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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嘴唇也平添一分艳色。他穿着和式的纯白浴衣,敞开的领口露出平滑结实透着温热水汽的诱人胸膛……
实在是——
妖气逼人啊。
终于知道这男人为什么要戴眼镜。上次他被小屁孩打掉眼镜时我没怎么注意,现在才发现眼前这模样的他同平时绅士尔雅的他简直是判若二人。
“呵呵,怎么不说话了?”他有趣的看我。
我定力十足镇定自若的收回目光佯装是在看风景。
幸亏有小屁孩做了十几年的铺垫,美色当前,咱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被色诱走的。
他低柔的笑着,“任金笙,有时候很喜欢你的个性,有时候也很让人挫败啊。”
“要不要来一罐。”我扔给他一罐啤酒,不想谈这个话题。
他接过啤酒仰首喝了一口,随意捏在掌中,“你真的很诚实,连敷衍也不肯啊。”
“我很抱歉。”
他低笑,“脾气这么倔又那么爱逞强。任金笙,你这样的女人很容易吃亏的。”
我垂着头不说话。
他揉揉我的长发,“怎么这副表情,也正是这样我才欣赏你。”
我也跟着灌一口啤酒,“我也很欣赏你,不过还是只能把你当哥们。”
他惑人的低音渗透在夜色中,“任金笙,还记得我曾经说过:我不喜欢我的东西里还有其他人的痕迹。”
我喝着啤酒没答腔。
“你身上充满着回忆的痕迹,我发现这是我无论如何也抹不掉的。”他保持完美的微笑,即使口中说着挫败的话脸上也看不出一丝一毫。
我顿了一下,面对着如厮了解我的人我也不想费心遮掩。
“这些年其实我多的是办法可以得到你,可惜我容不下你身上的痕迹。即使得到你也没意思。”他慵懒的说,“我一直在等你忘记他,我不是永远都充满耐心,现在,已经是我耐心的极限了。”
我转头看他,张了张嘴正要说什么,眼前却突然一黑。
他单手捂住我的眼睛,我只觉嘴唇被人蜻蜓点水的轻触一下。
讶然的捂住嘴睁开眼后,眼前的他后退一步优雅的淡然开口——
“任金笙,再见了。”
情敌对话
正月后我没有回N市,而是在太后的威逼利诱下留在了F市。
老头子念叨着落叶归根,太后也大义凛然:抛家弃母有逆伦常!
逆个鬼,想咱舍不得咱走就直说嘛。
将咖啡店托付给孙纱纱,隔天我就穿着一身合身的职业套装进自家公司工作了。
和太后一道走进公司的那一刻我不禁咋舌,这才实质性感觉到咱家也是一富人阶级。当年太后插手房地产时作风彪悍的在男人世界中占的一块地盘经过这些年的经营扩张又翻了几翻,踩着亮晶晶的大理石地板进门时我忍不住闭上眼以免眼睛被闪花,这闪亮的地板,闪亮的天花板,闪亮的办公室……
真是……忒俗啊。
“太后,您会不会觉得……闪了点?”
太后教训道,“这叫气派!”
“恩……高见高见。”
我一直觉得女人和龙是同一种生物,天生抗拒不了闪亮事物的诱惑,而太后更是将这一女人天性发挥的淋漓尽致。不论是闪亮的珠宝,还是闪亮的菜刀,包括闪亮的厨具,以及这个闪亮的公司装潢……
当天我在策划部安营扎寨,开始了我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周围的同事和上司知道我是太后的女儿后整天不是口蜜腹剑其实背地里腹诽我这空降部队,就是谄媚巴结整天嗡嗡嗡地在我耳边制造噪音,而公司里难得的清流多半选择明哲保身离我这是非源头远远的——终于明白当年程咬金的感受了。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
我自救。
我学陈曦端出一张生人勿近的面瘫脸,用气势和目光杀死他们。
事实证明有着前人经验总结的社会实践是科学的,世界清净了。
平均每隔几天陈曦都会来公司接我下班而后一起吃个便饭,曾问起他,“你不用回N市工作吗?”
他淡淡的说,“今年调回F市总公司了。”
公司的女职员对这个保持固定频率造访公司的美男充满好奇,我严防死守不露口风。
开玩笑,咋可能便宜你们。
某天公司下班时接到一个陌生来电,电话那头甜美的女音约我一道出门坐坐。
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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