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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华去给他办理手续了。
方明华选择的是金融专业,所以宿舍自然也就不在一栋,不过也不太远,两栋宿舍挨着,想去的话不到五分钟就到了。
比起季涛的宿舍,方明华去的时候宿舍的人基本上已经到齐了,除了方明华是本省的,其他几人竟然都是外省的。
季涛不得不承认,比起自己,方明华的交际能力要强很多,不过是半个钟头的功夫,他竟然已经跟宿舍的人混熟了,最后还一起连说带笑的一起吃了饭。
一顿饭下来,几个人基本上已经称兄到弟了,连带着对季涛,这个方明华的‘好朋友’都热情的很。
季涛不得不感叹,自愧不如。
按说季涛上辈子是跑业务发家的,嘴皮子应该很利才对,可是恰恰相反,除了非必要,他平时并不太喜欢说话,反而喜欢一个人安静的看会儿书,可是到了要展示嘴上功夫的时候,又往往能让人不得不信服。
吃完饭季涛就回宿舍了,本来方明华是想送他过去的,可是却被季涛拒绝了,他又不是小孩子了,回去还要人送,而且方明华的东西都还没整理呢。
回到宿舍的时候,刚刚自己看到的那个混身冒黄光的少年已经回来了,正坐在那里摆弄着电话,看起来应该是在打游戏。
现在的电脑还不像后来那么普及,价格相对来说也要高一些,不过想到少年可能会是一个富二代,就又释然了。
另外就是他身上的光芒已经变成了白色,它的颜色程度告诉自己,虽然他待人的态度高傲了一些,但是本质还是好的。
想到此处,再加上两人又住同一间宿舍,季涛立马就生了结交的心思。
“另位两位宿舍成员还没来吗?”坐到自己床上,季涛面带微笑的开口。
“自己都不会看的吗?”抬头看了季涛一眼,他就又把视线转向了电脑,语气有些不耐。
季涛笑了笑,并不生气,不过他并没有没眼色的继续说下去,明摆着那人现在的心思在电脑上。
找了一本书,季涛安静的坐在床上看书,直到那位同学坐在累了,从电脑前站起来才又笑着问道:“你是本地的吗?”
“嗯。”极其冷淡的嗯了一声,就走到自己的床铺前脱掉鞋子躺到了床上,并且拿出了一副耳机别在耳朵里,一副闲人勿饶的状态。
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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