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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演音记。
第一章 绪言
古诗云:“我见他人死,我心热如火;不是热他人,看看轮到我。”
人生最后一段大事,岂可须臾忘耶!今为讲述,次分六章,如下所列。
第二章 病重时
当病重时,应将一切家事及自己身体悉皆放下。专意念佛,一心希冀往生西方。能如是者,如寿已尽,决定往生;如寿未尽,虽求往生而病反能速愈,因心至专诚,故能灭除宿世恶业也。倘不如是放下一切专意念佛者,如寿已尽,决定不能往生,因自己专求病愈不求往生,无由往生故;如弘一法师所书之字幅寿未尽,因其一心希望病愈,妄生忧怖,不惟不能速愈,反更增加病苦耳。
病未重时,亦可服药,但仍须精进念佛,勿作服药愈病之想。病既重时,可以不服药也。余昔卧病石室,有劝延医服药者,说偈谢云:“阿弥陀佛,无上医王,舍此不求,是谓痴狂。一句弥陀,阿伽陀药,舍此不服,是谓大错。”因平日既信净土法门,谆谆为人讲说;今自患病,何反舍此而求医药,可不谓为痴狂大错耶!
若病重时,痛苦甚剧者,切勿惊惶。因此病苦,乃宿世业障。或亦是转未来三途恶道之苦,于今生轻受,以速了偿也。
自己所有衣服诸物,宜于病重之时,即施他人。若依《地藏菩萨本愿经·如来赞叹品》所言供养经像等,则弥善矣。
若病重时,神识犹清,应请善知识为之说法,尽力安慰。举病者今生所修善业,一一详言而赞叹之,令病者心生欢喜,无有疑虑,自知命终之后,承斯善业,决定生西。
第三章 临终时
临终之际,切勿询问遗嘱,亦勿闲谈杂话。恐彼牵动爱情,贪恋世间,有碍往生耳。若欲留遗嘱者,应于康健时书写,付人保藏。
倘自言欲沐浴更衣者,则可顺其所欲而试为之。若言不欲,或噤口不能言者,皆不须强为。因常人命终之前,身体不免痛苦。倘强为移动沐浴更衣,则痛苦将更加剧。世有发愿生西之人,临终为眷属等移动扰乱,破坏其正念,遂致不能往生者,甚多甚多。又有临终可生善道,乃为他人误触,遂起嗔心,而牵入恶道者,如经所载: 阿耆达王死堕蛇身,岂不可畏。
临终时,或坐或卧,皆随其意,未宜勉强。若自觉气力衰弱者,尽可卧床,勿求好看勉力坐起。卧时,本应面西右胁侧卧。若因身体痛苦,改为仰卧,或面东左胁侧卧者,亦任其自然,不可强制。
大众助念佛时,应请阿弥陀佛接引像,供于病人卧室,令彼瞩视。
助念之人,多少不拘。人多者,宜轮班念,相续不断。或念六字,或念四字,或快或慢,皆须预问病人,随其平日习惯及好乐者念之,病人乃能相随默念。今见助念者皆随己意,不问病人,既已违其平日习惯及好乐,何能相随默念。余愿自今以后,凡任助念者,于此一事,切宜留意。原第10页图放于17页弘一大师1927年48岁时在上海江湾丰子恺家门口又寻常助念者,皆用引磬小木鱼。以余经验言之,神经衰弱者,病时甚畏引磬及小木鱼声,因其声尖锐,刺激神经,反令心神不宁。若依余意,应免除引磬小木鱼,仅用音声助念,最为妥当。或改为大钟、大磬、大木鱼,其声宏壮,闻者能起肃敬之念,实胜于引磬小木鱼也。但人之所好,各有不同。此事必须预先向病人详细问明,随其所好而试行之。或有未宜,尽可随时改变,万勿固执。
第四章 经命终后一日
既已命终,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动。虽身染便秽,亦勿即为洗涤。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紧。惟望广劝同人,依此谨慎行之。
命终前后,家人万不可哭。哭有何益?能尽力帮助念佛乃于亡者有实益耳。若必欲哭者,须俟命终八小时后。
顶门温暖之说,虽有所据,然亦不可固执。但能平日信愿真切,临终正念分明者,即可证其往生。
命终之后,念佛已毕,即锁房门,深防他人入内,误触亡者。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前文已言,今再谆嘱,切记切记)。因八小时内若移动者,亡人虽不能言,亦觉痛苦。
八小时后着衣,若手足关节硬,不能转动者,应以热水淋洗。用布搅热水,围于臂肘膝弯,不久即可活动,有如生人。
殓衣宜用旧物,不用新者。其新衣应布施他人,能令亡者获福。原第14页图放19页弘一法师手绘佛像原第169页图放19页弘一法师手书偈语原第45、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