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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万乘说:“贼众犹未安睡,咱们宜在此暂住。”云英说:“正要趁他们不曾安息,咱们仗一股锐气前去,捣乱他营寨,成功便退,切莫贪功,以致众寡不敌,被贼所乘。”商量停当,云英一马当先,贾万乘随后率一百二十个兵丁,呐喊一声,一齐冲进贼寨,逢人便杀。
云英一杆铁枪好似出海的蛟龙,贾万乘那柄铁锤也如流星赶月,舞得神出鬼没。张献忠营中人人倒退,黄昏暗夜中,张献忠手下不知官兵有多少,又是仓促迎敌,人不及甲,马不配鞍,自相践踏。
到底右寨将军孙可望老于军旅,喝令军士不准乱动。云英往右营中冲突几次,都被强弩射回,贾万乘要冒矢践营,云英阻住了他:“贼兵多咱百倍,他十二寨已被我攻破六寨,也算侥幸,就趁他们自乱的时候,赶快进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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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明朝末世(7)
云英命兵士拥了粮车,装入她父亲沈至绪的尸体,就飞奔回城。而张献忠营内除了右寨按兵不动,及张献忠的大寨和前后四营不曾杂乱外,其余张欣所统的六寨,互相暗中厮杀,等到弄明白,五万大军已杀伤了大半。
帐中醉卧的张献忠听得左营内喊杀连天,忙披挂上马,手提九环大刀,亲自前来救应,一见前锋张欣已杀昏了,根本不分自己人还是官兵,只是一味地混战,张献忠顿时大怒,手起刀落,就将张欣斩于马前。
听探马来报,沈云英和贾万乘只率一百二十名劲卒,竟然前来劫回了沈至绪的尸首,不曾折损一人一骑地回了城,张献忠咆哮如雷:“百来个官兵,就被他们连踹六寨,传出去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吗?”六寨人马一检点,发现杀死的和受伤的,十人中倒有五六个,张献忠怒不可遏,一声喝令就要把六寨军官一齐砍了,幸而孙可望再三阻挡,才没有真的实施。
沈云英进城后,令紧闭四门,由贾万乘督兵守城。她回到署中,阖门挂孝举哀,备了上等棺木,收殓沈至绪的尸首,一切井然,无不如仪。
这时张献忠大军也被朝廷的援军杀败,窜向荆州去了。衡州得以安静如常,于是衡州百姓都颂孝女沈云英的功德,湖广巡抚王聚魁替她具疏上闻。圣谕下来,封云英为女将军,承袭父职,但却被云英坚决辞去;也是少年英雄的贾万乘则擢副总兵。
王聚魁还代贾万乘执柯,向云英求亲。看贾万乘与沈云英的姻缘美满,谁不赞一声佳偶天成?婚后,云英夫妇去了昆山,在那里种梅百本,就此隐居终生。
■ 恶犬啮食美妓
荆州州尹马端叙一见张献忠领大兵到来,吓得忙出城迎接。张献忠进署一坐定,就传谕马端叙,让选美妓进献,因为他早就听说荆州多美貌歌妓。
标准版的狗奴才马端叙亲自往楚馆秦楼中搜罗,得艳姬十六名送进署内。张献忠细细打量,只拣中了两名,其他十四名分授给部下的将士。张献忠选中的两名歌妓,一个名琼枝,一个唤曼仙,都生得神如秋水脸同芙蓉,那种娉婷娇姿,的确堪称花中翘楚。
张献忠正兴致不错地吩咐备上酒宴,琼枝却不肯陪酒,更不肯唱歌,愤然起身把酒杯向张献忠掷去:“我虽是个妓女,岂肯给杀人如麻的贼人斟酒?!”说罢就往外走,张献忠在意外中大发其怒:“不识好歹的贱婢,待咱宰了你下酒!”
言犹未了,张献忠就霍地拔出腰刀来,忽然他却改变了主意,只是在琼枝的粉脖上剁了一刀,顿时鲜血直冒。可琼枝不仅没在疼痛中屈服,反而破口大骂:“逆贼,你只有杀人的本领,可我是不怕死的!任凭你怎样,我是死也不从贼!”
张献忠于是打了一声呼哨,马上就从他的帐中窜出几十条金毛的大犬。犬身高三尺,形状凶恶,吠时声音响亮。平日里张献忠烹啖人肉,吃剩下的都用来喂犬。吃过人肉的金毛大犬,双眼发赤,齿长出唇外三四寸,一见了生人,就怒眦啮齿,耸身搏噬。张献忠在酒醉的时候,常常逼无辜抓来的百姓和犬搏斗,这几十条恶犬一听张献忠的呼哨,能在眨眼间就将一个活生生的青壮年,啃啮得体无完肤,血肉四飞,而张献忠则看得抚掌大笑。也有的时候,如果掠来的女子不善宣淫,惹得张献忠不尽兴,于是马上就会把尚还有他体味的那个赤身裸体的女子,推入犬堆中。顷刻间,这个女子就会被这群恶犬食得玉肤雪肉罄尽,只剩下几段白骨森森的空架子。
每天张献忠都把这群他特意畜养的恶犬放在帐前,帐外再列卫士,自昏达旦,以防行刺。果然有一天晚上,一个人进帐行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