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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上海寄过来的,是和Y市两隔壁的I市。
快递小哥走后,我就把它抱在怀里,小刺猬的刺还挺硬的,但是它不打算攻击你的时候是没什么可怕的,王子的鼻子贴近它时被扎过几下就没敢贴太近了,只是挨着我看它,看来它对小刺猬是又爱又怕了。小家伙胆子一点也不小,到处爬,估计从小就和人类生活在一起,也已经习惯了人类的环境。这个时候我该给我〃女朋友"打个电话,报一下小家伙的平安,顺便道个谢。
电话在响了半天后终于被接起来了。
"喂?宝贝儿,你可是难得给我来个电话啊!知道想我了?"
这个不正经的!
"小刺猬,我受到了!"
"真的吗?太好了,我让一个朋友在I市找的,怎么样,喜欢吗?"
"很喜欢,超级可爱的,有点像你!"
"哈哈,那你直说喜欢我多好,我更乐意听这个!平时我都听不到你说喜欢我之类的话了,在床上倒是说得很勤奋〃
"要死啊你!身边都没有人?"
"没有人,我在办公室。"
"办公室?我好像一直没问过你的工作,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啊?"
"下个月十号我告诉你,现在还不行。"
"神经病!职业还玩保密。"
"哈哈!"
"哼!"
☆、第 17 章
宠17
自从小刺猬到家后,我的生活比起以前变化不大,但是没以前憋闷了,王子也很喜欢他,当天就给取了名字,叫'板刷'。和王子一样,我给它自由,它可以在任何地方自由自在地走,不过一般情况下我都是捧着它玩儿。它很贪吃,一顿要吃大半个红富士,于是剩下一小半才轮到王子吃,王子从来不计较,或者说很宠着它,什么都让着它,我在床边用书搭了个楼梯,方便它上下,于是,晚上睡觉就是我们三个一起了。板刷睡在我的枕头上,王子的鼻子就搁在枕头边。由王子和板刷陪着的这样的日子着实是很惬意的。
照理说睹物思人是很正常的,但是我完全无法把板刷和晧晨联系在一起,因为板刷实在长得太萌,晧晨再怎样也不该是'萌货 ',他在身边时,就好像是自己得到了保护一般,他会宠我,会粘我,给人安心的充实感,他个子比我高这么多,和他站一起,自己倒是像个小孩一样。啊!想到了!有个动物比较合适形容他,巨型犬,阿拉斯加!高高大大有体力,长相帅气且不失威严,性格温顺粘人,给人的安全感那是杠杠滴!吼吼如果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他,他一定会不满吧'为什么不是阿富汗?不是说狗随主人吗?即使不像其它阿富汗,至少也该和凯撒有点接近吧 。'其实这再明显不过了,他们一人一狗的区别是:凯撒是一头披肩发,而晧晨的头发。。。。。。估计待他长发及腰就差不离了。。。。。。
现在的日子虽然没有晧晨陪着一起过,谈不上什么和和美美,月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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