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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同名同姓的人。
公正地讲,作为科幻作家的哈伯德和作为邪教教主的哈伯德虽然确实是同一个人,但还是应该把“两者”分开。笔者曾经看到某位著名“反邪教人士”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指责出版社出版《地球杀场》是出版邪教书籍,但未受公众响应,仅仅只是他的个人观点。这说明时代发展到今天,人们已经学会了辩证地认识一个人。在美国,他的《地球杀场》几年前也被搬上银幕。而美国人比我们更知道他的底细。
第六卷:科幻与科学 第三章(4)
第四节:中国的情况
切莫以为,上述种种只是西方社会的风景。至少在中国台湾,这些现象均已经存在。1992年,一个叫陈恒明的人创立“真道教”,声称1999年世界将爆发核战,信徒们应该在1998年3月25日集中到美国加兰市,上帝将乘飞碟向信徒们现身,并带他们到火星避难。陈恒明带领一批信徒来到美国,每日练功不缀,声称要适应飞碟里的生活。后来,又有一个叫作“中国天地光明协会”的邪教组织以世界未日之名向信徒诈骗。其教主吴泰忠自称拥有特异功能——左旋光能运动。这些都是把科幻假设混入教义的例子。
在台湾另有一位社会名人,一方面热心推广科幻文学,一方面热心推广伪科学。他不仅是台湾“飞碟学会”负责人,而且是不久前声称培育克隆人的雷尔教派的台湾地区负责人。他曾经在电视上宣传雷尔教派“人类来自金星”的论点,还声称自己曾经被鬼附体等等。由于此人拥有“科幻作家”的身份,甚至曾经出资在大陆建立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科幻奖项,给科幻文学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
在中国大陆,这类现象也并非不存在。八十年代,张香玉就自称是外星人,懂“宇宙语”。在法轮功的教义里,“外星人”一词更是经常出现。只不过在大陆,尚未出现拿科幻概念去构建系统教义的邪教,倒是有大量的伪科学作品使用科幻概念。这其中最典型的,便是把种种非虚构的“神秘现象”和科幻小说并列在一起。笔者经常收到这类约稿信,编辑称他们需要科幻稿件,仔细一问,原来是要介绍“神秘现象”的稿件。2000年,我的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出版。拿到样书一看,竟然被出版社编入“飞碟探索系列”丛书。当然,合同允许出版社这样作,我也没有办法。不过该出版社的编辑后来问我,有没有“研究飞碟”之类神秘现象的非科幻作品,他们可以考虑出版。我只好婉言谢绝。
笔者最为反对的,是大陆的科幻杂志也把神秘现象和科幻小说并列在一起编排。当然,这是科幻出版的“国际惯例”许多国家都有一类刊物,专门搜集奇异事件,吸引读者。比如前苏联的《人造卫星》,美国的《包罗万象》等等。他们在介绍非虚构性的神秘事件外,也刊登科幻小说。但笔者认为中国的科幻杂志不应该引入这个惯例。专业科幻杂志起着“标准”的作用,他们这样作,综合媒体或者大众更无法分清其中的不同。在图书经销商那里,《科幻世界》就一直与《奥秘》、《飞碟探索》这两个刊物并列在一起,被宣传为专登奇闻轶事的刊物。笔者认识的不少科幻爱好者也都同时收藏这三本刊物。笔者在主持科幻讲座时,每次都有几分之一的听众提问是围绕种种“神秘现象”的。这都说明,科幻爱好者普遍缺乏区别“真科幻”与伪科学的能力。
国内另有一种现象,是把科幻小说改头换面成真实报导来发表。1989年,阿波罗登月二十周年纪念之际,国内一家杂志在当年第10期发表了一篇《美国登月实况转播中断之谜》,讲述一名美国宇航员为了和平大义,拒绝宣读美国政府宣布占有月球之声明的“英雄事迹”。当时被国内许多报纸转载。可笑的是,文章中介绍的第一批登上月球的宇航员是“约翰、哈泼和威尔逊”,而不是现实中的阿姆斯特朗、奥尔德林和柯林斯。阿姆斯特朗那句名言:“对于一个人来说,这是一小步,对人类来说,这是迈了一大步。”被改成“我,哈泼威尔逊,以全人类的名义宣布,月球不属于哪一个国家,而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此话虽然大义凛然,毕竟不合史实。于是有人细查原委,发现那不过是载于美国《阿西莫夫科幻小说月刊》1989年6月号上的一篇科幻小说。却被人惯以真实历史揭密的名义翻译过来。我们无法得知,译者和编者这样作是出于误会,还有有意地吸引读者。
国内有一本发行量很大的刊物,本非科幻杂志,而是专门刊登“神秘事件”的。在早期,这份刊物上的内容还是介绍真实存在的“神秘事件”,而晚近一些期号上,竟然也出现了由科幻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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