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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看了看,对弟弟说,新房就是比老房子好,没有暖气也不会漏气,不过你要记住,女人怕受凉,冬天洗澡,你要先洗,洗过以后,浴室的温度就会上升,我试过,至少也能上升一度呢!弟弟笑,哥你可真细心,那夏天呢?夏天是不是一定要让她先洗,这样会比后洗的人凉快一度?他拍着弟弟的肩,点点头。
他以为正在参观厨房的她没有听到,其实她听得清清楚楚,听得泪流满面。她想呀,自己太笨了,这么多年,从老房子搬到新房子,从没暖气到有暖气,他一直保持这个习惯,她竟然从未认真揣摩过里面的意义。
当晚,她第一次为他端了洗脚水。有了新房子后,洗脚的习惯反而因为每天洗澡而忽略了。他拗不过她,只好把脚放在热水里,她为他洗着搓着,那脚板上满是硬硬的茧,她眼底渐渐潮湿,他走过多少路,受过多少累,才给了她如今这个温暖的家啊,而她自己,竟然从未为他洗过一次脚。
她抬起头时,他只笑着说了一句,原来,媳妇给洗脚这么舒服啊!她便哭了。
他洗过后,她学着他当年的样子,脱了袜子,把脚放在水中,却发现,水已经凉掉。原来,一个人洗过后的水,第二个人洗时,是凉的,而非仍然热着。
她没有说出来,也没有刻意去改变那个先洗后洗的顺序,因为她知道,这是他以自己的方式所给予她的爱,实实在在的爱。冬天为她增一度,夏天为她减一度,只是一度温暖,却是一百度爱情……
重逢爱情
记得刚新婚的时候,早晨时必定会在他怀抱中醒来,我总是红着脸不敢说一声早,怕嘴里的口气弄皱了他的眉;漱口杯与牙刷坚持要和他用同款不同色,摆在一起看才有夫妻的感觉;我会帮他打点上班的衣物,什么衬衫配什么领带,经过我的审美才准他穿上身。起了床到餐桌上,为了他的健康,我每天变换不同花样的早餐,晴朗的天可能是培根蛋加上烤土司;有些下雨的话,或许来点小米粥搭酱瓜咸蛋;要是阴天,不如就吃些外头的烧饼油条和豆浆……招式用到我变不出新把戏,可是我乐此不疲。除了当一个贤慧的妻子,我亦毫不掩饰对他的热情,「我爱你」是每天恭送他出门上班一定说的话,然后附加一个亲密的吻,即使他大多时候只是浅浅一笑,也足够我高兴个老半天。
但是,五年过去了。
我相信还不到痒的时候,可是,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和他的互动?早晨起床,他的位置往往已空荡,只能由皱褶的床单证实他确实存在过,即使他偶尔睡过了头或者小赖一下床,也绝对是急急忙忙由床上跳起来,匆忙的梳洗着衣。
我已经快忘了被他拥抱迎接朝阳的感觉。盥洗室里的漱口杯,在几年前被打破一只后,再也找不到一模样的,而另一只因为掉到马桶里,所以也换了新的;五年内,牙刷已换了不知几支,甚至有时我们睡迷糊了,还会用上同一支,什么口气的问题都不需要掩饰了。
是否一样颜色,一样款式,他说这些根本不重要。因此,洗手台上HelloKitty和小叮当图样的两只漱口杯左右对峙,小叮当的杯里插着一支绿色牙刷,是我的;HelloKitty则是空的,因为他前一阵子已改用电动牙刷,摆在架子上。分属两个不同故事的漱口杯,以及位于两个不同位置的牙刷,彷佛在嘲讽我们的夫妻关系,渐行渐远。因为他出门的时间早,打点他的衣着已经不再是我的事,他自己会搞定早餐?很久没有一起吃了,我同样不必费尽心思去想菜单、查食谱,反正没人赏光。更不用说「我爱你」这句话,还有热情的早安吻,他无福消受,而且现在说起来也有些矫情了。
仔细想想,五年来,他没有说过一次「我爱你」,一次也没有。
我和他相聚的时间,严格上来说是从晚上七点开始,也就是他下班回来之后。如果他加班的话,那时间可能要延到十点、十一点。
刚结婚的时候,我为了他去学烹饪,「要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他的胃」,我深信这个铁律。所以,一些餐馆名菜常出现在我们餐桌上,宫保鸡丁、五更肠旺、葱油鸡、东坡肉……。见他吃得高兴,我也开怀,虽然不全是我爱吃的,但是,他爱吃就好。
饭后,我们会依偎在沙发上看电视,我陪他看新闻,听他评论国政、批判社情;他陪我看八点档,听我调侃剧情、大哭大笑。所以我知道行政院长、立法院长是什么人,他也知道当红的李世民是谁演的。
我没有料到的是,五年的时间可以改变这一切。
烹饪班我可以说是半途而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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