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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群人都围过来。
“朱公子来了!”
“还带来了一位美人儿!”
“好久没看到朱公子了。”
两人在众人的簇拥下,下了自行车。
为首的乌斯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健壮的的男人,他把朱墨锦和庄梦蝶带进了篝火旁,立刻有人给他们拿来了酒和肉。
乌斯和朱墨锦的交情始于十年前。那时候朱墨锦还是个调皮古怪的小男孩,乌斯是一个半大小伙子。乌斯本是草原上的羽族人后代,因为草原上收成不好,活不下去了,流浪到落河来混饭吃,在一家羊肉酒馆做了伙计。沈老师是北方人,喜欢吃羊肉,又一次带着朱墨锦来吃羊肉,吃着吃着发现沈老师刚刚给自己买的两本书都不见了。
沈老师问他书到哪里去了,朱墨锦说可能还在书店里,忘了拿了。
出了店门,沈老师问朱墨锦为什么要说谎,明明是店里的伙计把书偷走了。
朱墨锦说:“先生岂不闻,窃书不算偷。”惹得沈老师哈哈大笑。
+无+错+小说+m。+QulEDu+此后,朱墨锦就经常自己去那家店里吃羊肉,每次都带去两本书,每次吃到最后,书就不见了。
过了两三年,乌斯自己开了一家羊肉馆。朱墨锦也长到了十四五岁,他去到乌斯的店里,让乌斯给他拿酒喝,乌斯说小孩子不能喝酒。朱墨锦说不给喝就把他当年偷书的事情说出去。乌斯无可奈何,只得拿出店里最好的酒伺候他。
每年的五月十五是羽族人们的狂欢日,人们在草原上围着篝火喝酒吃肉,载歌载舞,未婚的年轻男女也喜欢在这一天寻找心仪的情人。乌斯做了老板后,就把落河城的羽族人都联络起来,每年五月十五,他们相聚在这片郊外的草地上,通宵狂欢。
“我还以为你今晚不来了呢,等了半天了,原来是去陪美人了。什么都别说,两人一人罚三大碗。”乌斯豪爽的草原汉子本性一下子展露无遗,他给两人一人倒了一大碗酒:“这,是你的,这,是你的。”他把酒分给他俩。
“罚就罚呗,谁怕你啊?不过美人就算了,你偷读了我那么多书,怎么还没有学会怜香惜玉?”朱墨锦说完就去拿庄梦蝶那碗酒喝。庄梦蝶却比他快了一步,她拿起自己面前的酒一饮而尽,饮完放下碗,一脸我不需要你照顾的得意样子看着朱墨锦。
“有意思,有意思,妹子果然有个性。我还不知道这位美人叫什么呢?”
“我叫庄梦蝶。”
“我叫乌斯。以后庄小姐想吃羊肉,想喝酒,就来找我是了。”说完他又给庄梦蝶倒了一碗。又把装着羊肉的盘子往她面前推了推。
庄梦蝶晚上没吃东西,又站着等了朱墨锦半天,早就饿坏了。看到羊肉也不客气,抓起一块就往嘴里塞,也不知道要蘸上酱油好吃。朱墨锦默默地把装着酱油的碟子放到她前面,又递给她一块擦嘴的布。朱墨锦难得看到庄梦蝶这样憨憨的样子,觉得很新奇。陪着她一块吃起来。乌斯看到他们这般享受的样子,心里说不出的开心,他觉得今晚的宴会实在太成功了。一大盘羊肉很快就被他俩消灭了。很快又有人端上来了一盘,这时候两人喝的酒也早就超过三碗了。庄梦蝶因为喝了酒,不远处又是篝火,照得她脸上红通通的。朱墨锦觉得她这样可爱极了。她似乎比他还能吃,还在不停地吃,她的食量跟她纤细的身形极不匹配。她越来越会吃了,蘸酱油的动作越来越熟练。
朱墨锦靠近她的耳朵:“我记得陆巧然也是个大家闺秀来的,你到底是不是陆巧然啊。你现在这个样子可与村姑无异。”
“那你觉得我是像陆巧然好呢,还是像现在村姑好?”庄梦蝶喝了酒,已经在朱墨锦面前放开了很多。
“不管是陆巧然,还是庄梦蝶,还是村姑,都好极了。”朱墨锦盯着庄梦蝶,醉意朦胧地说。要不是火光早就把庄梦蝶脸上烤红了,她这会只怕又要脸红了。这个气氛实在太暧昧了,庄梦蝶有些心悸,她想逃跑。
这时几个羽族姑娘过来拉庄梦蝶去跳舞,她欣然前往。
这些女孩子其实大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离开草原来到落河城,能吃饱饭就不错了。这是她们唯一可以大肆欢乐的日子,她们恨不得全世界都来分享她们的欢乐。庄梦蝶唱戏的,有舞蹈功底。她们教了她一下,她很快就学会了。她们给她穿上羽族特有的裙子,给她戴上花环。庄梦蝶天生身段风流,面庞秀丽,在一众女孩子当中显得尤其出类拔萃。她完全融入了她们的欢乐中,一群美丽的女孩开心地转着跳着。惹得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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