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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按照计划走到了草原的小河边,卓婉扑到地上,埋着头,连呼吸都嫌累。
勒安谦把背上的毛皮扔到河边,下河简单地清洗一番去掉身上的异味。
“起来。”勒安谦一身湿气地走到她旁边,踢了踢她的腿。
卓婉不吭声,继续瘫在地上。
勒安谦支起树杈,开始烤鱼,鱼香四溢。
卓婉艰难地爬起来,蹭到他的身边。
“我脚疼。”卓婉歪到他身上借力翘着脚。
勒安谦感受到肩膀上温热的气息,心微颤。
他垂下眼帘的眼睛晦涩不明。
脚,钻心疼。
卓婉已经顾不上秀衣制定的行为准则,在火堆旁,翘着脚脱掉鞋和袜子。
“我真坚强,竟然忍到现在。”卓婉看着满脚底的血泡,被自己吃苦耐劳的精神感动。
卓婉掰着腿对着脚底的血泡吹气,“我要牢牢地记住此刻,以后写到我的传记中。传奇女子要有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疼、独立、坚强的精神。”
勒安谦嘴角翘起微弱的弧度。
卓婉对治疗脓疱血泡的医学经验很丰富,“首先挑破血泡,清理干净里面的脓血,然后嚼碎药草涂上,最后用干净的布包扎起来。”
理论很丰富,实践上的第一步就没办法实施了。
对着自己得脚,对着自己脚上的血泡,她能想象的到,挤破血泡,伤口接触空气的瞬间,她脚底该是怎样的痛感。
下不去手呀……
卓婉默默地看向勒安谦。
勒安谦看向她的脚,勾唇一笑。
卓婉被这一笑吓的瞳孔收缩,他能面不改色地把自个腿上的腐肉刮的干干净净,他也能把她脚上的血泡撕的干干净净。
卓婉对着勒安谦,坚定道:“相信我,我能行。”
卓婉聚精会神,拿着骨头尖轻轻柔柔在血泡上扎了一个微不可见的小洞,一点一点地挤出里面的脓血。
慢慢悠悠地,卓婉整理妥自己的两只脚,天已经彻底黑了。
在这里住了这些天,她已经充分地了解到这片森林在夜幕下的危险,“晚上会有成群的野狼,老虎也会沿着溪流出没。”
勒安谦轻描淡写地“嗯”了一声。
卓婉挑挑火苗,看了眼他腿上的伤,把自个包裹的严严实实的脚伸到他的面前。
“你看。”卓婉指着自个的两只脚,“重症患者。”
勒安谦抬眼,淡淡地看了眼面前的两只球。
“明天我肯定走不了路了。”卓婉强调道:“你受伤,我也受伤,咱们公平了。但你是会武功的男人,而我是娇弱的大家闺秀,这就决定了你能继续走下去,我却走不动了。你换位思考一下,是不是这个理?”
“扔掉毛皮,我背你。”勒安谦给她选择。
卓婉挪过去,挤着他趴到草垫上,看着他的眼睛,跟他打商量,“等这批毛皮处理好销售出去,我给你一成利。”
勒安谦错开眼,看着天空上清晰明亮的辰星。
受到冷遇,卓婉觉的,他没有充分意识到这批毛皮的价值以及这一成利是多大的利。
卓婉戳戳他脸上的小梨涡。
勒安谦看向她的眼睛,她的眼灿若星辰。
“这批毛皮是上等毛皮,不是市面上的毛皮能比的。卓府做毛皮生意由来已久,我跟着老祖宗还有老爹看过的毛皮没有数十万批,也有几万批。从来都没见过这样好的毛皮。”
“这里山清水秀,动物有了灵性,毛皮顺势而长,比普通的多了一些活气。”
“你知道什么是活气不?你可以理解为活灵活现。为了保护好这点活气,我可是费了老大劲才找到办法。你闻到的邪味就是我在毛皮上抹的药油味。”
“这些毛皮要是放到拍卖场上,绝对是被哄抢的对象,你不识货,但别人识货,特别是南方的那些名门望族,他们那才叫有钱有底蕴。我们卓府几代下来差不多都是半个文盲,学识最高的也就我二堂姐和大哥了。”
勒安谦漫不经心地扫了眼远处的毛皮,继续听耳边软软的话语。
卓婉想到大哥光风霁月的模样,补充道:“别看我大哥看着像是满腹经纶的清秀学士。其实,也只是他性子温吞,不轻易发怒。准确说来,他也不太会读书,前几年他考了四次童试,连个秀才都没有混上。”
卓婉言归正传,“南方名门望族有钱又识货,看到这等独一无二的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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