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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本身显嫩,所以皮肤比一些二十几的青年还好,只有一些不仔细看就看不出来的细纹。“那你是喜欢像我一样的类型还是喜欢成熟稳重一点的?”顿了顿,犹犹豫豫道:“还是那种粗狂熊男?”
于堇脑海里不由得也浮现出那种浑身肌肉、皮肤涂满油,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的大块头,无语了几秒,答:“是你就好。”
傅阅在声…色场所工作两三年倒是自信(或者说厚脸皮)不少,听了这话,哼哼笑着答:“那是,我外部条件还是很好的。”
于堇笑:“臭美。”
“我是实话实说,”傅阅喝一口咖啡,继续哼哼,“我在店里大小也是个红人,很多人是冲着我去的……啊对了。”
“怎么?”
“我有个客户……唉不对是哥们,”傅阅放下咖啡杯,摸摸下巴,“应该算哥们吧,他知道我们的事,我觉得现在既然已经和你在一起,就该告诉他一下。”
于堇脸都板了下来,感觉听到“客户”就等于听到“情敌”两个字,当即有点炸毛:“你都辞职了怎么还和客户有联系?”
傅阅眨眨眼:“怎么?”
于堇竟有点脸红,道:“你现在是我的人,不准和你的老情人来往!”
……这醋吃的,该不该高兴呢?傅阅默了几秒。虽然自己和宏哥没有什么关系,但宏哥毕竟也算喜欢自己,这么想来,也的确是于堇的情敌。
“所以啊——”他一拍于堇的肩膀,“我就说你男人我也是很受欢迎的,你可要抓紧了!”
于堇脸都黑了:“那个人在追你吗?”
“不是啦……”虽然是追过……傅阅苦笑,“我和他已经说清楚了,只是他说可以和我继续当朋友。”不过这家伙一开始也没安好心,的确是想把自己搞成鸭子,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相处久了居然喜欢上了自己。
就是不知道这份喜欢有几分真。
说是帮自己查祝建风出轨,实际上会帮忙感觉还带了些哥们义气的成分,说到底后来和宏哥也真的是发展出了像普通哥们那样的友情。
日落西山,暖黄色的夕阳斜斜照射过来,被西式格子窗划分成数个大块,打在傅阅身上。傅阅低着头,观察自己的手指在桌上留下的各种投影,自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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