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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了,感叹,“难道你喜欢我?没想到我的魅力居然这么大!虽然我很喜欢你的脸,但要跟我交往你至少要长到180哦~”
他眯起凤眼,蓦地扔下筷子冷冷地说,“我吃饱了。”起身就要走人。
“那信……”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封信在我的惊叫声中直接揉成一团,一甩手精准地扔进垃圾桶。拿包,甩头走人。
死小孩!!!
我怒到了极至反而不怒了(恭喜你又登上了一个境界),看着他那份只动了一半的晚餐,疑惑不已。
开开玩笑而已,这孩子至于吗?
叛逆期吗?
体育课
从小到大,我最厌恶的运动,莫过于跳字辈!
就像拖鞋之于蟑螂,铁锤之于乌龟。
跳,则是我的终极克星。
举凡跳高,跳远,跳绳,简直就是我的当头罩门。
跳高我从未跳过30公分,跳远从未跳过1米2,跳绳更是可悲的在60上下挣扎。
要说我的运动神经很差吧。
我的50米,100米从未掉过年段前三。(哼哼,没见过这么能跑的肥女吧)
论长跑,我可以在跑完5千米后还精力充沛地吊在半空拉吊环,体力之可怕让瘫在一边的男生直呼怪兽!
莫非人生在世总会有几个克星?
注意!我这里用的是复数!
我的另一大罩门就是球……不管是足球,篮球,排球还是乒乓球。
通常只要我走过球场,我的身体就变成一块巨大的活动磁铁,一时间化身为磁的各种球类便会从天而降!运动轨迹更是五花八门,但着陆地是不约而同地朝我的脸招呼!
我真的就长得这么欠扁吗?
让这些打球的人都不约而同的把球往我这个弱女子头上丢!(还是连球都歧视肥女?)
曾经有位取下贴在我脸上的篮球的学长很歉意地说,“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不可抗拒力吧。”
难道我的脸让他们不可抗拒的纷纷把球丢向我?
“……”囧无可囧无需再囧!
我奋起夺过他的球追了他一整个下午将他K的满场跑,直到静校铃响了才意犹未尽的收手暂停。那滋味怎一个销魂了得~
扯了这么多,其实我只是想说,我讨厌体育课!
“金笙,过来过来,我们打篮球!”罗莉和王木木同学各抱一颗篮球努力召唤我。
你确定是我打篮球还是篮球打我?
我迅速摇头,“我不舒服,你们先玩吧。”
“真没意思。”两只未来的祸水嘟起嘴。
“我错了还不行吗,你们就去吧。”那两颗篮球在我眼前晃得我心慌。
她们这才抱着球噔噔噔奔向球场。
世界清静了。
我两只手撑在脑后靠在身后的大树下睡觉。这地方风景独好又隐蔽,当年我暗恋那小鬼时就常常翘课来这里偷看他,5年来都没被人发现呢。
靠着十一年前靠过的大树,这一次没有人在这上面歪歪扭扭地刻着“任金笙爱陈曦一生一世”。
这一次也没有人在上面刻着“金笙,加油!加油!”
这一次没有人在上面刻着“陈曦,再见了!”
这一次也没有人在上面刻着“陈曦,我任金笙一定会忘记你的!”……
我一直都忘了说,我之所以只暗恋那小鬼7年而不是11年,是因为他在高二那年出国了,美国。
十八岁生日这天我来到这颗树下哭着刻下“陈曦,再见了!”。
几个月后,9。11事件爆发,我担心得一夜未眠,第二天我顶着熊猫眼向他的死党打探时得到安心的消息。
他很好,没事。9。11那天他在第五大街……和他的女朋友。
那天晚上我决绝地在这棵树上刻下,“陈曦,我任金笙一定会忘记你的!”。那种昏天暗地的痛让我足足花了三年才平复。
我的人生又重来了一次,这一次我还会不会再一头栽下去?
我在心中笑着告诉自己,不会。
我不会。
嘴唇上忽然有一阵痒意,蚊子吗?
我皱起眉头,翻个身换个姿势,接着睡。
微凉的风拂过我的脸,我迷迷糊糊地发觉四下安静异常,原先还能隐隐约约地听见喧嚣嬉闹声,怎么现在没声了?
努力挣扎着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