灰尘。我心中一动,把它从底层拿出来,细细地洗干净了。
我买过吗?我的记忆告诉我我从未买过这种东西,难道是我在失忆期间买的?我什么时候这么家庭主妇了?
嘲笑了一下自己,我却动作熟练地往锅里加了适量的米和水。等做完全部我才猛然反应过来——我居然会干这种事?我看了看自己的手,又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挂钟,喃喃道:“大概一个半小时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