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1/4 页)
最初的几天,我们就像小时候看过的广告“我们是害虫,我们是害虫”那样,风卷残云的吃遍了周围所有的小吃。而且有一些食物确实很不错,甚至多年后还念念不忘。毕业之后,一有朋友要去古城游玩,我就给他们推荐要去哪条街哪个店铺吃哪道饭菜,可见记忆之深。
那个时候我很爱吃铁蛋面食,因为看上去很干净,而且做起来也不怎么费时间,吃起来味比较重。诉讼法学的已婚男人每次吃羊肉泡馍都要掰4个馍,于是民商法学那两个小子私下里给他起了一个比较恐怖的绰号:食人馍。而我,还是习惯称呼他为老大,即使多年以后我也30岁,也开始历经风霜。至于那两个家伙,属牲口的,什么都吃。有一段时间非逼我们去吃学校食堂,因为听说我们学校是所有大学里面食堂饭菜质量最差的那一个。
不过,事实胜于雄辩——有一次我真的在沙子里面吃到了米粒。
其实我最喜欢的,是去一家很干净也很安静的水饺店。
我喜欢吃水饺,小时候最先学会的就是包水饺。
有几次天晚了,我和老大就去那里,一边聊天一边等待,吃过之后还要坐一会儿。大多的时候,我都是一个人在中午推开那扇门,坐在靠窗的位置,安静的等待。老板总是很和气的对我点头,有时会谈几句当时的天气或最近的时政。
以后,好像因为专业的缘故,那两个民商的走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了,于是寝室里经常剩下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无聊一下午,大脑只是不停的思考:今天上哪里吃,吃什么?
在这样的时刻,我会给老大打电话,让他陪我吃饭。于是我们会挖空心思找一些新意,比如打车去乡下喝3块钱一碗的羊肉汤,闭着眼吞咽感觉恶心的毛蛋,去回民街吃还鲜血淋淋的腰子。我们尝试一切,蔑视一切,以证明自己的存在。
刚来古城时的时候,寝室聚餐就我一个人会喝酒,颇有英雄无用武之地之感,我经常是一个人拿着酒瓶咕噜噜的喝闷酒,很没心情。临近毕业时,就我一个人酒量不行,看着大家举杯牛饮、英姿焕发,我一人坐在那里,唯唯诺诺,很没意思。
我一直到现在都记得那个时候,每个寝室的阳台上都堆满了啤酒瓶。每次停电的时候,我们所有人都会不停地向下扔酒瓶。最狠的一次,我一时冲动把寝室电视也顺手扔了下去。每天天亮,楼下满地的玻璃碎渣,在阳光下发出绚烂的色彩,见证着我们的血性。
由于宿舍楼紧靠着周围居民楼,所以每个晚上,都有好多男生鬼鬼祟祟,手拿红外望远镜从一个窗户转向另一个窗户,希望能看到现场直播的满园春色。而不久之后,几乎整个楼层的男生都知道了对面居民楼4楼有一个女人换内衣从来不拉上窗帘。于是有人用相机进行了拍摄,可惜效果很差。而有几个美术功底不错的哥们别出心裁,凭记忆把这一幕画在了厕所的墙上。这或多或少显示了我们蠢蠢欲动不得安宁的兽性。
我还记得的那是第三年开始写毕业论文的时候,一哥们站在阳台上抽烟时无意间看到了一个女孩的脸,继而是她的身体。原来是一个女生从18楼摔到了最底层,最后很夸张也很抽象的砸在地面,脸朝上,周围一滩血。听说是一刚入校的新生,殉情。
那一天晚上,我们喝了很多很多酒,却无法忘记那一幕青春的脆弱。
多年以后,碰到熟悉的人,大家还会说起这件事情。他们告诉我,以后每年的那个晚上,都会有人在楼下放一排白色蜡烛,微弱的灯光,照耀年轻的脸庞。
离开
第二个周末到来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如期见面,甚至都没有打电话向彼此问候。或许是怕发展过快,也可能是我们根本就没有可能再走近对方一步。
我只能也只好无聊的呆在图书馆里面看书,心却怎么也无法平静。最后长出一口气,下了楼,漫无目的的走。一直走到抬头看见那几个熟悉的字——第四军医大学。过往的人很多,其中没有一个会是她。
返回去的时候心情才慢慢平静下来,于是发现:原来路是那么远那么长,长的远比我想象。
后来的后来,我告诉了她,她笑着说我真傻。
我知道这个词对所有男性通用,但那一刻,它只属于我。
于是我热切的期盼第三个周末的到来,而且那时恰好是十一长假的开始,所以我确信她肯定没有理由拒绝我们相见。
可是,第三个周末将要到来的时候,她却告诉我她可能要去上海,没说任何原因或找什么借口。而我,也没有开口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