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假千金的姐姐靠收废品养家5(第1/2 页)
张家把张琪养的很好,白白净净的穿着粉红色的公主裙。
思蓉蹲到张琪身边,很客观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和张琪说了一遍。
“现在我把选择的权利交给你来选择,是留在这里还是和我们走都可以。”思蓉温柔的看着张琪给她鼓励。
张琪看看思蓉又看看邓芳。
“如果和你们走了,是不是我以后就见不到他们了。”张琪用小手指向张振华和邓芳。
思蓉牵起她的小手:“不是的,我们都生活在这个城市,如果你想念你邓妈妈了随时可以来看她。”说着也回头看向司萱:“小萱要是想大姐了,也可以随时回来看我们。张先生也会同意的吧。”
张家夫妻听到思蓉说的,加上司母都向两个孩子猛点头表示同意。
最终的结果就是张琪同意和思蓉她们回去,司母和张家夫妻也是表示以后两家常来往。
虽然这个意外大家都不想发生,但是不得不说也是一种奇特的缘分,让两家人以这种方式有了交集。
怎么可能不再来往,邓芳对张琪有感情,司萱也离不开司家。
如果像前一世一样,两个孩子都在身边,那么张振华一定不想和司家来往。毕竟不是一个阶层的人,不说司父现在是个残疾,就算是个好人,他们一家也是工人出身。
而张振华和邓芳,一个之前是医生,一个是老师,都属于知识分子的范畴。
张振华会单方面的认为,双方不是一路人,说不到一块去 。
从这次接触来看,张振华是个精明人,能当上医生说明脑子好,能在这个普遍认知铁饭碗可靠,下海经商丢人的年代,毅然决然的辞职经商,说明嗅觉灵敏,察觉到了未来几年的社会趋势。
头脑灵活,执行力强,天选经商人。
不过也有缺点,也许是邓芳的性格使然,张振华喜欢当家做主,控制欲很强,事情他来张罗操办,但是一切走向也都得按照他的意愿来。
挺大男子主义的,别说和邓芳倒是绝配。
邓芳的性格就是喜欢有人能帮她当家做主拿主意,她只要按照要求来做事就好了。
这种人要是生活在大启朝,一定做不了当家大妇,顶多是二房媳妇那种。
简单的给张琪收拾些常穿的衣物,就由张振华开车把娘三个送了回去。
回来的时候又带了些司萱常用的东西走,虽然张家可以给司萱买新的,但是思蓉还是把司萱平时喜欢的小玩意都收拾好让张振华给司萱。
两家孩子相认的事情这才算是告一段落。
你说思蓉为什么让张琪自己选择,其实思蓉也是赌一把而已。
在司蓉的回忆里的张琪是个很有主见的孩子,直觉她会选择回来。
再则就算是张琪不想回来,思蓉也不能强硬的把她带回来,十岁的孩子已经有自己的想法了。不是大人一拍大腿就能安排她们的命运的。
思蓉会选择先尊重她的想法,以后再找机会让张琪接受他们。
选择和张琪见面,最主要的就是想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让她知道司家人不是不爱她的。也不是要放弃她才把她留在了张家。
误会解除了,其他的事情就好办了。
包括司萱,如果她不想去张家思蓉也是会选择尊重的。
谁说小孩子没有想法的,有些事情大人也不可以为他们做主的,别忘了思蓉小的时候可是孩子王,那个时候可不是谁能左右的了她的。
她们娘几个回来的时候,司浩宇已经到家了,司父已经把事情和他说了一遍。
见到张琪的时候,也是和善的和她做了自我介绍。
生疏是肯定的,毕竟十年当中,对方都不知道彼此的存在。
又是个小孩子也不会像成年人那般圆滑世故,表现出来有多亲热,只能交给时间让大家慢慢适应。
折腾这一趟,时间已经很晚了,明天张琪和司浩宇还要上学,思蓉和司母就赶紧张罗大家赶紧休息睡觉。
司母找出之前没有用过的新被褥给张琪换上,就催促着她们赶紧休息了。
第二天一早,简单吃了口早饭,思蓉就用自行车把张琪送去了学校。司萱上的是造纸厂的家属小学,平时步行几分钟就能到。
张琪的学校离司家就有点远了,不过骑自行车二十分钟也就到了。
张琪上的是黑吉市唯一的一所私立小学,这个时候还没有贵族学校一说,但是这所叫做千里的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