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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清高宗实录》,卷三三三。
'25' 以上参见《清高宗实录》,卷三三四、三三五,《金川纪略》,《清通鉴》乾隆十三年卷、《清史编年》第五卷。
'26' 关于这场战争的缘起,清朝一方的史料把过错都推在了对方身上,如说他们抢劫行旅(“夹坝”),侵略友邻,威胁进藏道路塘讯等。而据刘松龄说,这次冲突发生的原因,不过是为了争取“无限通商贸易的自由”,以上参见高王凌:“刘松龄笔下的乾隆十三年”,《清史研究》。
清代政治史之我见
大约两年之前,我在清史研究所全所会议上提出,清代“政治史研究”应作为清史所的“主导方向”,当作一面“大旗”来打(针对以前的“近代史研究所”与“边疆民族研究所”之讥)。
2010年,清史所终于召开了清代政治史国际会议,这是一件好事。但通过这次会议,也发现对“清代政治史”的内涵,还有许多不明确的地方。有必要大家一起来作进一步的探讨(参见有关会议评价的博客)。'1'
一、从“宽严之辩”说起(一脉相承回复到萧一山的老路)·乾隆朝的阶段划分——乾隆十三年 如果说以前曾有一个政策进取和政府加强时期的话,乾隆十三年以后,许多方面都出现了政策的“收敛”。
如何定义这一个“收敛”和确定它的范围呢?粮政无疑是首要的一个,其中包括捐监的停止,流民留养资送制度的废除,烟禁、酒禁的解除等等。其他还有:
停止金沙江等水利、河工及地方工程;
停捕蝗收买蝗子等“非概可经官办理”者;
改商业贸易之官办者为“仍令商办”,“而官为总摄照看”;
对蒙古开垦发布严厉的“封禁令”;
限制和固定“火耗归公”以来增加的地方行政开支;
恢复屡次免除的米豆关税;
停议改铸钱文,“以不治治之”;
浙江海塘(北岸)动帑官办,(南岸)不若酌从民便,听其自为修补,等等。
“收敛”的这些内涵是很难用由“宽”变“严”来解释的。尽管由宽转严是一个确实存在的现象,“宽严之辨”也成为一个被多次议论的话题,尽管它表示的只是一种“权谋政治观”。
二、儒家的“宽仁之治”(乾隆皇帝的表述)“宽”字的不同涵义“宽严之辩”的解释偏差“回向三代”粮政事件 实际上,乾隆初期并不是一味从宽,只宽不严的。比如,处死曾静、张熙,比乃父要“严”;在扩大仓储上,更有许多地方“严”过了以前。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上谕:
“总之办理事务,宽严当得其中。若严而至于苛刻,宽而至于废弛,皆非宽严相济之道。”
摆明是有其“严”的一面,并申明必要时还须用“严”。
所以乾隆皇帝常常使用“宽严相济”的词语。它主要表现为一种政治手腕—权谋上的东西,一种行政作风的区分。因为在实际政治中,一味宽柔势必启臣下窥伺之心,乾隆元年三月上谕:“目前奏摺诸臣,一则曰请宽某件云云,再则曰请宽某件云云,……夫不论其与吏治民生,有益与否,而但觇上之意,以为奏摺办事之张本。”
终于通过实践体悟到“《传》云:不密害成”,以及“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事前不存臆见于胸这样一些道理。
不过,这样的“宽严之辨”和儒家崇拜的“宽政”,已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东西。在《经筵御论》里,皇帝写道:
“夫子历论尧舜禹汤武王授受之旨,而统之曰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宽敏信公乃圣王治世之大本,而必以宽为首,……《左传》记夫子之言曰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盖因一时为郑而发此补偏救弊之说。若夫圣王出治,舍宽其何以敷政宁人之本哉?”
因此所谓“宽”的对立物也不一定是“严”。
从这一角度说,皇上从来没有改变他“宽”的初衷,这特别表现在对国计民生问题的处理上。《啸亭杂录》:
“纯皇忧勤稼穑,体恤苍黎,……地方偶有偏灾,即命开启仓廪,蠲免租税,六十年如一日。”
乾隆十八年,以高邮运河之决,拨米谷一百十万石,银四百万两,赈江苏灾;乾隆五十年,各省荒旱赈恤,用去帑银一千四百余万两,甚至超过乾隆八年两江大灾所用数量(参见吕瑞峰论文)。
就此而言,“收敛”只是一个“顿挫”,不宜把它作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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