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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见过她。我和她的第一次互动,是她的一顿河东狮吼:“你他妈的这么大一个洞都射不准吗?控制不住射到外面把人弄出血了倒是拿张纸来擦一擦啊。抱个球管个鸟用?”
所有人都笑了。
我也笑了。
这是我一年来第一次笑。
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张耀华。人称妖子。
之后的英语和微积分大课上见过她。
因为上一次的不打不相识,她偶尔会朝我笑笑。但她没有和我说过话。我有些失望。人长得好看,又有什么用呢?
可是我想认识她,想找她说说话。我用了最笨的方法。
当时简尔在追我。她的情书淹没在信箱里。我注意到这封信,是因为它是由她转交的。
她跟我说的第二句话便是:“没想到到大学,大家还是这么传统。送个情书还要别人转交的。小子你要不答应,我可饶不了你啊。”
于是,我和简尔在一起了。对于我来说,和谁在一起都一样。我的父母早教会了,让我对爱情和婚姻绝望。爱情,只不过是个过场。
何况,她做的媒。她那么希望我们在一起。
呵呵,原来我那时已经这么迁就着她。
后来她为了简尔打架。受了伤。我去医院的时候,第一时间看到她狼狈地坐在简尔旁边,竟然很生气。她伤得比简尔严重得多,想必为了保护简尔的周全,遭了不少罪。我在家里熬了些皮蛋瘦肉粥过来,她倒是很乖巧地吃得一粒不剩。只是事后她不太和我说话了。
在出了车祸,没有她消息的那一年里,我最喜欢做皮蛋瘦肉粥。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候,总会想到她。
没想到不久之后,就有传言出来说她是同性恋。
校内论坛上,是无聊的一堆人上传的各种可疑照片。有她们深情对望的,有她独自忧伤的。我等着她出来澄清。
可她没有。从来没有。
她仿佛默认这一切。
这下子,我也慌了。因为传言传得那么真。而我想到她看我时跟别的女孩看我的眼神不一样,想到她还为简尔打过架,我几乎就要信了。
她跟没事人一样,依旧我行我素。甚至她和简尔走得更近了。
有一次,她把简尔护送到我这里,偷偷跟我说:“现在大家都以为你和我都喜欢她。呵呵,我们都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你我还是传闻中的情敌呢。”
我不假思索地问道:“真的是吗?”
她怔了一下,大概没想到我会问这样的问题。她淡淡地朝我挥手说:“你说是就是喽。放心吧。她喜欢的是你。我哪有你的魅力大?好好照顾她,现在她是风云人物的女朋友,据说还是另一个风云人物暗恋的对象,很容易被人半途打了。拜拜。”
既然她喜欢简尔,那我就和简尔分了手。
她真的是个耐得住性子的人。对待学校这么猖獗的留言,她居然能无动于衷?!直到后来我知道她不是女同的时候,我甚至有些憎恨她。
和简尔分手后,我不停地换女朋友。我想,上天肯定是觉得我不配有爱情这样的稀罕物。我喜欢的人注定不会喜欢我。那我就享受别人的爱情吧。
直到毕业晚会的那天,有一封情书辗转地到了我的手上。
我真的恨她。如果她早点出来解释,哪怕她对学校上面的那些传言有一句反驳,我也不会等这么久。我们浪费了三年青春中最好的时光。
可是这种恨很快被汹涌澎湃的狂喜吞没。错过了三年,我们还有三十年、一辈子那么长可以走。
她的情书写得很可爱。是我这一生中收到过的最最可爱最最难忘的情书。如同她本人一样清澈、真实和质朴。
我忘不了那天的一支舞。她像一只天鹅地在舞池中旋转。她欢快得像叮咚的溪水,流进了我的心里。
这是我最开心的一天,也是我最后悔的一天。
那一天,我失去了我的一条腿。
我后悔的是,我没有让她等到我。
她穿得这么好看,浅绿色的连衣裙,白色的高跟凉鞋。我想本来我可以拥抱她,亲吻她。而因为我的不小心,我闭眼的时候只有一片血色还有呼啸而过的冷意。
我在国外治疗的时候,看到穿浅绿色连衣裙的人,都会想到她。
我想她。我缺了一条腿后,只配想她。
我失去了她一年半的消息。回国后,我去找她。
她来到了北京。在电子城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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