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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纠正了土改中“左”的和右的偏向。所谓“中间不动两头平”,即坚决不动中农的土地,只将地主所有土地、富农出租、佃进的土地拿来与雇、贫农均分。邓子恢亲自总结了鹅钱乡土地改革的成功经验,并在华中解放区加以普遍推广,还把这个经验上报中央,得到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表扬和肯定。后来在1947年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上,在淮安鹅钱乡最先实行的“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土地政策被中央肯定为“最坚决的土改路线”。
陕甘宁区:征购地主土地
陕甘宁区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起来的老根据地,其中有一半左右的地区经历过土地革命和1940年、1946年两次“归地”斗争,地主、旧富农已基本被消灭;另一半地区经过抗日战争以来多次减租减息,地主、旧富农亦被削弱,其中一部分是多年在边区政府领导下的开明士绅,全区在抗日战争中未曾被日寇占领,不存在反奸问题;它又是*中央所在地,对全国有较大影响。由于以上特点,陕甘宁区决定土改采用孙中山早年提出来的征购的办法,以缓和、稳妥的方式,实行耕者有其田。1946年9月底,边区政府副主席李鼎铭提议试行土地公债,获得委员、议员的赞同,政府于12月公布了《征购地主土地条例草案》。继之绥德、陇东、三边、关中、延属几个分区派出了大批机关干部组成的工作组,到未分配过土地的村庄开展征购工作。
征购开始以后,出现了两个问题:有的村庄承购土地时以原耕为基础,除原来的佃户外,多数农民土地问题得不到解决,部分村庄冷冷清清,例行公事,不发动群众,农民把征购中得到的土地看做政府的恩赐,仍看不到自己的力量,地主被征购后威风不倒,农民对征购的土地有无保证缺乏信心。针对这些问题,*中央西北局和陕甘宁边区政府总结推广了绥德县贺家石村和庆阳县王家塬乡的经验。它们的作法是:在征购前发动农民对地主进行面对面的诉苦清算斗争,使农民认识土改的正义性并看到自己的力量,打垮地主的气焰,之后将征购地主土地的各项重要问题发动群众讨论,如地主的土地买多少、留多少,地价订多少等等,然后才实行征购,由农民分配、丈地、拨地;地主写约,转移地权,使所有无地、少地的农民都获得土地。这些作法,使征购不仅仅是简单的买卖关系,而成为一场群众性的革命运动。在此基础上西北局指示:“征购只能在群众斗争深入的基础上去实行。形式上是公债征购,内容则是退租算账,算账算来的是大部分,征购卖出的只是残余;看来是由上而下的法律办法,实则却是由下而上的群众斗争”。这样,征购从形式到内容,都同孙中山当初的设想有了较大发展。征购同群众性的清算斗争相结合,以公债购买的仅占地主土地的极小部分,公债征购的意义主要是发动群众。其结果不仅仅是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而是农村中经济、政治、思想各个领域的深刻革命。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四章 开国前中共的土改历程(22)
到1947年1月,陕甘宁区仅试行征购的5个乡农民已承购到2.6万亩土地,边区的各个分区都开展了征购工作。但是,1947年3月,国民党发动了对陕北、山东两个解放区的重点进攻,陕甘宁区军民全力以赴于自卫战争之中,土地改革被迫暂停。当年年底,战争转入反攻以后,这里和其它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因为不需要再考虑什么影响,便都停止了征购,都采取了没收平分的作法。
开明绅士和中小地主的主动献田
土地改革运动初期,还有一部分开明绅士和中小地主主动献田,将一部分或大部分土地交给*政府分配给农民。这里面有些人在抗战中参加革命,已经是党和抗日*政府的干部。
1946年7月下旬,时任晋察冀解放区察哈尔省高等法院院长的阮慕韩(*党员),协同叔父在其老家怀来县柴沟堡召集群众大会,当场宣布除留少部分自耕地外,愿将全部土地3200亩无代价分给贫苦农民耕种。晋察冀中央局为此致函阮慕韩予以奖贺。继阮慕韩献田之后,宣化县县长李锋,也将祖田130余亩献出。宣化县一区区委书记冷天贵亦献田54亩。
苏北名绅、苏皖边区临时参议会议员邹鲁山,自动献出110亩土地,分给无地贫民,仅留20亩作为家庭生活必需。淮宝县县长万立谷献田20亩,县委宣传干事佟陇余献田80亩,县仓库负责人高慈航献田100亩,南宁区区长万寿康献田2000亩。
苏皖边区政府民政厅厅长陈荫南也将其土地1135亩交给农会,分赠少地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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