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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服,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听说詹姆士三世曾经向你提出过要求,可是你却拒绝成为他的直属家臣。为什么?”
“他打不过我!”人形野兽言简意赅。
“可是你就任公爵时曾向国王效忠过,就这样成为我的家臣似乎不大好吧。”
看到克劳德公爵面露犹豫之色,我趁热打铁,悄声对克劳德公爵说道:“要不我们这样约定:等詹姆士三世逝世后我们再进行这场决斗如何?决斗时,我们都不得使用神器,也不得飞到天上去。如果你战败就必须向我臣服。如果你胜利了,我就将自己的长剑交给你。不过在决斗之前你不得与我为敌——当然,我也不得与你为敌。同意吗?”
克劳德公爵愈发犹豫。凭他野兽般敏锐的直觉,他应该能够感觉我的实力略逊于他。事实上,我的实力确实还不如他。别看都是圣骑士,但是其中的强者与刚刚入门者的差距是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只有当杀神剑直接控制我身体的时候,小魔女才无法战胜我。如果没有杀神剑帮助,我根本就不是小魔女的对手。
被假象所欺骗的克劳德公爵对我的提议无法不动心。如果他不答应我就会飞到天上去与他作战——克劳德公爵对于这种情况是极为头疼的。
趁着他正在犹豫,我迅速脱下金属手套。轻叱一声之后,掌中幻化出一柄散发朦胧白光的由纯能量变成的匕首。用匕首将左手手指割开,我郑重地发誓:“我以我血发誓:只要詹姆士三世一死,我立即履行与克劳德公爵的约定!如若不然,但凡流淌此血液之人,将承受无尽的痛苦。”
克劳德惊讶地看着我手中的能量匕首,愣了愣,回头看了看自己的士兵后,毫不犹豫地割破了手指。
克劳德公爵盯着我,发泄似地怒吼:“我以我血发誓:只要詹姆士三世一死,我立即履行与兰特国王的约定!如若不然,但凡流淌此血液之人,将承受无尽的痛苦。”
等克劳德发完血盟之誓后,我简直高兴极了。言多必有失。既然已经取得了比预想更好的成果,那就没理由再多作停留了。
“克劳德公爵,我先回去了。另外,我真的很期盼那一天早日到来。”
大声说完这句话后,我大笑着回到自己人之中,然后象是被追杀一般立即带领亲卫们急驰而去。
第八部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从地图上看,鸠格市与曼城之间的直线距离只不过四百公里。可是我们的行军路线必须穿过玛哈亚,经由萨弗斯的控制区绕道塞斯,而这条线路长达一千公里,更糟糕的是,穿越玛哈亚省的路上有将近三百公里山路。尽管轻骑简装,尽管每天只休息八个小时,可是抵达萨弗斯控制区与塞斯交界处仍旧耗费了三天的时间。
在三天的长途奔袭中,亲卫第一大队表现良好。亲卫平均拥有至少三匹草原马。草原马虽然矮小难看,可是耐力却比内陆的高头大马强一些。再加上草原边缘族号称马背上的民族,所以虽然连续三天都在马背上颠簸,可是卓索图人的战斗力并没有明显减弱。
表现得最好的还是泰坦巨人。我从来没见过比泰坦巨人更适合打仗的种族。泰坦巨人喜欢人类的食物,可是行军打仗的时候,他们却几乎不需要所谓的补给。只要是有植物和动物的地方,泰坦巨人的食物就有保障。无论是短途冲刺还是长途奔袭,泰坦巨人都可以保持着快逾奔马的速度。泰坦巨人毕竟是亚神种族,他们的战斗力绝对在我军排名第一。甚至可以这么说,泰坦巨人简直就是战争机器。
唯一可惜的是,泰坦巨人的人数实在是太少了些。塞维尔的泰坦巨人只不过三百零八人,其中成年泰坦巨人仅二百三十一人,连一个大队的编制都不够。而且由于不久前护国大将军被暗杀,塞维尔的政局似乎有不稳的迹象。为了保证塞维尔的稳定,我只要求一百名泰坦巨人加入了远征部队。
如果我的部队只是卓索图人和泰坦巨人,那么我会毫不犹豫立即挥兵挺进塞斯。可是经过三天的高强度急行军,别说是迅狼兵团的步兵(虽然迅狼兵团已经为所有的步兵装配了马车用来提高兵团的机动力),马迪尔的两支轻骑兵联队和狼牙部队的坐骑全都掉了骠。很多战士的大腿内侧已经磨出了血泡。更糟糕的是,行军过程中掉队的骑兵将近有四百人(步兵根本就没来,因为马车在山路上速度较慢)。因为这个缘故,我们不得不在临近塞斯的边境线上进行休整。
休整时,我收到了多明戈报来的好消息:飞翼部队取得了建立以来最大的一次胜利——全歼法兰西斯一个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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